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为一名城管前,看过一本书,书中是这样介绍城管:城管执法就如炮手点炮,点炮前,风平浪静、相安无事;点炮后,轻则推搡拉扯,重则以暴制暴。
经历城管之后,发现书上的形容十分贴切。我们到现场前,不管是占道经营的摊贩,还是门店外摆的经营户,他们都在我行我素的做着生意;但是,我们到达现场后,相对和谐的画面,瞬间被打破。配合执法的,赶紧收拾东西,要么换个地方,要么等我们走后再摆出来;不配合的,双方先是一顿唇枪舌剑,再发展下去,就是在拉扯中,强行查扣物品。稍有不慎,就会发生伤人伤己的事件。
所以,四年来,我是特别注意自己的情绪,宁愿吃点亏,也不愿发生冲突。主要因为:我总认为自己是法律人,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问题,只能动口,不能动手。另一方面,本人身形文弱,手无缚鸡之力,不希望因情绪失控,产生冲突后,给同事和领导们添麻烦。
但是,俗语云“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曾经发生过一次,因冲动而引起的执法纠纷,让我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
那天,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我所在的地方是旅游区,每到逢年过节,客似云来、车流如海、人头攒动。而我们的工作任务就更重了,既要保证井然有序的城市环境,还要保证舒适宜游的旅游秩序。
这一天,我和平常过节一样,早早就把老婆孩子送回娘家,一个人值班过节。
清晨,天还蒙蒙亮,就跟同事们一起,来到各自的岗位上执勤。清理占道经营、劝导上路喊客人员、惩处各类影响旅游秩序的经营行为。游客多,车辆堵的地方事情就多。中午吃饭也都和往常一样,在马路边上吃盒饭,草草对付一顿。
下午,已经疲惫不堪,嗓子冒烟。路上出城的人多,进城的少,游客们都想赶回去赏月过节。临近下班,我已跟领导请了假,准备赶回去,陪家人吃饭。
收拾好东西,跟爸妈打完电话报餐,就准备出发。
突然,电话响了,一个同事在查扣黑车,司机不配合,需要支援。
放下电话,立马赶到现场。一辆黑色的小车停在马路边,司机把车窗玻璃关着,任同事好说歹说,他只是闭着眼睛,不开窗,也不说话。
由于游客回城高峰,在黑色小车后,车辆已经排起长队。如果不快点把黑车带离现场,肯定会造成严重拥堵,如引起游客投诉,后果就严重了。
来到小车旁,车内除了司机,没有其他人。我先跟同事作了简单交流,得知拦停车辆后,车上的乘客已经下车,其他同事正在给乘客作询问笔录。司机一直关着车窗,不说话,更不愿配合把车开去我们的办案地点。
同事有些焦急,有些不知如何是好。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到司机窗前,轻轻地敲了敲玻璃,“有事好好说,请打开车窗”。也许是感觉说话的声音变了,司机懒懒地睁开眼睛,稍稍把车窗摇下了些。
“师傅,你的车涉嫌非法营运,请配合将车开到办案地点去”
“我喜欢把车停在这,你拿我怎么样?”
“如果您不配合,我们可以叫拖车强行拖走”
“你爱拖就拖吧”说完,司机又将车窗摇上了。
双方交流又陷入了僵局。黑色小车后,喇叭声此起彼伏,回城游客都在焦急的等着,一些过往的游客也时不时问,发生了什么事。尽管天气不热,但我感觉背后已经汗湿了。
手足无措时,口袋里的手机不停的响着,是母亲催促回家吃饭的电话,此时不方便接电话,只能一次又一次按掉。
我重重的敲了几下车窗,“你到底下不下车?”司机把车窗放下,“你是什么东西,不要再敲,我就是不下车”。
听后,我整个人都失控了,抬起脚就像车门把手踢去,并不断踢车门,一边踢一边嚷“让你不下车,让你不下车”。不知踢了几脚,车门迅速凹进去一个碗口的大洞。
司机见状,怒气匆匆地把门打开,下车看了看车门,大怒“你凭什么踢我车门?”,并快速向我扑来,旁边的同事,眼疾手快,拉住了他。我也被怒气冲昏了头,正准备冲过去时,领导赶到了现场。
领导把我拉开,和司机说了几句话,司机就不再激动了,同意把车开到办案地点。领导看了看我,说了声“你先回去吧”。
回家的路上,我的情绪平复了,开始有些懊悔,不该那么冲动,把有理的事,变成了没理的事。给领导添麻烦,如果引起舆论事件,就更不应该了。
为这个事,领导再没有找过我。听说是单位出面,把车门修好,那个司机就没有再来找麻烦了。
尽管,没有人批评我的这次不该有的冲动,我也没有因此而背上处分,但是,这个事在我心里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同时,也悟出一个道理:工作中,没有人有义务照顾你的情绪,你要做的就是自我控制,不作情绪的奴隶。一旦情绪失控,只会跟别人和自己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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