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论人类不平的起源和基础》
作者:卢梭著、李长常译、东林校
版本:商务印书馆出版,1962年12月第一版
阅读之前需要明白是,因为时代的局限,卢梭不可避免也有所处时代某方面知识缺乏的局限,而且卢梭的某些体系推演并不严密,与其说他是一个理论家,不如说他是一个雄辩家。把这部著作中的全部历史问题上的或科学上的错误指出来,这是既容易却又很愚蠢的。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本书是卢梭在1755年为第戎科学院征文“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是什么?人类的不平等是否为自然法所认可?”所写的文章。共有献给日内瓦共和国、序、本论三部分,本论又可以分为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探讨的是自然状态中的人;第二部分则主要力图证明人是如何由自然状态中的平等变为不平等的,并一直沿着其推论导出“暴君”的出现。
我们如果不从认识人类本身开始,怎么能够认识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源呢?(62页)
卢梭认为不平等包括自然的或生理上的不平等和精神或政治上的不平等,自然或生理上的不平等的起源正如其名,是自然或生理。而本文要关注的则是精神或政治上的不平等,卢梭对之前或同时代的思想家对自然状态中的人的描述并不满意,他认为他们其实是把从社会里得来的一些观念,搬到自然状态上去了,他们论述的是野蛮人,而描绘的却是文明人(71页)。所以我们应该要把已知的一切事实撇开,从零开始认识或推理自然状态中野蛮人的样态。
但有两点是卢梭认为野蛮人天生就具有的或者说是野蛮人唯一的心理反应:一为保全自己;二为怜悯心。野蛮人的一切活动都在这两种心理状态的激荡中完成。
我相信在这里可以看出两个先于理性而存在的原理:一个原理使我们热烈地关切我们的幸福和我们自己的保存;另一个原理使我们在看到任何有感觉的生物、主要是我们的同类遭受灭亡或痛苦的时候,会感到一种天然的憎恶。我们的精神活动能够使这两个原理相互协调并且配合起来。在我看来,自然法的一切规则正是从这两个原理(这里无须再加上人的社会性那一原理)的协调和配合中产生出来的。(67页)
第一部分
生理上来说,与今人相比,卢梭假定原始人或野蛮人的生理构造与今人无异,但是因为生活在原始环境中,野蛮人的身体得到更好的利用和锻炼,所以野蛮人拥有更加健壮的体魄,更加的健康的精神,野蛮人的最发达的器官也是最能使他得以保全自己的器官等等方面。与动物相比,野蛮人则具有自我完善化的能力,这也是为什么野兽千年来仍是野兽,而人却渐渐变得不再是以前的人的原因。
此外,人还有这样一个优点:各种禽兽只有它自己所固有的本能,人本身也许没有任何一种固有的本能,但却能逐渐取得各种禽兽的本能,同样地,其他动物分别享受的种种食料大部分也可以作为人的食物,因此人比其他任何一种动物都更容易觅取食物。
卢梭根据原始人的身体状况作出以下论断:
一、面对已知的事物,野蛮人是不畏惧的,在比他强的野兽面前,他只是如同其他弱小的动物一样,当其他动物并不因此而难以生存下去;
二、面对一些未知的东西,很可能某些细微的动静就足以使他仓皇奔逃。
霍布斯认为人类天生是大胆的,只想进行攻击和战斗。另一位著名的哲学家的想法则恰恰相反,这位哲学家认为(康贝尔兰德和普芬道夫也同样地断言说)没有比在自然状态中的人更胆小的了,他一听到轻微声音或望到微小动作就吓得发抖并准备逃跑。这种情形对于他所不认识的事物来说,可能是真实的,我也决不怀疑,当任何一种新奇景象出现在他眼前,而他不能分辨这种景象到底对他本身有益或有害,也不能把他自己的力量和他要冒的危险加以比较时,他会被吓倒的。但这种情形在自然状态中,毕竟是很少见的。在自然状态中,一切事物都按照单调的方式进行着,而且大地上还轻易不会发生由于聚居人民的情欲和任意行动而引起的那种突然的、继续不断的变化。可是,分散地生活在野兽中间的野蛮人,很早就和野兽进行过搏斗。因此,他很快就同野兽作了比较,当他逐渐感觉到他在机巧方面胜过野兽的程度,远远超过野兽在力量方面胜过他的时候,他就知道不必再惧怕野兽了。……至于有些动物,它们在力量方面胜过人的程度,确实超过人在机巧方面胜过它们的程度;那么,人在它们面前,就同其他比较弱小的动物处于相似的情况,而那些比较弱小的动物并未因此不能继续生存下去。(77页)
