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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格丽特·杜拉斯是法国作家,电影编导。她一生在热爱两件事,写作和爱情。《情人》是她在70岁时写下的自传体色彩小说。岁月摧毁了她的容颜和身体,但她用文字打败了岁月,成为永恒。
《情人》是一本很特别的书,我反复四次阅读了这本书,越读越对它心生敬畏。我想写点什么,很多想法和感受在心头萦绕,但一直迟迟无法动笔,我不太敢轻易去写。
小说讲述了一位老妇人在暮年的回忆,时间跨度很大从她十五岁半一直到二战之后,其中大部分写她在越南生活时期,贫穷绝望的母亲,冠以“流氓”名号的大哥,卑微懦弱的小哥哥,以及她与一位中国富家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整个作品都是片段形式构成。
初读:爱到绝望成永恒
第一次读,我只看见凄美的爱情,这种爱绝望而热烈,悲戚而忧伤,就像沙漠里开出的一朵花。
对你说什么好呢,我那时才十五岁半。
那天,在湄公河渡轮上,十五岁的“我”穿了一件无袖,茶褐色的真丝裙衫,领子开得很低,腰间扎着一条皮带,穿着一双镶金条带的高跟鞋,最不寻常的是“我”戴着一顶平檐男帽,玫瑰木色,有黑色宽带饰的呢帽。渡船上的“他”是一位中国阔少, 柔弱,美雅,风度翩翩。
她和他都是孤独的,她困顿而绝望,他怯弱却富有。他发疯似地爱上了她,而她只说既爱他的钱,也爱他。于是,他成了她的“情人”。
当杜拉斯以回忆的形式写这段绝美的爱情,很多场景都以 一小段一小段文字,中间的大部分插着对小哥哥以及对母亲的回忆。
其中写到他们第一次在公寓中的欢爱时光,这样的文字颇有电影镜头的质感。两个人欲望燃烧,而他们的床和城市,只隔着透光的百叶窗。
城里的喧闹声很重,记得那就像一部电影音响放得过大,震耳欲聋。
城市的声音近在咫尺,是这样近,在百叶窗木条上的摩擦都听得清。声音听起来就仿佛是他们从房间里穿行过去似得。
这段情节里几度写到喧嚣的街道。男欢女爱很少会放在这样的环境里描写。他们本来就是两座孤岛,爱得再深,始终躲不开这喧嚣的尘世的滚滚浪潮。
在书的译本序记录了一段话,有位读者说:“把一些违反传统,不常规的感情写得这样自然,“必是出于大作家之手”,“如果缺乏才起,这种感情也未免太可怕了”。
“我们是情人。我们不能停止不爱。” 这样的爱情只持续了一年半,直到她离开越南回法国。
因为读书落泪,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但这一次,读到他们分别时的片段,我不觉已泪目。虽然这又是一段枯冷的文字,看似没用许多浓情的词语,但是悲伤潜于其下,早已波涛汹涌。
他那黑色长长大大的汽车停在那里,车前站着穿白制服的司机。车子离法国邮船公司专用停车场稍远一点,孤零零地停在那里。车子的那些特征她是熟知的。他一向坐在后面,他那模样依稀可见,一动不动,沮丧颓唐。她的手臂支在舷墙上,和第一次在渡船上一样。她知道他在看她。她也在看他;她是再也看不到他了,但是她看着那辆黑色汽车急速驶去。最后汽车也看不见了。港口消失了,接着,陆地也消失了。
因为这本书,我看了电影《情人》,和书里描写的镜头一样。分别时她一直没有落泪,直到海上航行的某天夜里,她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听见肖邦的乐曲。
她哭了,因为她想到堤岸的那个男人,因为她一时之间无法断定她是不是曾经爱过他,是不是用她所未曾见过的爱情去爱他,因为,他已经消失于历史,就像水消失在沙中一样,因为,只是在现在,此时此刻,从投向大海的乐声中,她才发现他,找到他。
那是多年之后,他携家人来到法国,他给她打电话:
他说:我仅仅想听听你的声音。她说:是我,你好。他是胆怯的,仍然和过去一样,胆小害怕。突然间,他的声音打颤了。……他对她说,和过去一样,他依然爱她,他根本不能不爱她,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
