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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解读《无条件养育》原则七——在符合事实的前提下,以最好的可能性

薇解读《无条件养育》原则七——在符合事实的前提下,以最好的可能性

作者: 听心园薇 | 来源:发表于2018-01-31 08:41 被阅读0次

    在符合事实的前提下,以最好的可能性看待孩子的动机。

    文章有点长,大家慢慢看。[咖啡]

    [在符合事实的前提下,以最好的可能性看待孩子的动机]

    这句话出自育儿专家兼教育学家内尔·诺丁斯。

    是我迄今为止看到的最明智的育儿建议。

    它来源于两个事实:

    一,我们通常不能确切知道为何一个孩子会出现某种行为。

    二,我们对其行为理由的看法,会创造出一个自我实现预言。

    如果我们假设某个不恰当行为的动机是出于孩子制造麻烦的罪孽欲念或试探他能否侥幸逃脱处罚。(或者我们将这些行为归因于这孩子,天生就是个捣蛋鬼)那么孩子就真的会变成我们担心的样子。

    孩子建立的自我动机理论部分上,是以我们对其动机的假设作为基础的。

    而后他们据此而行动:“你们认为我天性很坏,并且需要被时刻控制吗?好吧,看看我怎么用行动证明你们是对的。”

    有时在我的工作坊,我会邀请参与者回忆其童年时做错事,或者被指责做错事的某次经历。

    我要求他们设法尽可能想起该次事件的细节:成年人对他们说过什么做过什么,结果发生了什么?

    我总是震惊于这些人生动的记忆。好像这些事就发生在几周之前,而非几十年之前。

    这种练习通常可以从儿童角度出发,唤醒对惩罚的感觉。其伤害是多么深,其好处是多么少。

    我也惊讶于这些故事中总是会出现老师和家长尚未掌握全部事实,就判定他们做了某件坏事。

    尽管真相远非如此。

    即便只是因为我们不想让孩子长大后,有朝一日在工作坊里这样讲述我们,我们也应该记住这个教训。

    即使家长没有说出,孩子之所以出现某种行为,要归因于他太傻太坏,太危险,而是心里这样认为,也会产生重大影响。

    不是只有说出这些归因才会发生作用。只要脑子里有这样的想法,就会产生影响。

    尽管我们可能从来不说孩子的坏话,但对孩子动机的假设,却无孔不入的影响着我们对孩子的行为。

    这些假设越负面,我们就越容易对孩子施以不必要的控制。

    还好我们可以将恶性循环变成良性循环。

    如果我们没有确凿的反面证据,为何不假设发生的一切,可能有一个无伤大雅的解释呢?

    或许看起来是故意的攻击行为,实际上是个偶然事故。

    或许看起来是偷窃的行为,实际上根本不是偷窃。

    用好的价值观去揣摩孩子的动机,就会帮助孩子建立好的价值观。

    他们会因而认定自己身上什么是最好的,并努力不辜负我们对他们的信任。

    弄清最好可能性归因的道理。

    最显而易见的情况就是孩子的幼稚程度。

    孩子的调皮捣蛋通常可以被解释为,只是缺乏做事技巧或指导。

    来源于想要探索的单纯欲望。却没有能力预见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什么后果。

    当家长火冒三丈的大声质问孩子:“你究竟为什么要做那件事?是你笨吗?”时

    我想象孩子的回答会是“不,我不笨!我只有三岁!”

    同样,即使你已经对无数次捡起掉在地板上的勺子烦恼透顶。但重要的是你要意识到。一岁的孩子不断从高椅上扔下勺子,是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就是喜欢扔东西。而不是因为他在“考验你的极限”

    当然也不是因为他在试图让妈妈痛苦。

    仅仅由于孩子的行为会对你产生负面影响。并不意味着,那就是他的意图。

    那么我们如何能让“良性循环”运作起来?

