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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十三)尽心上篇7——登泰山而小天下②:逐字稿4

《孟子》(十三)尽心上篇7——登泰山而小天下②:逐字稿4

作者: 知非非非 | 来源:发表于2024-02-29 12:12 被阅读0次

    “孟子曰:‘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

    孟子说,这个杨朱啊,为我。你让杨朱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他说每个人只需要为自己负责,自己尽量地好就行了。因为你要真的为自己好,你不会去抢别人的,抢别人的会被判刑。因此自己自私的边界,就是他人自由的边界,相互之间制衡了。

    杨朱很有可能是亚当·斯密一派的人物,他认为“看不见的手”就会调节。但“拔一毛而利天下 不为也”,在孟子看来太极端了,把人都教坏了。

    然后墨子兼爱,什么特点呢?摩顶放踵。摩顶,头顶头发都掉光了,我们今天讲发际线不断地后移,操心操得很厉害;放踵,脚后跟都走坏了,那时候没有车,他靠一双脚走的。跟他没关系的事,别的国家打仗,他也过去劝,一天到晚干这个,也为之。

    孟子认为这两种人都太极端。墨子这个为什么也不行呢?因为他会导致整个社会没有远近、没有秩序,所以其实没法实现。

    就像太平天国有一段时间实施过,大家都平等,男的住男营,女的住女营,除了天王他们跟别人不一样,剩下的人都是兄弟。最后你发现他实际上是一个骗局,没法儿让你真的实现完全的大同,完全的平等。

    孟子早就机智地看穿了这一切,他认为杨子和墨子的说法都是极端的。

    子莫是鲁国的一个贤人,他执中,他采取中间立场。执中为近之,接近正确了,我不偏不倚,既不过度地为己,也不过度地为人。但是你注意,子莫很明显境界并不高。因为孟子接着批评说:执中无权,犹执一也。

    这个无权不是无权无势的意思,中国古代讲权,经常是指权衡、权变。当一个君子执中,但是不懂得权变,那就跟执一是一样的。

    什么叫执一,就是执着于一个点不放手,比如说男女授受不亲,这个执中的人说我就执了,呢“嫂溺,援之乎”?你嫂子掉到河里边了,你要不要伸手去救她?这时候就还是需要权变。

    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你得做出变化。人不能说谎,但是你遇到了一群歹徒,你今天不说谎,你可能没命了。

    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这个贼是动词,就是损害的意思。孟子在说,我们孔孟这一门,我们讨厌那些执着在一个点上的人,原因是在于他会损害真正的正道,他举一而废百也。

    同一个事情可能有一百种变化,可能有一千种变化,但是因为我执着于其中的一个,没有任何权变的意识和态度,导致的结果可能是其他的可能性全部作废了。

    这就是古代的那些腐儒。读书读坏了,读到最后完全执着在里边了,拘泥于章句。你会发现他没有通达,他做不到遇到任何事都给出不同的见解和答案。

    就像孔子教学生,学生问说闻斯行诸?听到了就要做吗?子路来了,就说有父兄在,如何闻斯行诸;冉有来了,就说你不闻斯行诸,你还等啥呢?你赶紧去做吧!

    这个在腐儒看来就觉得说这不行啊,这两面三刀啊,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话。因为要根据不同的状况权变,你可以执中,但是要学会权变,这时候才是真正的通达。不能够打着执中的名号,就忘记了权变这件事。这就是孟子反对杨子、墨翟以及这些腐儒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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