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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我之文字记我之所想

用我之文字记我之所想

作者: 紫川流凌 | 来源:发表于2020-02-09 22:40 被阅读0次

    来到简书已有时日,日日到简书品读文章已经成为工作后的必备功课。久之我变发现了有趣的现象,关于如何运营公众号、如何提高文章点赞数量、什么样的内容更加吸引读者的话题的文章阅读量着实不低。这种现象从侧面体现出很多的简友想要成为受人关注的创作者,也透露出他们浮躁的心态。

    文意如题,用我之文字记我之所想是成为优秀创作者的不二之选。如此便能使写作技巧日臻完善,写作内容更有亲和力,成为一个纯粹记录思想的创作者。

    “用我之文字”关乎一名创作者的诚信。在简书阅读时日不短,在阅读过程中常感某些段落似曾相识。我想大概是所见略同以致表述相近,并没有作详细比照。直至某天,看到简友发文指责有人抄袭了他的文章,且图片等证据确凿,我才恍然大悟。

    其实在我看来,来到简书发文章,想得到简友们的认可,无论是精神上的还是物质上的,都值得鼓励。但以抄袭为方式,不进伤害了原创,也欺骗了简友,终将难以为继。他的行径被公之于众,信任危机将因道德的缺失而愈演愈烈,在简书上的创作权利将被他亲手断送。

    当然他并不会因为抄袭承受道德以外的后果,他完全可以到其他平台上重新打鼓另开张,之前的事也会随着他的消失而被淡忘。但是值得思考的是,功利动力背后所折射出的写作心态。

    中国的人口数量对比作家数量很难谓之高产,多数作家以财富评判成败不可不谓之功利。如今的文风浮躁在我一个无名之辈看来亦是难以接受。版权争端,“枪手”团队,学术造假,这些情况都无可挽回的将创写文章推向了功利的一面。一个作家剽窃了别人的作品,经出版后成为了畅销书,经过再版,这位文坛的梁上君子收益数以百万计。当版权作者一纸诉状将剽窃者告上法庭,换来的的赔偿不过数十万,此番操作,稳赚不赔。

    在这样的时代里,“用我之文字”带给作者的荣耀完全不去真金白银来得真实。也正因为利益得到了强化,文章的归属才越发模糊。

    记我之所想,则彰显一名创作者的气节。总有些文章题目夺目异常,让你的阅读欲望非常强烈。然而十之八九是被创作者给戏弄了一番,其间内容无关痛痒甚至文不对题,完全就是为了引人注目来换取点击量。这样的情况让我在今后的阅读中越发的矛盾,既不想错过精彩,又怕浪费时间和感情。

    迎合市场需求已从电影商业化逐步延伸到每一个角落,就连一个创作者都需要从读者的社会心理角度进行揣测,进而去左右自己的思想。这样写出来的是没有经过的文章,它称不上为作品,仅仅是商品。

    作为一名创作者,为自己的思想发声,才能写出让人信服的文章,迎合时代潮流方能赢得尊重。所著文章不奢望高台教化,劝人向善,但至少要是自己的真情实感。鲁迅先生弃医从文,是因为他要让愚昧的国民变得清醒,因而文章字字深切,句句情真,以一己之力唤醒沉睡的民族,成为时代巨匠。

    记我之所想,合乎时代规律,应是文章的本分,迎合市场则应为锦上添花。不论字句的分量,不论名望的高低,创作者的风骨都不能丢弃,不攀附,不将就,为我文章。

    用我之文字记我之所想,本就理所应当,并不是创作者要追求的境界。真心希望简友们能够扎根于语言文化之中,凝神静气,摒弃功利,做一名讲诚信,有气节的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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