    一个五岁男孩捡起一块大石头,并看起来,准备将它扔出去。

    “一个站在附近的老师若无其事的对他说:“把石头借给我一下”,然后用石头触碰孩子的头,以演示一块石头会如何打到同学的头”。

    接下来这个老师将石头还给男孩。并说“小心拿住”。

    这是发生在日本一所学校的场景。

    儿童早期教育专家凯瑟琳·刘易斯指出,他对这位老师“既没有要求孩子放下石头,也没有案子,孩子会故意扔出石头”感到惊讶。

    相反,这位老师[暗指这只是信息掌握的问题——也就是说,男孩还没有仔细考虑过石头会伤害到他人,这位老师的行为还暗指男孩有能力自控的,毕竟他将石头还给了男孩,相比之下,如果这位老师拿走了石头,或对男孩强加惩罚,男孩或许就会认定自己不值得信任或无能力自控,他会将焦点放在惩罚当作不扔石头的理由,而非伤害他人的危险]

    刘易斯承认:“如果这个男孩是一个不合群的12岁少年,并确实怀有故意伤害同学的动机。那么这位老师将石头还给他,孩子就会简单的认为这个成年人是个傻瓜”

    同样对一个恶意踢别人的孩子说,他可能并不是有意制造伤害,无疑也是愚蠢或不真诚的。

    因此诺丁斯的名言是要在[符合事实]的前提下,以最好的可能性看待孩子的动机。

    不过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知道事实真相。

    那我们的判断倾向也应该是“证据不足情况下,假定孩子无辜”

    我要重申,这条原则对于低龄儿童尤其重要。

    他们看起来不良的举动,实际上可能要归因于其年龄(因而我们的积极假设很可能是准确的)

    他们的自我感觉正在形成。然而即使是高龄儿童。

    我们的第一反应也不应该是责备:哦,你肯定是做了什么让他恼火的事?

    相反,我们需要同情孩子,并试图理解孩子为何会出现这样的行为。


    薇解读《无条件养育》原则七——在符合事实的前提下,以最好的可能性看待孩子的动机

    书中内容分享完毕,以下是解读部分

    在符合事实的前提下,以最好的可能性看待孩子的动机

    这句话有点长,我们截取几个关键词来看“符合事实”“最好”“动机”用这几个词来理解这句话。什么意思呢?

    举个例子:

    有一回晚上9点。小昕想喝橙汁,自己拿了五个橙子,跑到厨房开始鼓捣。

    我竖着耳朵听他的动静。

    尽管我知道现在很迟了,本来应该上床睡觉,但我不想打断她。

    时间是迟了点,但她自己动手做橙汁的体验和按时睡觉相比,我倾向于体验。

    我听到他拿着菜板,拿刀切橙子,一个一个放机器上挤。

    还边跟橙子说话“虽然你长得很好看,但你就是拿来吃的”

    她力气小,每半个橙子只能挤出一点汁来。

    挤了大半杯,就拿过来和我分享。

    她说:“妈妈尝尝我做的橙汁,可好喝了”

    我欣然接受。

    这就是她的“最好动机”

    事实是,厨房有十个被挤了一半的橙子,但与他的动机相比,这又算得了什么?

    在符合事实的前提下,以最好的可能性看待孩子的动机。

    这句话有两个要点。

    第一,当我们不能理解孩子做的某个行为时,请接纳它。

    尤其是幼年的孩子,只要他的行为没有伤害到他人,都可以选择接纳。

    做妈妈的会有些特殊。

    因为对幼年的孩子来说,妈妈还是她承载负面的容器。

    意思是孩子遇到的所有“坏”的事情,他自己承载不了,就要投射给妈妈。表现在行为上就会有各种方式,比如婴儿咬妈妈。

    在他看来,妈妈是无所不能的,如果她受到了外界的伤害,那一定是妈妈做了什么或没做什么。

    所以他用攻击的方式告诉妈妈,我不舒服了!

    对于懂事的孩子,在他的行为不造成任何伤害的前提。我们也提倡接纳。

    因为他有自己的想法,这就像自编故事。

    孩子有天马行空的想法。

    但我们总希望故事的结局圆满,或有某些启示意义。

    我们看到一个行为联想的是会发生什么结果?和这个结果会带来多少利益?