卢梭认为原始人面对的更加可怕的东西是幼弱、衰老和疾病。其中幼弱和衰老是所有动物所共有的,而疾病则是过社会生活的人所具有的。对于幼弱,虽然人类的成长期更长,但寿命也更长,而且人类母亲相比于动物,有更好的保护幼儿的能力,她可以随时带着幼儿奔走、寻觅食物,而不必向野兽一样来来往往。对于衰老,这是所有动物所共有的,所以也并不比人类更具有什么优势。而对于疾病,则纯粹是人们违反自然状态所应自食的恶果。他用自然状态原始人的身体状态同社会状态的人的身体状态相比较,指出某些疾病只有在社会生活中才会产生,继而接着强调文明越进步,人类越败坏。
倘若我们自己给自己造成的疾病比医学所能提供给我们的治疗方法还要多的话,那应当怎样解释呢?生活方式上的极度不平等,一些人的过度闲逸,另一些人的过度劳累;食欲和性欲的易于激起和易于得到满足;富人们过于考究的食品,供给他们增加热量的养分,同时却使他们受到消化不良的苦痛;穷人们的食物不但粗劣,甚至时常缺乏这种食物,以致一有机会他们便不免贪食,因而加重肠胃的负担;彻夜不眠以及种种的过度;各种情欲的放纵,体力的疲劳和精神的涸竭;在种种情况下人们所感受到的无数烦恼和痛苦,使他们的心灵得不到片刻安宁。这一切都是不幸的凭证,足以证明人类的不幸大部分都是人类自己造成的,同时也证明,如果我们能够始终保持自然给我们安排的简朴、单纯、孤独的生活方式,我们几乎能够完全免去这些不幸。如果自然曾经注定了我们是健康的人,我几乎敢于断言,思考的状态是违反自然的一种状态,而沉思的人乃是一种变了质的动物。当人们想到野蛮人——至少是我们还没有用强烈的酒浆败坏了他们的体质的那些野蛮人——的优良体质时,当人们知道他们除受伤和衰老以外几乎不晓得其他疾病时,我们便不得不相信:循着文明社会的发展史,便不难作出人类的疾病史。(79页)
因此,我们应当避免把野蛮人和我们目前所见的人混为一谈。自然用一种偏爱来对待所有在它照管之下的那些动物,这种偏爱好象是在表示自然如何珍视它对这些动物加以照管的权利。在森林里的马、猫、雄牛、甚至驴子,比在我们家里所饲养的大都有更高大的身躯,更强壮的体质,更多的精力、体力和胆量。它们一旦变成了家畜,便失去这些优点的大半,而且可以说,我们照顾和饲养这些牲畜的一切细心,结果反而使它们趋于退化。人也是这样,在他变成社会的人和奴隶的时候,也就成为衰弱的、胆小的、卑躬屈节的人;他的安乐而萎靡的生活方式,把他的力量和勇气同时销磨殆尽。而且野蛮人和文明人之间的差异,比野兽和家畜之间的差异必然还要大一些。因为自然对人和兽虽然一视同仁,而人给自己比给他所驯养的动物安排的种种享受要多得多,这便是人的退化所以更为显著的特殊原因。(80页)
从精神上来说,与野兽相比,人具有自由意志,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支配自己,而野兽则总受自然的支配。
自然支配着一切动物,禽兽总是服从;人虽然也受到同样的支配,却认为自己有服从或反抗的自由。而人特别是因为他能意识到这种自由,因而才显现出他的精神的灵性。(83页)
人的另一点与禽兽相异的就是,人具有自我完善化的能力。卢梭认为,这种能力正是人类一切不幸的源泉。在自然状态下,动物服从自己的原始的本能,而人类也正是如此,但因为有着自我完善的能力,人类便逐渐习得其他动物所拥有的本能,这样,人类虽然生来是一张白纸,却很快超过其本能,有了能力的大发展。
在情感方面,卢梭认为情感来源于我们的需要,而情感的发展则来源于我们的认识。而野蛮人由于无所需要,因为只具有原始的自然冲动,所以他的欲望绝不会超出他生理上的需要。而这种需要一经释放,短暂的结合也即结束,他们又各自恢复到了“孤独的野蛮人”的状态当中去了。
同样的,因为无所需要,知识——即使是最简单的知识——也就无从产生,他拥有一颗“无从搅扰”的心灵。
他的想象不能给他描绘什么;他的心灵不会向他要求什么。由于他那有限的一点需要十分容易随手得到满足,而他又远没有达到一定程度的知识水平,因而也没有取得更高知识的欲望,所以他既不可能有什么预见,也不可能有什么好奇心。自然景象,一经他熟悉以后,便再也引不起他的注意。万物的秩序、时节的运转总是始终如一的。他没有足够的智慧来欣赏那些最伟大的奇迹,我们不能设想他已有了人所必须具备的智慧,使他会来观察一下他每日所见到的事物。在他那什么都搅扰不了的心灵里,只有对自己目前生存的感觉,丝毫没有将来的观念,无论是多么近的将来。(86页)
另外卢梭推论的基础是孤独的野蛮人,这限制了卢梭对知识产生的探索。这一基础,也导致卢梭难以说明语言的起源。
