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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城市》一书,兼论社会学芝加哥学派

略谈《城市》一书,兼论社会学芝加哥学派

作者: 主体性的黄昏 | 来源:发表于2018-07-27 10:46 被阅读58次

    《城市》一书之于芝加哥学派的意义。对于帕克而言,生平只写了两本书《城市》和《社会学科学导论》,对于其中一本作为论文集的《城市》而言,虽然比较于正统的学术著作而言缺乏必要清晰的逻辑体系,在无形中便会加大读者在理解和阅读过程中的困难,但不可否认,城市一书集中性地反映了城市研究中具体的概念、理论和方法论指导,对整个芝加哥社会学派地形成奠定了坚实地学术基础。其实早在1915年,《城市》一书的主要内容就已经开始陆续公开发表了,之所以选择在1925年的时候把相关文章汇编成书,直接动因是该年帕克被选举为美国社会学协会会长。作为会长,他有权决定12月份召开的学会年度会议主题;正是以此为契机,帕克认识到这是向美国社会学界同仁大力宣传城市研究的好机会。在这一观念的指导下,他从存稿中将10年前完成的城市研究中极具指导性意义的论文汇编成书,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出版,以此作为1925年度社会学年会主题文章提交学会讨论;正是《城市》一书的正式出版,以此为序幕,芝加哥学派吹响了大规模城市研究的号角,在1925年到1935年之间,由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们完成、并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社会学系列丛书”即是其具体成就;从某种意义上来讲,1915年帕克在《美国社会学杂志》上发表的《城市》一文,其中如典型的伯吉斯的同心圆假说,为芝加哥大学的学生们从事经验研究提供了具体的概念、理论和方法论指导,标志着芝加哥学派城市研究有了独立的行动指南和研究纲领;当然了,除了《城市》之外,帕克和伯吉斯最著名的著作是以“绿色圣经”著称的《社会学科学导论》;一方面,这是黄金时代芝加哥学派的教科书,与此同时,它也是1920年代到1940年代世界上主要大学社会学系标准版本的教科书;此阶段,几乎所有的社会学丛书系列专著,无论与芝加哥城市相关与否,大都包含了一个甚至是多个导论中提及的理论观点,以此向人们介绍相关研究的学科意义与社会价值。

    《城市》一书以及芝加哥社会学派对于中国社会学学科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从中国社会学学科建立伊始,芝加哥学派与中国社会学界的渊源便极为深厚,尤其是应吴文藻先生邀请,帕克于1932年秋在燕京大学讲授社会学课程,带领包括费孝通在内学生实地考察中国社会,这些学生在后续的中国社会学学科建设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而巅峰时期的芝加哥大学也曾为中国培养出一位著名的社会学家,即吴景超先生,其博士论文为《唐人街:共生与同化》,也是研究城市边缘群体的指导性著作。此外,民国时期求学于美国的社会学大家大都通过不同方式接受过芝加哥学派的间接影响:其中,孙本文除了受到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吉丁斯(季廷史)的影响之外,还受到法里斯(发利斯)、帕克(派克)、托马斯的影响;言心哲(1898-1975)在芝加哥大学毕业生鲍格达斯(鲍格度斯)门下接受社会学训练(阎明,2004:27-33),就连毕业于俄亥俄州立大学的吴泽霖(1898-1990),他的博士论文《美国人对黑人、犹太人和东方人的态度》也具有典型的芝加哥学派风格,由此可见,芝加哥学派对中国第一代社会学家都产生了或多或少地影响。即使费老在逝世前也还极力提倡“补课札记——重温派克社会学”,而其中补课的首选教材即是芝加哥学派的两本奠基性著作:《社会学科学导论》和《城市》,足以见得这两本书以及承载书本本身的芝加哥社会学派的重要性所在。

    《城市》一书作为外文文献,引入中国的过程中有不同的译本。对此,何雨博士在其著作《社会学芝加哥学派—一个知识共同体的学科贡献中》系统介绍了主要版本的流变、译者和丛书情况以及对主要版本间的差异进行了简单地分析(城市标题差异、书面差异、目录差异、译本旨趣差异)。

