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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爱腾携手影视公司限薪,行业自律能抑制天价片酬?

优爱腾携手影视公司限薪,行业自律能抑制天价片酬?

作者: 深壹 | 来源:发表于2018-08-13 11:42 被阅读28次

    文丨雪映窗

    继2018年4月发布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影视秩序及净化行业风气的倡议》之后,优爱腾再次“枪口”对准了被过分夸大的“明星效应”。

    8月11日,三家头部视频平台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联合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业、慈文传媒、耀客传媒、新丽传媒六大影视制作公司,共同发布《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其中关于抵制艺人天价片酬、阴阳合同等条款让人注目。

    视频网站与影视公司的联合声明,被业内视作对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某种回应。就在联合声明发布前夕,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当下影视行业存在的如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不遵守合约等诸多乱象问题的治理,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

    联合声明固然是好事,但行业自律果真能让5000万片酬成为不可跨越的天堑吗?

    时隔四月再次发声,优爱腾倡议力度再度加码

    天然自带话题性的影视作品,不仅是覆盖面广泛的消费商品,更是意识形态的重要武器。对影视内容的监管,在2018年渐趋强化。正是嗅到了政策风向的微妙改变,以优爱腾为代表的内容生产商、播出平台等,在2018年多次发出行业自律的呼吁。

    8月11日的联合声明,并不是优爱腾对行业乱象的首次呼吁。2018年4月,腾讯视频、优酷、爱奇艺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影视秩序及净化行业风气的倡议》,对演员的“唯身价论”“唯地位论”和“明星效应”开炮,呼吁“共同抑制不合理的高片酬现象,进一步规范剧组工作流程,逐步建立劣迹演员名单库”等。

    与4月净化行业风气的倡议不同,8月发布的联合声明,在自律主体上发生了变化,其自律内容也从“定性”走向了“定量”,可以说力度更强、要求也得到了加码。

    自律主体上,优爱腾不再是唯一的倡议主体,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业、慈文传媒、耀客传媒、新丽传媒等六家影视机构也加入其中。既有播出平台,也有制作力量,产业链上下游联合发声的力量更大。但需要注意的是,华谊、光线、嘉行等未加入其中。

    自律内容上,联合声明倡导了两大重点:

    一是共同抵制艺人“天价”片酬现象,倡导成本用于制作,投入服务品质,演员戏比天大的行业风气。三家视频网站和六大影视制作公司采购或制作的所有影视剧,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其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二是共同抵制偷逃税、“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共同倡导廉洁之风、弘扬浩然正气。我们承诺在影视剧制作、购销等环节中,加强行业自律,杜绝各种名目变相涨价、偷逃税、贪污、行贿受贿等违法、腐败现象的滋生。

    其中,限制艺人5000万片酬最引人注意,也成为热议焦点——上亿片酬的时代,从此一去不复返了吗?

    官方“亮剑”下的“膝跳反射”,行业自律公约或将呼之欲出

    如果把三家视频网站和六大影视制作公司发布的《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与中宣部等多个主管单位发布的《通知》挂钩,会发现其中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6月27日新华社消息,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

    正是在这份由中宣部牵头的《通知》中,片酬得到了严格的限定——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视频网站与影视公司的联合声明,正是该《通知》的细化与落实。如“单集片酬不能超过100万”、“全部片酬最高不超过5000万”的规定,被外界解读为对“总片酬不能超过总成本40%”的某种回应。在随后的媒体说明中,视频网站与影视公司也不讳言与《通知》的联系,并在偷税漏税的关节上再度细化——5000万片酬是税前收入,而非税后收入,这意味着,此前业内艺人片酬合同上的“税后收入”将就此作古。

    让我们把视角再度拉长,重新回顾每次行业自律的发声背景,会发现更有趣的现象。每次的“呼吁”“倡议”“声明”,都有政策这根“指挥棒”在起作用:

    2018年4月4日,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聂辰席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了总局在推动演员片酬合理化、遏制高片酬上的新举措,还将明星参与综艺节目的片酬也纳入管辖和调控范围。也正是在当日,优爱腾发布了联合倡议,向行业不良风气说不,其时间点有奇妙的重合。

    而4月4日聂辰席的讲话,则是2017年9月《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的某种强化与延续,“总片酬不能超过总成本40%”的比例提法,正是从该《意见》衍生而出。

    可以看出,其不断加码的政策限制,最终催生了视频网站与影视公司的联合声明。而行业自律的发声,某种程度可以看做是官方“亮剑”之下最简单明了的“膝跳反射”。

    在11日的联合声明之后,今日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与横店影视产业协会也相继发布倡议书,号召全行业一同遏制天价片酬、“阴阳合同”。或许可以做出大胆预测,若根据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发布关于“制订抵制天价片酬的行业自律公约”的通知,覆盖全行业的自律公约已经在问世的路上。

    行业自律能解决天价片酬?审慎乐观或是最正确态度

    联合声明中所陈述的两大内容,一个是天价片酬,另一个是阴阳合同。在崔永元曝光阴阳合同之后,国家税务总局强势介入影视行业税收调查,多家上市公司股价应声而跌,在政府部门的强烈介入之下,跨越法律红线的偷税漏税已经是禁区,敢于顶风作案者难觅。相比较而言,天价片酬才是老生常谈多年,却无法令行禁止的行业毒瘤。

    在抑制天价片酬之前,需要回答的问题是,片酬高不高,需不需要抑制?答案显而易见,央视新闻频道曾在“演员天价片酬”专题中指出,演员天价片酬为影视制作的其他环节带来巨大的风险和压力,不仅提到《如懿传》的主演共拿走1.5亿片酬,还点名批评《致青春2》、《幻城》等片的天价演员无法拯救本身质量不高的影视剧。

    演员片酬的畸形高涨,相对压缩了影视作品能用于制作的经济成本,间接影响其成片质量。也正是对明星光环的过分追求,导致了轧戏、抠图、替身等行业乱象屡禁不止,备受公众诟病。而对播出平台、制作公司而言,天价片酬无疑增加了购剧与制作成本,最终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包袱。仅以爱奇艺前不久发布的财报来看,第二季度内容成本达47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了47%,有天价片酬作为背景的影视内容“功不可没”。

    但反过来讲,播出平台与制作公司也是天价片酬的帮凶。天价片酬的背后,有视频平台、内容生产上的竞争原因,正因为获得更多的“独家”“流量”“头部资源”,所谓的一线艺人才被资本疯狂追捧。难怪网友会调侃,“市场已经分割完毕,三大巨头当然要开源节流”。

    那么,三大视频网站与六家影视制作公司的联合声明,能否起到抑制片酬的作用?采取审慎乐观的态度,或许比毫无保留地乐观、没有任何希望的悲观更为可取。

    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官方发声还是行业自律,都停留在“意见”“通知”“呼吁”“声明”等文本之上,既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也没有涉及全行业的行业自律。因此,它们能够有多大的“震慑力”“执行度”,都需要打上一个问号。4月份优爱腾发布呼吁后,天价片酬得到抑制了么?没有,暑期档内容大战,各家依然砸下真金白银,谁也不会在版权上退缩一步。

    但梳理时间线可以发现,无论是拥有监管职能的官方,还是参与其中的市场主体,对天价片酬等行业不正之风,认识已经越全面,“意见”“通知”“呼吁”的涉及面也越来越广泛,覆盖全行业的行业自律也或在路上。

    当然,天价片酬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并不是懒政思维下的“一限了之”。从今年暑期档的争夺来看,“以剧带人”逐渐成为主流,而注重明星光环的“以人带剧”式微——只有当市场/观众不再唯流量论,天价片酬也就没有任何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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