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暂时不讲PDCA模型了,因为之前写到的课程设计我只参与到P4阶段,所以后面的内容我也无法进行实际行动和效果的分析。
今天我来讲一个大家可能听得比较多的思维训练方式:头脑风暴法。这个也是我们在PDCA模型中P2和P3阶段用得非常多的一种思维方法。
李老师昨天说,要把学过的方法灵活运用。那么我就用前面介绍过的黄金圈法则来开始今天的头脑风暴法。
首先,解答第一个问题,什么是头脑风暴法?
头脑风暴法出自“头脑风暴”一词。头脑风暴(Brain-storming)最早是精神病理学上的用语,指精神病患者的精神错乱状态而言的。现在把它转而为无限制的自由联想和讨论,其目的在于产生新观念或激发创新设想。它是由美国创造学家A·F·奥斯本于1939年首次提出、1953年正式发表的一种激发性思维的方法。一般在群体决策中,由于群体成员心理相互作用影响,易屈于权威或大多数人意见,形成所谓的“群体思维”。群体思维削弱了群体的批判精神和创造力,损害了决策的质量。为了保证群体决策的创造性,提高决策质量,管理上发展了一系列改善群体决策的方法,头脑风暴法是较为典型的一个。
头脑风暴法又称脑力激荡法、智力激励法、BS法、自由思考法等。它是指一群人(或小组)围绕一个特定的兴趣或领域,进行创新或改善,产生新点子,提出新办法。头脑风暴法就是让参与者敞开思想,使各种设想在相互碰撞中激起脑海的创造性风暴。它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直接头脑风暴和质疑头脑风暴法。直接头脑风暴是在群体决策基础上尽可能激发创造性,产生尽可能多的设想的方法。质疑头脑风暴法则是群体对已经提出的设想、方案逐一质疑,发现其现实可行性的方法。所以,头脑风暴法就是一种集体开发创造性思维的方法。
不论是正向还是逆向的头脑风暴,如何让它更有效果,那就需要遵守以下5条主要规则:
1.头脑风暴会上没有坏主意:
多鼓励奇怪的、夸张的观点。观点越“疯狂”越好。那些奇异的和看似不可行的观点,可以引发群体更多的思考与创意。所以,头脑风暴会上没有坏主意,无论它是多么的不可思议。
2.不对任何主意做积极的或消极的评断:
只有等到头脑风暴会议结束时,才可以开始对观点进行评判。当进行头脑风暴会期间,不要暗示某个想法不会有作用或它有什么消极的副作用。因为头脑风暴会上没有坏主意,它们都有可能成为好的有潜力的观点。所以,要将所有的观点都记录下来,延迟再对它进行评判。一是避免干扰和妨碍参与者畅所欲言;二是任何评估都是需要花费脑力和时间的,所有不应该在思维发散过程中抽出时间来进行评论。
3.注重数量,而非质量:
在头脑风暴时,应该寻求的是观点的数量。要在给定的时间内,提炼出尽可能多的观点。提出的观点数量越多,最后反思时,就更容易产生高水平的创意。
4.在他人提出的观点之上建立新观点:
在别人的观点上进行拓展,使用他们的观点来激发自己。通过相互交换成员的想法,从而实现创意的碰撞与结合,可以将讨论引往意想不到的方向。
5.每个人和每个观点都有相等的价值:
每个人都有对事情和解决方法的独特视角,所有每个人都应该参与进来。只有每一位成员都自由地、自信地贡献创意和观点,头脑风暴才会取得真正的成功。
不禁要感叹一下中国古人的思维模式真的是很前卫的,因为他们总结出的“集思广益”不就类似于现在我所说的头脑风暴吗?但是我们古人只是提出了的一种理念,而没有实操的方法。但是美国人却能把这种理念转化为可复制、可执行、可标准化的思维操作模式,我也不得不佩服美国人的行动力和思维缜密性不是一般的强。
那么,明天我就来解答头脑风暴的第二个问题,如何开展头脑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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