    然后我们会挑选最优结果的那条路。

    这就是代沟,孩子的思路和我们完全不一样。

    他喜欢听从内心的声音,内心告诉他,哪条路是自己想要的,他就选哪条。

    很多时候在我们看来,这不是最优选择,但你只要深思一下,你的最优选择帮你得到了什么?一路选下去,你会站在人类的顶峰吗?

    同时你又错过了什么?你曾经想珍惜的东西?

    第二、如果我们以主观臆断去判断孩子的动机为“恶”,那么事情就真的会发展成那个样子。

    这还不是最要命的,更要命的是,孩子还处于塑形阶段,像水泥一样。

    他会把我们的评价粘贴到他自己的体系当中。

    就是说你持续一年对一个孩子说“你这蠢猪”

    之后孩子便真的认为自己是蠢的。然后她开始用这一套“蠢”的体系去生活,表现在生活上,你会发现你的诅咒灵验了。这就是自我实现预言。

    但发展成这样,并不是家长的本意,家长只是想让孩子往自己设想的好的一面发展。

    被遭到拒绝,一时呈口舌之快。

    如果你了解了这个逻辑,知道该从哪方面下手,才能打破这条循环链吗?

    关于自我实现预言。我有很深的体会。

    不知道是不是我性格倔,还是所有孩子都这样。

    我小时候被长辈评判了,只要是“坏”的方面。

    我就会用极端的“坏”的行为去回应他们的评判。

    我妈说我不讲礼貌,我就见谁也不叫,除非是真正爱我的亲人。

    和小伙伴干了一件小坏事,被人说我们很坏,结果我们就干了一件更大的坏事,然后逃跑。

    那时候就是这样一个心理:你认为我是这样的人是吗?我就做给你看!

    所以愤怒着急的情绪,对孩子的错误行为是没有用的,孩子出现错误行为,你首先要冷静思考原因,找到问题根源。

    带着善意去看待孩子的行为,你就能冷静一半了。

    我们需要把自己的情绪与孩子的行为意图区分开来。

    有两种比较常见的混合:

    一种是常见的踢猫效应。

    大概故事是一个父亲在公司受了气,回家看到儿子一个小错误,就拿儿子撒气,儿子被整了,不高兴就踢了一只猫咪。

    主要的意思是负面的情绪会传染。

    吵架的时候越吵越大声,越吵越翻旧账。

    就是受情绪传染,不能自控停止。

    吵架是平级的关系,还有一种是上下的关系。

    弱的一方只能受着,向领导与父亲,父亲与儿子,儿子与猫。

    处在这个阶段时,是特别容易被引爆的时候。

    孩子的行为又是不可预估的,最后就真的炸了。

    通常我处在这种时候,不想理孩子,只想静静待会儿。

    如果这次孩子还要来打扰我,我会用严肃生硬的机械声说:人体炸弹马上就要爆炸,不想被炸到就赶紧滚远点。

    如果我已无力跟他开玩笑,我会说:我现在不能陪你,我需要安静。

    如果他问我原因。

    我:这是我的事。

    造成踢猫的关键就是不能把自己的情绪阀门关闭。

    也许我们暂时不能消化负面情绪,但有时候你要懂得孩子与我们的负面情绪无关。

    做一个成年人,有啥自己扛着。

    不要祸祸孩子。

    有情绪时可以找其他渠道分销。写日记,发微博,找闺蜜。

    第二种就更复杂了,实际上是一种投射。

    之所以不能把自己的情绪与孩子的行为意图分开,就是我们把自己的一部分“坏”投射到孩子身上,期望改变孩子来完善自己坏的这部分。

    没有上过学的父母会期望孩子代替自己上大学。

    小时候没有得到某样心爱的玩具,会给自己的孩子买一堆玩具来满足自己。

    有的父母小时候,因为环境特别听话懂事,他在压抑自己孩童的一部分。当他把这部分投射给孩子时,孩子会满足他成为一个“不听话”的孩子。

    即使孩子一开始不接受这种投射,父母会24小时不间断的投射,直到孩子接受。

    在符合事实的前提下,以最好的可能性去看待孩子的动机。

    除了带着善意去看之外,还有一个就是区分你的情绪,是这个事实引起的还是投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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