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遇在一个聚会。
她一头自然的直长发,穿浅色缀紫色细碎花长裙,清新得像山谷里幽兰。脸庞上却有细致的妆痕。脖子、手腕间的首饰不是俗品。笑的时候,声音很脆,吸引整场人的目光。
分明是深谙世俗的职场中人。
别人喝高级红酒,她不要,端着水果盘,健康端正里,也照样风雅魅惑。
他是她一个同事的中学同学,白棉布衬衣,抽烟,坐在不起眼的角落,一直看她。
他早知道她,总在几个男人于小馆子吆三喝五,酒过三巡,脚板搁到了歪歪扭扭的骨牌凳上之后,同学常提的光华流转的女子同事。
然后,免不得八卦几番。
有不露声色的诋毁,有高高在上的向往,还有吃不到葡萄般的酸味。
每次听同学讲起,他都有点好奇,好奇同学为何每谈及如此失态。于是,有了对这个未曾谋面的女子有了记忆。
他是有些潦倒的,只是自己不觉得。
女子认识了一个又一个,始终没有一个定心定向。
守着曾经积聚的些许钱财,整日混迹于一帮他眼里是志趣相向可以交心的,旁人眼里是狐朋狗友的圈子。偶尔凭朋友们间的信息做几笔外快。
凡庸,但也逍遥。
别人不明白,她为什么肯跟他一起过。
那晚,雨很大,她站在门口,一字一顿地对他说,她要和他住在一起。她浑身湿透,碎花裙包裹住整个饱满的身体,任性得像个小孩子。
长发直直地披下来,贴在脸颊上,遮住大部分的面孔,淌着雨滴,看不清表情。但,一双眼眸却是黑亮,坚决,热情。
他没说什么,连忙搂着她进屋,放热水,让她洗热水澡。
那时,两人交往不到一个月。
后来,他也问,她怎么看上他的。
她窝在他怀里撒娇,说,很多人,圆滑世故,有很多张脸,只有他在角落里抽烟,那一刻安静真实。白棉布衬衣,旧得很好看。
然后,她钻进他宽大的布满褶皱的白衬衣,像只光滑的鱼,死死吸他的唇。
他惊喜地骂她小骚娘。
两人拥在衬衣里亲热,缠绵甜蜜。一路向西。……
他其实还算浪漫,一起的时间,总是想着带她吃很多他以为的美食,带她看他以为的美景,带她体会他以为的真实人生生活。
只是她以为那些太不入流了,太不上档次了。或者说,太市井了。
她原本是个工作生活在精致里的女人,如同她的妆容,尽管清新,也是精心描画过后的。这叫简约但不简单,更不是简陋。
她固执地认为,她能改变他。
所以,她能忍受他对她朋友的批驳,对她观点的不认同,对她交往的限制与要求。
一切因爱。
爱到疯狂,她甚至想辞掉工作,安心地跟着他混迹于市井,混迹于他以为的江湖,或者说,也如他一样,很随意地过完一生。
抛却她所有的花花绿绿的衣物,瓶瓶罐罐的化妆品,还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所谓艺术品。
一次,她跟随他,与他的那帮狐朋狗下小馆子。在那个充满烟味,油味,墙壁灰白不清的地方。看着他们在那里脸红酣热的乐着。
她一个人在角落里忽然觉得无比的伤感。那不是她想象的样子,也不是她想象的生活。刹那,心间血,汩汩直流。
本来也没什么,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可当她觉得自己象是一个被忽视的,无关紧要物件。
久积的委屈,一瞬间,翻江倒出。
她不懂,他怎么忍心让她在这样的烟火味里渐渐流逝她的光华,他怎么从不主动了解她的感受!
他还在酣睡。她却流着泪走了,提着一大包衣服,一如来时的突兀和决绝。
曾经的她,在任何一个场合,都是积聚众人眼光的星星。
她辞了工作,到了另一个城市。她知道,他在满城疯找她。可她却像赌气似的,故意藏起来,不让他找到。
一月又一年,他真的没再找了。
工作并不很顺意,她依旧黑黑的直长发,素雅清新的小碎花长裙子,身边有的是追求者。
灰西装、黑甲克、卡其毛衣……一个又一个,他们精致浪漫,她肆意流连。
却再没人在白衬衣里抱紧她拥吻、吸着烟时,离她很远,远远地眯起眼看着她。甚至有点孩子气,有点发神经地,很突然地带她去某个荒芜的地方看小风景,很陌生的小饭馆,吃小美食。
一天,她整理衣柜,无意间从柜底翻出一件旧的白棉布衬衣。她穿上,柔软舒适,亲密得与肌肤相融。她突然醒悟,泪雨滂沱。
寻觅多年,原来自己想要的,不过是一个朴实宽厚的肩膀,如白棉布衬衣一样简单。
那一件棉布白衬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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