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想时已是想
何不能连不想也不想
从图书馆借来的书中夹了一张书签,上面就被人认真地书写着这两句,那本书的名字好像叫<<既见君子>>,留下书签的人却不知道是谁。
游走的书签和不知名的主人,真是绝配!无心之人散落的无心之语,被多少无心的路人甲乙丙丁拾起,然后记得。
书签像是书的爱恋者,书一页页地翻过,哪管书签的心思呢?可是无论到哪一页,停下来的时候书签不都会出现吗?不正应了那句"想不想时已是想"了吗?
想要努力逼迫自己专心做一件事的人,往往会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不能专心,多少人在这个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的感情!这样的文学书写和影视作品还少吗?大多时候表现为读书时的"走神",主人公一个人静静地看书,要么漠然地一页页地翻过,读者或观众明显地看出对方并未走心,他或她一定没读进一行字!可是主人公自己并不知道,走神的人不会知道自己正在有神!他或他正陷在不想之想中。
或者主人公并不翻书,有时甚至不去看书,书长久地停留在那一页上,主人公或盯着书或望着别处出神,明摆着身在曹营心在汉。
最有趣的是恍然回过神来的那一刻,或恍然大悟:我竟然一直在想他/她!或无比懊恼:我居然一直在想他/她!不过效果是相同的,那就是,主人公会立即意识到自己对他或她的感情不同寻常,不需要过多纠结他/她就会承认,自己喜欢上了对方!
看吧,在读书的时候走神和陷入爱恋有多么深厚而隐秘的亲缘关系!所以,在容易走神的地方放置书签,又在书签上写上这么一句"想不想时已是想,何不能连不想也不想?"岂不是妙绝?从走神中醒悟过来的人,看到书签,不知是否会有当头棒喝之感?
我在你容易走神的地方
摆了一张小木凳
你托着下巴遨游了地球好几圈
你走过了冒烟的火山口
也迎娶了几次白富美
穿越回小时候的旧学校
欺负你的还是那个死胖子
到底,
什么时候你才会意识到
小木凳不是本来就有的呢?
真想看看
你呆萌又恍然大悟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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