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时,是用人单位和企业最容易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刻。而且大多数都会涉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的支付问题。由于大部分员工不懂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所以总是被企业套路。以为主动离职就不能享受经济补偿,分不清主动离职还是被迫离职等。接下来,小编就劳动合同解除的5种方式和对应的37种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况给大家做一个清晰的列表解读,帮助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总是被公司套路的情况。
相关劳动法的补充说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除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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