这段话所包含的深情无法形容,一生至爱,只暮年只归结为一句话:我只想听听你的声音。现实里她抱憾终生的爱情,在小说里终于圆满。顺便斗胆说一句,我其实不太喜欢这个结尾,感觉这个电话破坏了整个小说凄凉的韵味。
再读:看见生活的绝望
《情人》中多处着墨写了她的母亲,两个哥哥,她说这个家庭就是一块顽石,凝结得又厚又硬,不可接近,我们没有一天不你杀我杀的,天天都在杀人。她的家庭就像一片荒凉的沙漠。他们最知心的人不是彼此,而是情人,或者遇到的任何人。
初读时,我不喜她的母亲,固执而悲苦,偏爱混蛋一样的大儿子。细细读,慢慢会更理解一个做母亲的不易。
她的母亲一直生活在绝望的情境之中。她在越南沙沥做过女子学校的校长,靠着微薄的收入养家糊口,在柬埔寨被人骗了买租地失败。后来晚年在法国一座假古堡里养家,养羊,挣钱。母亲说过:她这个人没有满意的时候,没有什么可满意的。母亲虽然几次失败,但她一生都在为了生活而奋斗。
年轻时候,她叛逆,恨透了她母亲,等到自己晚年回首过往,她才发现母亲的人格里有种动人的美。
她也理解了母亲的绝望来自何处:
我们正是站在社会一边将我们的母亲推向绝境。正因为人们这样对待我们的母亲,她又是这么好,这么一心信任人,所以我们憎恨生活,也憎恨我们自己。
杜拉斯说她童年的色调和战争是一样的。但是在记忆里,唯一一次,母亲笑了。在一个炎热的夏天,母亲决定冲洗房屋,那一天,他的大哥不在家。那一天,是她记忆里唯一一抹亮色。
有时,她又是奏琴,又是笑。她还站起身来边歌边舞。任何人都会想,她也会想:这不成形的房屋,突然变成了一个水池,河边的田地,浅滩,河岸,在这样的人家,也能感受到幸福。
杜拉斯深爱她的小哥哥,在家里小哥哥总是受大哥欺负,母亲也不待见他。她和小哥哥同命相怜,当晚年回忆起来,她不断重复一句话:我的小哥哥死了。
我对他的爱是不可理喻的,这在我也是一个不可测度的秘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爱他竟爱得甘愿为他的死而死。一别十年,事情真的发生了,过去我可是很少想到他。我爱他,也许永远这样爱他,这爱不可能再增加什么新的东西了。那时我竟忘记有死。
即使在这样的家庭中,童年时光孩总是爱笑的,我的小哥哥和我,我们一笑就笑得气也喘不过来,这就是生活。只要笑,生活就有希望。
正是这样绝望的家庭中长大,杜拉斯渴望离开这个可怕的家庭,她渴望写作。
我要写几本书。这就是我在现时之外,在这无边无际的大沙漠里所看到的,而我的生命正是在大沙漠的特征下在我的面前展现出来。
情人只是中介,《情人》是爱的历史
第一次读我不太理解,为什么《情人》会在中间插入几个毫不相关的人,她写道:
对于男人的回忆不像对女人的回忆那样,在恍然若有所悟的光彩中显现,两种回忆不相像。
她写了1943年遇到的美国人玛丽·克洛德·卡彭特,以及美雅的贝蒂·费尔南代斯,这两个女人都很神秘,经常宴请友人。我一开始不理解为什么要写这两个女人,后开我懂了,既然是回忆,那些在她生命里曾经闪亮的人,就这样很自然闪现出来。
我只感受到了,最后的所有结局注定都是曲终人散。
她还写了海伦·拉戈奈尔,她学校的好朋友,这个美丽单纯的姑娘,好像是杜拉斯心中那个遇到情人前的自我一样。
永隆夫人,一个男青年为了她自杀,实际上永隆夫人和杜拉斯一样成了孤岛,被人孤立。
读了三遍之后,我知道这本书的情人并不仅仅是她的中国情人,而是代表着许许多多人,代表一切有情人,他们都生活在绝望的世界里,都是一个个孤岛,是“情”将他们连接在一起。
当一个女人在暮年时追忆似水年华,回忆仿佛像断了线的风筝,模糊,零碎,断裂,不完整,就像没有对准焦距的老照片。
我的最后一遍阅读时,基本是在夜晚,偶尔拿起读几行,就像在读一本诗集,语言真美。小说中那些精彩的短句,反复出现的象征性事物,场景,像极了人生的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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