    何雨博士在讲述了《城市》译本间的差异之后,更详细介绍了芝加哥学派的大致承继。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是美国世界上第一个社会学系,在相当大程度上上是校长哈珀个人兴趣的产物,而非精心设计的结果。其实早在1892年,哈珀邀请38岁的斯莫尔出任“社会科学系”主任伊始,斯莫尔本人便已认识到“余生他所从事的学术工作将是组织一个据他所知上不存在的社会学系”,由此可见,芝加哥社会学学派的成长过程本身是一个不断探索成长的过程。在社会学系发展史上,作为社会学系主任的斯莫尔,其最大的贡献,可以说是组织能力而非学术能力。和同时期哥伦比亚大学的嫉贤妒能、独断专行的吉丁斯不同,斯莫尔对同事的个人研究兴趣极为宽容,以此奠定了芝加哥学派多样性学术性格的基础。从芝加哥社会学派发展的人物线索来看,何雨博士主要介绍了极具代表性的几个领军人物:

    1.在1895年,托马斯加盟芝加哥社会学派,1918年被迫离开芝加哥大学,他不遗余力地强调方法,但他本身属于进步主义色彩的性格。

    2.在1913年,帕克加盟帕克芝加哥社会学派,逐渐成为芝加哥学派的“研究引擎”。对于帕克而言,正如费孝通所言:“派克一共活了80年,他花了超过一半的生命才长成一个后来领我们走入这个学科领域的引路人。”作为富商之子的他,1864年2月14日出生于宾夕法尼亚州,在密西根大学认识了约翰•杜威,奠定了未来社会学研究的实用主义哲学基调,对盛行于中西部的社会改革思想充满热忱。认识到新闻、宣称媒介和舆论的极端重要性,并直接导致他选择了长达10年之久的记者生涯,在这个过程当中,帕克认识到:“在实施社会改革之前,必须充分认识当前社会,熟悉试图要解决的问题(认知的客观性、科学化),以获得一个基本的观察角度,准确而全面地用科学语言来描述新闻影响之下的社会行为。”此后,于1898年哈佛大学学习哲学,1914年夏季到芝加哥大学讲授“美国黑人”课程,由此,帕克完成了从社会活动家向伟大学者的人生转型。

    可悲的是,在长达十年的任职过程中,纵使帕克学术成就斐然,芝加哥大学一直没有正式聘请帕克为学校正式教师,给他的头衔是“教授讲师”(相当于现今没有编制的教师)。直到1923年,在斯莫尔的力荐之下,芝加哥大学任命时年59岁帕克为正教授。在任教过程中,帕克“明确地告诫他的学生,世界上的改革者比比皆是,而他们的角色应该是冷静、超脱的科学家,研究种族关系要像动物学家解剖马铃薯一样客观和超脱”,在这种研究思想指导下的各类社会调查与早期的试图通过调查运动发现事实以重塑道德、从而为某种政治的或者道德的或者宗教的目的服务表现出根本性差异。正如埃弗雷特•休斯评价到:“帕克是一个持续不断进行思考并反省自己想法的人。实际上,他从不未经思考地就接受一个想法。但是,他对新闻非常感兴趣,每天都要看新闻。这两种品质结合在一起——反省性的哲学特质和对新闻以及即将发生的事情的警觉性,这两种品质的结合就使得他成为一个极具创造性的人。”

    出版于学术生涯初期的《城市》涵括了他后来学术研究中大量的中心议题,但是在此之后,帕克几乎从未对之作出进一步阐释。相反,书中提出的城市生态学、族群划分、种族关系、社会世界、大众行为、犯罪、越轨、社会组织以及人种志等方面的思想和主题倒成为他为数众多、极具天赋的研究生开展学术研究的最佳素材,而帕克则致力于综合这些材料以为学生们的研究提供理论解释框架。可见,帕克身上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支配性人格和原创性的、极富洞察力的心智能力,以及敏锐地把概要式社会学视野与更为宽广的理论架构勾连起来的才华。

    3.甘为绿叶的伯吉斯:伯吉斯出生于加拿大,后来和父母搬迁至美国,1913年在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获得了博士学位,题目为“社会进化中社会化的功能”,1916年伯吉斯重返芝加哥大学执教。伯吉斯本人作为芝加哥学派中第一个接受了正式社会学训练的教师,也是一个智商极高的人;他一生的绝大部分时间都是作为一个“追随者”的角色,先是跟随斯莫尔,后是跟随帕克。他最为重要的理论贡献之一是在城市生态学,特别是对城市地理学上的强烈兴趣。他本人在方法论上一直偏爱人口统计学法和绘制地图法,借助于此,伯吉斯开创了人口与土地使用模型的新型范式,塑造了城市人口统计学研究中的标准概念——“伯吉斯带”(Burgess Zones)。

