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今天在家门口的汽车站
我见到了我们一起长大的发小张燕,只见她,面容憔悴,一身休闲打扮,拎着一个旅行包,匆匆忙忙的做上公共汽车,到火车站,然后坐当晚的动车返回北京。
送她的是姐姐张华,我们年令相同,今年49岁,张燕小些,今年46岁了。
我问姐姐,张燕现在过的怎么样,姐姐叹了口气说:张燕现在过的不是很好,孩子今年17岁,是男孩,得了尿毒症,一个月透两次析,花了不少钱。丈夫为了挣钱拼命的工作,不幸去年出车祸,去世了。
由于车祸的原因是他丈夫的责任,肇事方也没给陪偿。这不又回家又借钱来了。姐姐说:我现在的生活也不富裕,也没借给多少钱。你没看见,哭着走了。
我说:张燕也太苦了,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呀?,那可怎么办呀?
大姐说:是啊!没办法。本来张燕在北京三环有一套60多平米的房子,现在肖红春死了,燕的负担太重了。想处理掉,为儿子换肾,但是现在卖不了。我问:为什么?
姐姐说:肖洪春死了,这套房子做为遗产了。肖红春的母亲想儿子,今年三月份又去世了。
燕要想卖这套房子,肖红春的姐姐,弟弟得签字放弃继承,燕才能卖房子。如果肖红春的姐姐弟弟有一个不放弃,这个房子就卖不了。
况且,肖红春的老家是河南农村的,上有一个姐姐,下有一个弟弟,生活都很穷。
燕在北京的这套房子,估计可能卖到6O0万,按继承法规定,房子是张燕和肖红春的共同财产,肖红春去世,张燕有一半产权,另一半是肖红春的,由张燕,儿子,肖红春的母亲(父亲在肖红春之前就去世了)来继承,每个人100万,现在肖红春的母亲去世了,母亲的这份遗产就由肖红春的姐姐,弟弟,还有张燕的儿子三人来继承,每人能继承到33、3万元。
33.3万元对于肖红春的姐姐弟弟来说,那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呀,而且是白得的,说什么也不会放弃的。他们姐弟俩说:谈不拢就不签字。所以房子到现在也卖不了。孩子的肾也换不了。
是啊!做为张燕和肖红春辛辛苦苦挣来的家业,分给父母,没的说,现在要分给姐弟,凭什么?有些不甘心。
張燕和肖红春是大学同学,2002年毕业于上海医药大学,为了更好的发展,他们置身来到北京。
那时,他们一无所有,住地下室,张燕在餐厅当过服务员,卖过服装,当过售楼小姐,怀孕的时候挺着肚子,在街上撒过传单。
肖红春刚开始在药厂当化验员,后嫌挣钱少,去做医药推销员。有了儿子以后,地下室潮湿,不见阳光,不利于儿子的成长,决定代款买房子。
在2003年花了60多万买了这套房子。直到2014年才还清债务。
肖红春家里困难,买房子时他家没拿一文钱。整个买房子的钱,都是张燕和肖红春的血汗钱。
肖红春死了,但是张燕却没有支配权,眼看儿子的病,一天天的加重,却没有办法。
这样的继承公平吗?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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