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一位女性来访者
因为一段意外发生了性行为的关系陷入了情绪的泥潭之中,痛苦、愤怒、委屈。
在她看来,对方在性关系的前后判若两人,她很失望,在感受到对方的态度变化后,体验到强烈的被忽视感。
她决定单方面结束了关系,拒绝任何与对方进一步沟通的可能。
但因为情绪的困扰依然在那里,并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与生活,痛苦至极,于是选择了心理咨询。
在咨询中,我问她,你对于对方的期待是什么呢?你需要他做些什么可以让你的感受更好些?
她回答:“我希望他可以多关心我下,问下我的感受,这会让我感觉更好些,可是他的那个态度就让我觉得他根本不愿意,他在逃避。”
我继续问:“你觉得他在逃避什么呢?是你的这份希望他可以关心下的需要,还是其他什么?”
她的情绪出来了:“他在逃避责任,我并没有要他负责任啊。我也想过和他说我的需要,可是他都不愿意了,我的需要说出来也没有意义了啊。“
他不愿意,所以我的需要说出来也没有意义了?
我尝试和她澄清:“你的意思是,如果对方没有意愿,那么你的需要就不重要了?也就是你的需要取决于对方是否愿意满足你?”
她带着愤怒的情绪,马上回答:“是啊!”
02
作为心理咨询师,我能够感受到她当下的委屈与怨恨,但对于她对“自我负责”的完全放弃,也同样感到无力。
因为置身在这么一种 “受害者”的状态中,人是被动的、没有选择的,我们的情绪与需要完全取决于他人。
从另一方面说,这实际上也是把“自我负责”转移给了他人,这些都成了对方的责任,对方应该为我的情绪和需要负责。
如果对方不愿意,就是在推卸责任,那么我就是受伤害的一方,于是悲愤、痛苦、委屈,深陷其中……
同时,我也很心疼她,这正是她缺失的、未被满足过的需要。
我们将表达需要的权利与对方的意愿捆绑在一起,如果对方可能拒绝,那我们的需要也就不重要了。
在亲密关系中,常常重复着这类互动模式,我们期待或者渴望自己不用表达,对方就可以看到并满足我们的需要。
如果那个需要是我们自己去表达,那就不是对方的意愿,而是我们索取而来的,这也会让我们感觉到受伤。
这样的互动模式,如同早年我们和妈妈(或主要教养人)的关系
母婴关系中,那个婴儿不需要用语言表达,妈妈就可以猜测到他饿了或者困了。如果妈妈每次或大多数时候都可以及时、敏感的满足婴儿的需求,那么婴儿就会慢慢内化出自我满足的能力,并可以体验到自己的需要是重要的,长大以后的ta可以自然而坚定的表达出自己的需求。
可是因为各种各样复杂的原因,也许那个妈妈自身也没有被满足过,也许那个妈妈正陷于情绪困境中,她并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去回应婴儿。
如果婴儿在早年母婴关系中未能体验到被足够及时、稳定的满足,那么ta就会在今后的亲密关系中不断重复当年的模式,ta想要去满足当年那个被忽视而感到失望的孩子,那是属于ta的未完成事件。
Ta渴望可以有那么一个人,能够愿意满足或者理解自己没有说出来的需要,这个愿意本身对ta而言就是一切,如同那个无条件满足的妈妈。
如果对方没有这个意愿,那么原本属于ta自身的需要也连同这个愿望一起消失殆尽。
这也是人类自愈的能力,我们的潜意识愿望不断的提醒着,那些创伤未被看到和疗愈的地方。
03
只是这样的互动模式属于母婴关系的重复,如果它们反复出现在成年后的亲密关系中,也许我们渴望的并不是一个真实的、平等的个体,而是对于母婴关系的幻想,一个可以完全看到和满足自己的无条件的母爱。
一旦这种模式无法被意识到,那么你会发现这样的幻想会不断的被现实击碎,你会不断在关系中失望、受伤、逃离……
因为没有人可以一直满足你这份早年的缺失,没有人可以完全替你承担起“自我负责”的责任。
真正的“长大成人”,是可以清楚的知道表达需要是我的权利,其他人是否愿意满足或拒绝也是对方的权利,但这并不影响我的表达。
格式塔治疗的创始人皮尔斯曾经描述过,“什么是人格的成熟?”
所谓成熟是指:从需要环境和他人的支持,走向自我支持的过程。
它是一个过程而非结果,我们始终走在这样的一个旅程中,包括皮尔斯本人。
这个自我支持就是自我负责的态度,我为自己的情绪和需要负责,我为自己获取我所能够获得的支持,表达我的需要,这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也是我生而为人的权利。
不论对方是否愿意或者拒绝,那是ta的选择,但这依然不会影响我表达的权利,因为我的需要对我来说很重要,我为此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同时,我也能区分自我与他人的边界,对于他人的情绪和需要,同样也由他们自身负责,我们作为彼此独立、完整的个体,这样的我们才是两个人真实的相遇。
最后,分享一段皮尔斯的《格式塔祈祷文》:
“我做我的事,你做你的事。
我在这个世界上不是为了满足你的期待,
你在这个世界上亦非为了满足我的期待。
你是你,我是我。
如果我们偶然发现彼此,那很美好。
如果没有,那也没办法”
——弗里茨·皮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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