    在学术生涯的后期,违法越轨、有组织犯罪的社会起源及其影响成为伯吉斯关注的中心研究议题。在他的研究旨趣影响下,许多极有天赋的研究生以芝加哥为舞台系统地解剖城市社会病理现象。如果说帕克体现的是柏拉图式的理想主义的社会学洞见,那么伯吉斯表现的就是亚里斯多德式的现实主义的社会学智慧,前者彰显的是强烈的人文色彩,而后者显现的是严谨的科学情怀。正是同时拥有了这两位互补性极强的社会学领袖,社会学芝加哥学派才具备了站在世界社会学最巅峰的基础。

    4.罗德里克•麦肯齐:人类生态学的主要推动者之一

    城市生态学关注的重心是区位,可以从两个层面上理解:其一,包括社区内部个人与机构的位置;其二,也指涉某个社区与其他社区的位置关系。区位本身暗含着一种相对性关系,即只有在与其他个人或者机构的比较中才能体现其价值或者重要性。对于城市社区而言,必然经历一个“侵入—继替”的过程,这个过程本身是通过土地变更的两种形式实现的:其一,土地利用形式的变化;其二,土地占有者的更迭。之所以侵入,导源于(1)交通形式和交通线路变化;(2)环境恶化使用目的与方式变化导致土地被废弃;(3)新建公用设施,或者私人建筑、楼房、桥梁、机构等对社区人口产生引力或者推力;(4)新型工业引进或者现有工业组织形式的改组;(5)收入重新分配导致居住空间的再分配;(6)某类固定资产退出造成对某一特殊地点激烈争夺等一系列地原因。而伴随着侵入过程的是社区内的再适应过程,适应不良抑或是无法适应都会衍生出一系列地社会问题。不过麦肯齐更多地是关注城市社会空间演变本身,而非演变过程中衍生地社会问题,而集聚和扩散便是麦肯齐探讨城市社区空间演变过程的主要概念工具:所谓的集聚指的是在一定时期内人口向某些地区的聚集;扩散是相反的社区过程,即人口向更为广大的地区分散。麦肯齐认为:“当集聚的力量超过扩散的力量时,社区过程表现为集中化趋势,否则,就会表现出相反的去中心化趋势。”在这种集聚——扩散的社区更替过程中,麦肯齐尤其强调交通运输形态的变更所产生的关键性作用,通过他关于“从航运到铁路对美国空间开发、人口集聚的影响”的相关分析中足以见得。

    回到书本本身,何雨博士探讨了《城市》之理论贡献:首先,《城市》一书的正式出版奠基于特定的时代气质和背景,从1980—1920年,美国盛行一种“进步主义”的思潮,在这种思潮的影响下,各种政治运动表达了对包括腐败的政治、大财团垄断下不自由的市场、贫富差距的不断加大等问题的不满,难怪同时代的威尔逊总统为了获取政治支持,扬言要“反抗那些凌驾于我们头上的权势,这些权势限制我们的发展,决定我们的命运,让我们穿上囚衣,使他们能够随心所欲......这是第二次奴隶解放斗争”。不过,这种行为本身不过只是利用“进步主义”思潮,获取一种政治支持,难免会使广大进步主义者沦为权势间开展政治运动的工具,并不能真正解决由城市发展所衍生地一系列社会问题。对此,哈珀期望社会学要能对社会问题的解决有所贡献,试图通过“清晰地理解社会现实,为改善人们的生活提供准确的方向”坚信“客观有效的社会学分析在本质上可以为社会集体性问题的解决作出贡献”,社会学必然对社会进步助益良多。