在情感上的另外一点,卢梭认为原始人无所谓善恶道德,因为他们没有善恶道德的观念,除非从生理意义上来讲,把能够保全自己的才可称作没得,把妨害自己的称作邪恶。卢梭反对霍布斯人是天生邪恶的论述,因为自然状态中的根本没有关于善于恶的观念。
这位作者(霍布斯),在根据他所建立的原则进行推理的时候,本应当这样说:由于自然状态是每一个人对于自我保存的关心最不妨害他人自我保存的一种状态,所以这种状态最能保持和平,对于人类也是最为适宜的。可是他所说的恰恰与此相反,因为他把满足无数欲望的需要,不适当地掺入野蛮人对自我保存的关心中,其实这些欲望乃是社会的产物……(98页)
原始人之所以不为恶的另一份原因就是怜悯心。卢梭以马也不愿意践踏一个活的东西和一个被幽禁的人看到外面猛兽在伤害一个幼儿和他的母亲来举例说明怜悯心的力量,自然的怜悯心就是这样,即使最坏的风俗也不能把他们毁灭。他认为人类的其他一切美德都是由怜悯心生发出来的。这种怜悯心,在原始人身上是不发达,但却是很强烈,在文明人身上,虽然很发达,但却是很微弱的。
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怜悯心是一种自然的情感,由于它调节着每一个人自爱心的活动,所以对于人类全体的相互保存起着协助作用。正是这种情感,使我们不加思索地去援救我们所见到的受苦的人。正是这种情感,在自然状态中代替着法律、风俗和道德,而且这种情感还有一个优点,就是没有一个人企图抗拒它那温柔的声音。正是这种情感使得一切健壮的野蛮人,只要有希望在别处找到生活资料,绝不去掠夺幼弱的小孩或衰弱的老人艰难得来的东西。正是这种情感不以“你要人怎样待你,你就怎样待人”这句富有理性正义的崇高格言,而以另一句合乎善良天性的格言:“你为自己谋利益要尽可能地少损害别人”来启示所有的人。后一句格言远不如前一句完善,但也许更为有用。总之,我们与其在那些微妙的论证中,不如在这种自然情感中,去探求任何一个人在作恶时,即使他对于教育的格言一无所知,也会感到内疚的原因。(102-103页)
原始人需求是那么的少,又有怜悯心的约束,以至于在他们中间的争执屈指可数,但卢梭特别指出,有一种狂热的争执,有可能会将人类导向灭亡,那就是男女情欲,这种炽热的感情一旦失控,很可能会毁灭人类。
当它达到疯狂程度的时候,仿佛足以毁灭人类,而它所负的天然使命本是为了保存人类的。
卢梭把这种男女之爱分为精神方面与生理方面。
生理方面的爱是人人所具有的和异性结合的欲望。精神方面的爱,则是把这种欲望确定起来,把它完全固定在唯一对象上,或者至少是以比较强烈的欲望来特别喜爱某一对象。因此,很容易看出,精神方面的爱,不过是由社会习惯产生出来的一种人为的情感。因此,很容易看出,精神方面的爱,不过是由社会习惯产生出来的一种人为的情感。……这种情感建立在才德和美丽等一类的观念和种种的比较上;野蛮人不会有那些观念,也决不会作那些比较,所以这种情感对野蛮人来说几乎是不存在的。……野蛮人仅只听从天然气质的支配,而并不听从他尚未能获得的爱好的支配;任何女人,对他说来,都是同样合适的。(104-105页)
即使是生理方面的爱,一经满足,这种欲望即告消失,断不至于为某些人所说的一样,在原始人中间会因生理的情欲而像动物一样自相残杀。而只有当原始人习得精神方面的偏爱之后,这种情欲的混乱才会在人类之间蔓延开来。
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结论:漂泊于森林中的野蛮人,没有农工业、没有语言、没有住所、没有战争、彼此间也没有任何联系,他对于同类既无所需求,也无加害意图,甚至也许从来不能辨认他同类中的任何人。这样的野蛮人不会有多少情欲,只过着无求于人的孤独生活,所以他仅有适合于这种状态的感情和知识。他所感觉到的只限于自己的真正需要,所注意的只限于他认为迫切需要注意的东西,而且他的智慧并不比他的幻想有更多的发展。即使他偶尔有所发明,也不能把这种发明传授给别人,因为他连自己的子女都不认识。技术随着发明者的死亡而消灭。在这种状态中,既无所谓教育,也无所谓进步,一代一代毫无进益地繁衍下去,每一代都从同样的起点开始。许多世纪都在原始时代的极其粗野的状态中度了过去;人类已经古老了,但人始终还是幼稚的。(106-1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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