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绝智弃辩,民利百倍;绝伪弃诈,民复孝慈;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
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译文
抛弃巧辩,人民可以得到百倍的好处;弃绝伪诈,人民可以恢复孝慈的天性;
抛弃巧诈和货利,盗贼就自然会消失。(智辩、伪诈、巧利)这三者全是巧饰的,不足以治理天下。
所以要使人有所归属:保持朴质,减少私欲。
我的理解
流俗重“文”,老子重“质”。
老子视“文”为巧饰,违反了人性的自然。
巧饰流行,更形成种种有形无形的制约,拘束着人性的自然。
本章中老子流露出的愤世之言,是针对虚饰的文明所造成的严重灾害而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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