    除了受到“进步主义”思潮的影响之外,社会学芝加哥学派也深受杜威的“实用主义”哲学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实用主义哲学是芝加哥大学第一个“学派”,它奠定了社会科学的研究基调,也为科学调查研究设置了一个总体性定位。实用主义思想的中心概念是活动性(activity),它与另外三个要素(主体、目标或目的、情感或情绪)之间交互联系,通常与组织进化中的功能思想有关,它是由一个有意识的主体(agent)执行,该主体有独立的情感与情绪,并且存在目的或者目标指向。社会学芝加哥学派的“灵魂人物”托马斯曾把杜威比喻为现代美国的“内科医生”。人们可以在他本身看到杜威的强烈影响,特别是他的社会过程概念具有鲜明的杜威烙印。托马斯提出的从社会组织化(social organization)、解组(disorganization)到重组(reorganization)的社会过程与杜威之前提出的挫折历程概念遥相呼应:先是“动机遇挫”(frustration of impulse),接着是进入“拟想行动”(play of imagination),最后是“行动重组”(reorganization of conduct)。不同的是,解组是托马斯社会过程概念的逻辑起点,而挫折则是杜威挫折历程概念的逻辑起点。除了托马斯之外,在帕克身上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实用主义哲学地影响,在此也就不一一赘述了。在一般意义上,实用主义哲学的影响在于:其一,助推了人们发展出一套社会调查的方法路径,而这和上一代学者们致力于建构高度抽象化的学术体系显著不同。其二,鼓励人们通过亲自调查对社会进行直接的经验研究。较之于老牌大学中更加书卷气的学者,实用主义哲学培育了人们对经验研究的兴趣。较之于老牌大学种更加书卷气地学者,实用主义哲学培育了人们对经验研究地兴趣。例如,在经济学界,杜威对制度经济学家韦斯利•米切尔(Wesley Mitchell)影响极大,后者致力于在哥伦比亚大学推动经济学测量工具的不断改善(Lucy Sprague Mitchell,1953: 84-89)。由此可见,正如威廉•詹姆斯所言:“在杜威的领导下,芝加哥大学(哲学系)仅仅用了6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通常需要10年时间才能实现的从诞生到硕果累累的使命。成果是辉煌的——一个‘真正的学派’和一种‘真正的思想’。”

    应当说,社会学芝加哥学派对社会问题的态度,并非社会主义式的革命,而是具体问题导向的改良,它并非是一种道德哲学或者可以用之于社会改革的调查工具,而是一种科学事业,正是把社会学研究工作视为一项科学事业,才使得芝加哥学派地社会学研究与在社会改革精神支配下开展地社会调查运动显著区别开来。为了让人们能够以科学的方式来研究社会,帕克和伯吉斯撰写了经典社会学教科书《社会学科学导论》。对他们来说,社会学研究要更加严格、更加科学地检验各种正在发展中的社会科学命题,基于此,他们大力鼓吹由托马斯开创的面向社会现实问题的经验研究,尤其注重收集第一手资料,《城市》则是专门指导人们用科学方法来从事城市研究的指南。由此芝加哥学派把孔德提出、斯宾塞等人鼓吹但尚未实现的社会学科学化变为现实,并开创社会学的经验研究传统,即由理论社会学向经验社会学转向。

    在后续的讲解过程中,何雨博士向我们系统地展示了《城市》一书地部分研究议题:包括流动性:隔离与同化;传统社会与城市社会之区别;流动的危险:失范;流动带来的机遇:“多少鲜花怒放而无人知晓,徒将芬芳遗落在慢慢荒郊”;移民聚集区与被隔离区;劳动分工、职业类型与道德秩序;利益与情感;货币的意义;偏见→社会距离;初级群体与次级群体;对社会控制的影响;美国化→同化等,当然了,也论述了社会问题的空间化特征,较为集中性地表现在:人口空间的动态表征;集聚与扩散;侵入与接替;同心圆:城市扩张机制;中心化与去中心化;学派研究的重点区域:堕落区;贫民区;红灯区;种族移民区;流浪汉区等研究场域当中。

    在上述研究议题可以看出,社会学芝加哥学派在对自然空间与社会空间地交互阐释中建构了学派自身的理论,就其聚焦于城市研究而言,城市本身便是一个空间概念,是一种具有自然性与社会性双重特征地城市空间。此外,何雨博士还阐释了与城市空间息息相关地社区概念地空间蕴含(作为特定人群聚合体);自然区概念的空间蕴含(具有特定社会性特征的城市空间,其研究过程是“自然”的);邻里概念的空间蕴含等内容。

    《城市》一书的贡献不仅仅只是体现在上述地研究议题上,更为长远性地贡献在于其方法论指向上。《城市》一书为后续地研究者提供了理解城市的基本逻辑:生物学→社区(属性)→城市(属性);更为学科发展圈定了一个具体化的研究领地,增强了社会学作为独立学科的自主性地位。在那个时代背景下,一方面社会学学科缺乏明确的研究对象而被其他学科视之为“剩余学科”,另一方面其他社会科学学科基本上都未能有效探讨移民及其滋生的社会问题,而社会学芝加哥学派正是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地时代背景下,通过学派知识共同体的集体努力,成功地在那个充满敌意的学术环境中为现代社会学学科赢得了令人尊重的学科地位与学术声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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