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他的本名不叫和连长,只是村民们叫惯了,连他的本名也给忘了。他也不是什么连长,不但不是连长,实则跟“长”字也扯不上任何关系。现在的他,乃是一个贫困潦倒、朝不保夕的人。
连长娶媳妇
连长十八岁了。父母想给他讨个媳妇。细细琢磨,挑中了蔡家的闺女。和家是有钱人家,蔡家也是富贵门户,说来也是门当户对。和家下了聘礼后,两家商定选个日子让俩人见个面,好让两个年轻人互相间熟悉熟悉。
连长是和家的少爷,而且是独苗,父母很是溺爱。自小,连长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连长平时也是深居简出,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不但如此,就连最基本的生活常识也不懂。
这一天,连长被稀里糊涂地送上了轿,一袋烟的功夫便到了蔡家门口,蔡家老爷亲自在门口迎接。人逢喜事精神爽,坐在客厅里,蔡家人个个春风满面、喜笑颜开。那些管不住嘴巴的女人,开始交头接耳,从连长的长相到连长的穿着。蔡家二老跟和家二老有说有笑,乐开了怀。
连长照着仆人教的给未来岳父岳母行了礼,二老也很满意眼前的女婿,连连招呼连长坐下。蔡家的女儿叫阿芳,也给和家二老行了礼。此时的连长,虽然嘴上叫着岳父岳母,心里却不知道此为何,更不知道身旁坐的是自己未过门的妻子。
按照那马人的风俗,这一夜和连长是必须要在蔡家过夜的,这一风俗被称为“考女婿”。
这个“考女婿”,实际上非常讲究。在一般的农家,由于今后自己的女儿得靠这个男人生活,所以“考女婿”的内容就会跟干农活有关。而在富裕的家庭里,因为什么都是水到渠成的了,“考女婿”也只是做做样子罢了——最多也只是给未来的岳父岳母倒一盆洗脚水。可是对于从小娇生惯养的连长来说,这也算是一件挺棘手的事了。当然,最后在贴身仆人的帮助下,还是过了关的。
话说这蔡家的女儿阿芳,是一个活泼可爱型的。她自从得知自己要嫁人,高兴得不得了。特别是今天见到了连长人后,越是开兴得合不上嘴;只是碍于礼仪,在众人面前稍微收敛罢了,不然她会立马在大庭广众之下给连长一个深深的拥抱的。
夜深了,连长刚躺下,就听见有人前来敲门。开门后见是阿芳,搞得连长一头雾水。
还没等连长说话,芳儿便钻入了被窝里,还小声招呼连长快上来。连长哪见过这种场面啊,再说男女之事连长也不懂啊!不但不懂,还是一窍不通。
于是,连长开始赶阿芳出去。而阿芳呢,用被子蒙着脸丝毫不动。连长没有办法,只好挨着阿芳睡下。刚一躺下,阿芳就开始抚摸连长。阿芳的做法让他不解,跟自己睡就算了,为什么要动手动脚呢?连长快睡着了,经阿芳一摸,又睡意全无。如是再三,连长可不干了。
“你家这么大,为什么偏要跟我睡在一起呢?跟我睡在一起也就算了,怎么不让人好好睡觉呢?”连长从床上跳起对阿芳说,“本少爷从小到大都没受过如此侮辱!不睡了,我要回家!”
出了门唤醒仆人,气呼呼地要走出了蔡家。蔡家老爷知道后,追出了老远,还是赶不上连长。
此后,任父母再怎么哄,连长都坚决不同意再去蔡家了。久而久之,阿芳不耐烦了,一哭二闹三上吊,终于逼着父母给和家退还了彩礼。就这样,连长的婚事黄了。
连长没落
人生在世,自己最不能选择的就是出生跟死亡了。民国八年,连长的父母双双离世,撇下了连长。父母一死,偌大的家业便全由连长主持了。连长哪里懂得持家啊!想来想去,索性将一切都交给了管家打理。管家是看着连长从小长大的人,对连长是了如指掌。管家知道,只要有了吃喝,连长根本不知道其他,所以,平时就悄悄地将一些和家的家产变卖,中饱私囊了。
有一次年底,管家要向连长汇报一年的账目,故意报错了几处,连长却也没有发现,只一味地点头,末了还称赞管家管理有方呢!经过这一次,管家的胆子比先前就更大了。三五年下来,和家的产业,和家的土地,以及和家的房屋,都被管家换成自己手中的银元了。
一天早晨醒来,连长怎么喊也不见一人。走出房门,院里也是静悄悄的。至于管家呢,也不见了踪影。出门一打听,才发现管家早已逃之夭夭。
回到家中,刚喝了点水,一群人就冲了进来,说是来接收房子的——管家卖给了其中的一个人。一切都弄得连长一头雾水,还没等连长反应过来,那人便给连长看了房契,同时招呼手下将连长赶出了和府。
连长去了自家的店铺,被一群不认识的人打了出来,那些人也给他看了一张房契。房子没了,那么地总该还是自己的吧。可没想到的是地也被管家出售了。
连长心想,平时自己对管家那么好,总该不会做出这样绝情的事吧!
