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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与劳动争议的救济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劳动争议的救济

作者: 思蜀 | 来源:发表于2018-01-26 16:08 被阅读14次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合法解除和违法解除。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单位合法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违法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按半年算,给半个月工资。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劳动合同合法解除分三大类: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劳动者单方解除分两种情况,预告解除和立即解除。

    预告解除是指法律赋予劳动者劳动合同的一般解除权,也就是不需要考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和动机,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也无须说明任何理由,但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想解除合同应该在三天前通知用人单位,书面口头没有限制;在正式期内,劳动者想解除合同应该在一个月前通知用人单位,而且必须书面通知。

    立即解除是指劳动者无须向用人单位预告就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单方解除权。它的适用情形为用人单位方面存在过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给劳动者上社保

    4,以欺诈胁迫手段与劳动者签订合同

    5,以暴力、胁迫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6,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等。在这种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致使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下,单位需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主要包括三方面:

    一,劳动者存在过错。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等。

    二,劳动者不适岗。比如,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等等。

    三,单位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因经营问题裁减20人以上或裁减人数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行为。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不适岗和经济性裁员的情况下,都需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除了以上所说的原因以外,用人单位以其他原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比如某些单位规定“末尾淘汰制”,将业绩平庸的劳动者“开除”,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

    那么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其他劳动争议时,我们该如何解决这些争议呢?

    一,协商与和解。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据理力争,进行谈判,争取使自己合法权益和平解决。

    二,调解。在协商失败的情况下,我们也可以选择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双方在调解下若达成调解协议,则矛盾解决,若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在起诉时可将其作为重要证据。说白了,这份调解协议的效力就类似于一份合同。

    三,仲裁。对于劳动争议,双方也可直接找劳动仲裁委进行仲裁,但是一般不能直接诉讼,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劳动争议必须“仲裁前置”,实行“一裁两审”。在劳动仲裁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仲裁协议与调解协议不同,它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仲裁协议内容,另一方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当然,若有一方对于仲裁裁决不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有两类案件是例外。这两类案件对于用人单位实行“一裁终局”,但劳动者不服也可以起诉: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且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四,诉讼。若当事人对于仲裁不服,除“一裁终局”的情形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动用国家审判权解决争议。

    另外,对于劳动争议权利义务清楚的关于支付劳动者工资、医疗费、经济补偿赔偿金,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启动督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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