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从研究“课标”、研究教材、研究学生、几个阶段来研究阅读教学的一般过程。
1.研究“课标”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指出:“课标”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阅读教学要研究“课标”,要明确课程目标的具体内容,要将课程目标充分细化和落实。
2.研究教材
这里的教材主要是指教科书。教科书也称“课本”,是根据“课标”编定的系统反映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是“课标”的具体化。研究教材要了解本学科教材编排特点,理解单元在整册中的地位,理解本课在单元中的地位,准确解读所教的教学内容。
具体到每篇课文,一般操作过程是:默读或朗读课文,解决生字词;研究句意段意,概括内容;做做课后练习;确定重点难点,找出突破的途径等。
3.研究学生
“课标”明确指出,“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教科书编者、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因此研究学生是阅读教学的必要过程,对学生年龄特点和实际学习能力必须予以充分考虑。一是要研究该年龄阶段的学生实际(知识结构和心理特征),二是研究大多数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少部分人的特殊情况,三是通过发现学生在预习中遇到的或课堂中提出的问题来研究学生。
“课标”指出:“应加强对阅读方法的指导,让学生逐步学会精读、略读和浏览。有些诗文应要求学生诵读,以利于丰富积累、增强体验,培养语感。”
1.朗读和默读
“课标”指出:“各个学段的阅读教学都要重视朗读和默读。”朗读,是一种出声的阅读方式,是把文字转化为有声语言的一种创造性活动。朗读的目标要求的核心都是“正确、流利、有感情”。好的朗读指导可以比较有效地提高学生对课文理解的程度并受到情感熏陶,尤其是文学作品的阅读。默读,即不发声的读。速度快,不互相影响,便于更集中地思考、理解读物的内容。“课标”还指出“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是朗读评价的总要求”“默读的评价,应从学生默读的方法、速度、效果和习惯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阅读教学中要根据学习的需要,灵活运用朗读和默读,做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2.精读
精读就是对文本进行认真仔细的研读。精读需要对文本的用词造句、段落层次、篇章结构、表达方法等方面进行揣摩品味,细读探究,有时甚至要调动学生已有的阅读和生活经验咬文嚼字,结合联想和想象,加深对文本的理解和感悟,进而形成自己对文本的判断和评价。
精读的评价,重点评价学生对阅读材料的综合理解能力,要重视评价学生的情感体验和创造性的理解。第四学段侧重考察理清思路、概括要点、探究内容等方面的情况,以及读懂不同文体文章的能力。
3.略读和浏览
略读就是大致地读,其目的在于粗知文本大致内容,优势在于发挥人的直觉思维的作用,整体把握文本的内容,快速捕捉关键信息。浏览就是大略地看,一目十行地读,其意在查找和提取信息,可以采用扫描和跳读的方式“课标”指出,略读的评价,重在考查学生能否把握阅读材料的大意。浏览的评价,重在考查学生能否从阅读材料中捕捉有用信息。
4.诵读
“课标”还特意提出了诵读方法,而且在这方面规定得很具体。对于第四学段,诵读古代诗词,阅读浅易文言文,能借助注释和工具书理解基本内容。
诵读就是反复吟读,自然成诵。诵读是我国语文教育优秀传统中一种有益于积累、有效提高语文能力的好方法。一些抒情诗文、文言文就比较适合诵读。诵读更加有助于读者从声韵气律角度把握作品的思想内容和情感,体会其中的丰富内涵和情感。“课标”指出,诵读的评价,“重在提高学生的诵读兴趣,增加积累,发展语感,加深体验和领悟。在不同学段,可在诵读材料的内容、范围、数量、篇幅、类型等方面逐渐增加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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