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的艺术作品分析而言,作家的生平材料是无关紧要的。
诗歌的抒情和叙事力量。
罗伯特·弗罗斯特,生于1874年,卒于1963年,享年88岁。他先后出版了九部诗集,其中第二部《波士顿以北》在他四十岁时发表,因此成名。那是在1914年。到1955年,他的诗选已出至第四版,可以说他的诗歌已经获得国家级的地位。他通常被视为一位乡村诗人,乡间歌手,一个具有民间气质、有些粗犷、爱说俏皮话的人,一个年老的绅士加农夫,对世界的整体看法是正面的。
一位可怖的诗人。
悲剧永远是既成事实,而恐怖则总是与预测有关。
对于这位诗人来说,大自然既不是朋友也不是敌人,更不是人类戏剧舞台上的背景,而是这位诗人的一副可怖的自画像。
诗的体裁,体裁主题特点,格律特点,这类诗的代表作。如何入题。诗句提供的信息。词汇的文化含义,可联想到的含义。语气,语调。留意每一个字母和每一个停顿。诗节包含的主题。有何隐喻。能联想到的诗句。转折,欺骗的技巧。情感。标题。这首诗的渊源。
抒情风格,叙事风格。
对话,叙事。场景。人物。主题。戏剧性。这就是一座剧院,作者在其中扮演了所有的角色,其中还包括舞美设计、导演、芭蕾舞教练等等。他的诗事希腊戏剧的压缩版。舞台,演员位置,角色。一首诗,一出戏。舞台场景,镜头。人物活动,人物心理。间歇,导致间歇的原因,技巧。字面意义的线索,隐喻的线索。推动诗向前发展。
这首诗还是一出芭蕾,一连串的镜头,舞台调度。
可以想象一下,故事线索源于生活体验。他在多大程度上为这个故事着魔,他又能在多大程度上摆脱这个故事?
运用,或曰随心所欲的驾驭这种材料的能力暗示着一种游刃有余的超然。而将这种材料转化为一首无韵诗、一首单调五音步诗的能力更强化了这种超然的程度。他要带着这种超然态度去向何方?答案就是,去向完全的自主。在那里,他可以在不相像的事物中看到相似之处;在那里,他用诗句模仿白话。你们想见一见弗罗斯特先生吗?那你们只有去阅读他的诗,此外再无他法;否则,你们就只能接受哪种低级的文学批评。
他在这首非常个性的化的诗中想要探究的究竟是什么呢?我想,他所探求的就是悲伤与理智,这两者尽管互为毒药,但却是语言最有效的燃料,或者如果你们同意的话,它们是永不褪色的诗歌墨水。
换句话说,这首诗是在扮演命运的角色。
一个声音对另一个声音的痴迷。
生活。
一个人与自己的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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