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科特·派克在他的心理学巨著《少有人走的路》里是这么定义爱的:
爱,是为了促进自己和他人心智成熟,而不断拓展自我界限,实现自我完善的一种意愿。
我以为,这应该是从心理学角度,对爱最恰当也最本质的定义了。
但“爱”这种东西,还是太抽象了,你会发现,人类所有高层次、精神方面的追求,都是无法直接被观测和理解的,美、自由、真相,莫不如此。
爱就更是这样了。
翻开所有以爱为名的作品,却充斥着嫉妒、愤怒、暴虐、占有欲,它们的源头是惧怕,反而试图正面描写爱的作品,却显得虚假、无聊。
好像一定要一波三折才“够爱够真”。
这是因为“它”是不可说的,只能通过不厌其烦地对“非它”进行描绘,通过反复经验校正方能窥得“它”是什么。
但遗憾的是,人总会迷失在非它里,管中窥豹、以偏概全地得出错误的结论,甚至沉溺在非它的痛苦中上瘾,无法自拔。
似乎,任何高层次、精神方面的追求,都要经过人生的三重境界,才能真正理解它:
看山是山,看水是水(它);
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非它);
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还是它)。
所以,在心理学层面也一样:我们总要经历所有爱的“非它”——嫉妒、愤怒、暴虐、占有欲,在这种不断的拉扯、冲突、磨合中,才能理解什么是真正的爱,才能促进自己和他人的心智成熟,不断拓展自我界限,实现自我完善。
成为人格健全、心智成熟的存在。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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