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拖延了两天,真是壮了多大的胆子啊,才继续这篇关于《利图马在安第斯山》艺术成就方面的“总结”。内容也就罢了,路人甲乙丙丁谁都能说几句,艺术成就方面很容易就能被看出来是外行——白天我就在想,没有阅读量、没有读者实在是太好的事情,这样我既拥有码字的快乐,又拥有了码字的自由,而后者可能更为重要。
(1)
艺术成就方面我当然不敢写语言表达,不敢去写是因为翻译作品的“翻译性”。所看未必所源,怎么说可能都不够公允。当然我一万个赞成贾老师的说法:比糟糕的翻译糟糕一万倍的事情是没有翻译作品。
但文字表达能力显然是略萨的强项,一种能给人现场感的异域小说,真的不亚于环球旅行,何况他写的还是我们的步履万难到达的地方。
深深地被文字吸引——这无论如何也是作品的力量、情节的力量和人物形象的力量。
比如,第180页利图马归程上经历的泥石流,而且就是在泥石翻滚的中心,这样的场景怎么去写?谁敢去写?利图马经历的,作者去想象:
他闭着眼睛,看见自己的身体变成了“乳糖”、骨头、鲜血,头发、衣服和鞋子折断、破碎,所有东西混杂在一起,血肉不分,臭气熏天,埋在泥水里,像一团糊状物那样向,向,向山下流去。只是这时他才想到崩裂的山体流星般地涌向营地。
利图马侥幸活下来。他从平静的泥石流和不知道长短的时间中苏醒过来。
但是,他还活着,真是奇迹。现在,隆隆的声响听不见了,泥石流看不见,世界笼罩在冰雪之中,寂静无声,一片安宁。天上,寂静和安宁有过之而无不及。有那么几秒钟,他被面前的情景迷住了,几乎忘记了自己。数以千计、百万计的、大小不一的星斗在黄色的混沌中跳动,而那混沌好像只是为了他一个人才发光发亮的。他从来没有看见过那样大的月亮,在派塔那里也没有看见过。他从来没有看见过夜里有那么多星星,如此宁静,如此甜蜜。他昏厥了多长时间?几个小时?几天?不过,他还活着。
以这种安静和美来写人的生命的脆弱,来写大山恶劣的环境,文字美得让人窒息。
比如,第230页,小说的尾声,利图马最后一次在小酒馆出现,让出空间给助手和女朋友。他听到酒馆老板用口哨吹一支曲子:
利图马听到这忧伤的曲调,心脏立刻紧缩了起来。他觉得那个声音来自时间的深渊,挂着另一种人类的、埋在这穷山秃岭世界的夜露。
夜露?你能想得到这个词吗?谁能想得到这个词呢?但因为把曲调形容为夜露,我顿时明白如此险恶的人性当中不容忽视的美丽。
(未完,下次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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