这时的连长,已是哭天天不应、哭地地无门了。感觉肚子饿极了,可是家回不去,身上也没钱,去哪里弄吃的呢。
一个满面污垢的老乞丐给连长支了招,去报案,将管家绳之以法。连长采纳了,可是连长连警察局的门都进不去。看守向连长索要贿赂,连长没有,就被赶出来了。
乞讨度日
连长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溜达着,已近中午了,还没吃过一口饭,饿得是头昏眼花。四下环视着街道,那些平时对自己点头哈腰的人如今见了自己就跟见了贼似的躲着。连长想上馆子吃点饭,可是那些人只认钱不认人,见连长没钱就都轰了出来。被轰出来的次数了,连长就再也不敢进去了。
连长转着转着就转出了镇子,看见一条小河,河水清澈见底。顾不上什么了,连长一头钻进水里就咕噜咕噜喝了起来。喝了一通,肚子鼓鼓的,总算是舒服了一点。这时,河畔来了一老一少。老的从怀里掏出火柴,抓了一把干草,点着了。小的很迅速地捡来了些干柴,往火堆里加柴。老的又顺手捡了三块石头,在火堆上搭了个简易的三脚架;随即又从背上的破包里掏出个变了形的锅,架在了火堆上。这时,小的用双手捧着一抔水倒入了破锅里,如是再三,锅里的水已经过半了,老的示意小的已经够了。于是,俩人从自己身上的上衣口袋里抓出了一些看似是食物的东西——一些埋头碎末、发黑了的饭粒。煮了一会儿,破锅开始冒烟了。老的从怀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包东西,用食指、终止和拇指捏了一点撒入锅内,那小的便欢呼地叫着可以开饭了。原来,他们是来这里做晚饭来了。
这俩人是爷孙,时逢乱世,被逼无奈只好以乞讨为生了。
爷孙俩正要吃饭,看到连长直愣愣地望着他们,就招呼连长一起吃。连长哪里肯吃,他可是镇上数一数二的大少爷啊——不,现在已经是老爷了,怎么可能会吃这样的东西呢,这不是对自己身份的玷污吗?绝对不能吃!见连长没动静,爷孙俩想可能他不饿,就自己狼吞虎咽起来。
离做饭的地方不远,是一个废弃的庙宇,那里就是本镇叫花子的“家”了。
爷孙吃饱后便径直往庙宇走。连长没处可去,就听了老者的忠告跟着去了那里。
其实那已经不是什么庙了,只是几间还有土墙的破房子而已,房顶没了什么遮蔽。爷孙俩紧挨着和衣睡下了,连长也只好拉下面子躺下了,半醒半睡度过了一夜。
第二天醒来,身旁早已人影全无。连长上河边洗了把脸,往镇上赶谋生路去了。
又过了颗粒不进的一天,连长仍是没找着任何出路。傍晚时分,连长又回到了河边,又见到了昨天傍晚的爷孙俩。此时的连长,已经饿得天昏地暗了,等俩人再一招呼便也跟着狼吞虎咽起来。可是爷孙俩讨到的饭菜是不够三人吃饱的,而连长呢,吃了一点东西后反而觉得更饿了。老的提议,三人去街上碰碰运气。连长已经顾不上面子了,跟着上了街。
当三个人又一次回到做饭的地点时,连长自己都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是一个十足的乞丐了。本来还算完整的衣服在被狗追的路上已经被荆条划成了一条一条的,脚上的鞋也丢了一只,脸上是汗渍和血的痕迹。不过,当破锅又一次冒起烟时,连长脸上也绽放出了跟爷孙俩一样满足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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