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最希望的是,在任何地方都能散发光亮的自己吧。
我很早之前就知道,自己长得并不漂亮,甚至可以说,有些难看。虽然已经慢慢习惯这种设定,但是每次看到周围那些自信漂亮的女生不断在朋友圈发出靓照,还会感到一点的不甘,慢慢化作汹涌的浪江,最后把我那仅存的尊严打碎。其实我挺清楚的,姿色在这个社会中代表的是什么。
我一直认为,我的生活都只会这样,背负着自己的沉重与社会的压迫,孤独的走完这一生。
哭了和痛了也只会被别人路过而已。
直到和他相遇,我才相信了世间阳光。
他是一个普通,但是善良温柔的男孩。虽然没有家世,显赫的成就的修饰。但是却在我眼里成为那种无法替代的最重要的是存在,并把阳光从窗帘的束缚中解放出来,那个时候,我重新了解了这个世界。
一个温柔的男人,可以把我所有的所承之重全部隐藏起来。温馨不是苦于寻觅而是难于绽放。
我知道早上会有一首温婉的曲子叫我起床,会有一个宠溺的笑容给我温暖,会有一桌饭菜让我从不失望。我知道他,永远会在我身旁的。
虽然还是上班下班,被罚,被骂。但生活,总有了起色,除了生活,我也想让自己变得更好,开始去偷偷的练习瑜伽,从超市挑回很多蔬菜与水果,摆在茶几上,逼迫自己按时吃“药”。知道吗?就是那个时候,我懂得了,活着,多么幸运。我对他说的时候,他揉着我的头发,笑着说了一声:“傻瓜。”
傻就傻吧,太聪明想太多,太苦恼,太麻烦,生活的大智若愚,才会更幸福。
尖颌的嘴唇和以前的朋友一起去聚餐,她们有的当了富太太,有的成为了大公司的秘书,有的回家乡早早结了婚,相夫教子。我很喜欢听着他们讲自己的故事,那让我经历了不同的人生,并迅速感同身受。荣华富贵,甜甜蜜蜜,又或者是勾心斗角,我都在她们的酒杯中,一一经历。
程程,我高中时最好的朋友,也是我们当时班里的班花,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家里还是出了名的有钱,听说她的大学还在美国进修了财硕,几个月前才回来。再次相见,虽然隔着岁月的生疏,但我还是试着问她:“这么多年过去,你还是那样漂亮嘛。”她笑着掐着我的腿:“傻媳妇儿,怎么一见面就挖苦我。”
我差点眼泪流出来。
尖颌的嘴唇她带着的发卡还是金色的蝴蝶,是她一直喜欢的那种类型,真好看。
我问她:还走吗?
她笑着扶了扶鬓角:离家以后了才知道啊,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还是家里最好啊。
我一直嘿嘿傻笑,那时在想,留住的友情,真的比金银珠宝还要珍贵啊。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的见面日渐多了起来,回国得她不想接手家里的生意,一直跟着我鬼混,听说了我和男朋友同居以后,吵着闹着要来我家住,都被我强行拒绝了。
她插着腰,严肃的跟我说:我怎么也得见见这个第三者吧?我这才木讷的用一起吃饭打发了她。
当我回去和他说起这件事的时候,他也显得有些不知所措,我知道在外面的他是不擅长与人交流的。我对他说:不然算了,我找个理由拒绝她好了。
他摇摇头,说:还是不要了,早晚都一定需要认识的。
我认真的对他微笑,心里涌起了一股暖流,只要是我提出的要求,他从来没有拒绝过。我想着,这次也许可以在程程面前搬回一局呢。
风生水流,太阳照转如常,你会被流星带走愿望,但,你身边的石砾,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那样。所以,到底什么重要,只有后悔的时候才有资格明白。这是我后来明白的道理。
尖颌的嘴唇
我们一起吃了饭,那天得我,感觉羞涩的不行,那是第一次,把他介绍给朋友,确确实实让我感受到引荐父母的那种坐立不安。我害怕程程会嫌弃他平庸的人生,害怕程程会为我感到同情与悲哀。我语无伦次的寻找他为我做的点点滴滴,说着说着,反而令尴尬的我变得稳重起来。不知不觉,我们已经经历过这么多事情了,好像在当时的我看来,没有什么可以把我们分开,似乎所有的人生都顺理成章,那种圆满的结局一定会出现在我的日记本里。
我现在还记得那个笑容,他对我的,缓缓变化的笑。
看起来,我真是可笑啊,我真的不但丑陋而且还笨的要命。
似乎从那时起,程程和他的交集就多了起来,下班回家的我有时候会受到两个人一起的接待,琳琅满目的食材和肉色。
一起郊游,一起去游乐场,一起欢笑,一起吵闹,我觉得这些没有什么不好的。我喜欢分享我身边所有的朋友,因为我那时认为,慷慨的人是一定会很幸福的。
但是,我想,有人会错了我的意思。我拉开房间门的时,看到床上交缠在一起的两个人,突然想起来这句话。
人走楼空。我才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不过一场戏,爱情什么的狗屁东西,在金钱美貌得诱惑下,就是个屁啊。
原来金色的蝴蝶,不只是蝴蝶,它还更是金子。
她依旧联系我,好像并没有做错了什么一样,直到她把柜台上最贵的包包笑着递给我的时候,我才被一种叫做自尊的保护机制唤醒。
“啪”我终于释放出自己。她捂着脸,眼角里似乎透露这一切荒诞的闹剧。
我接到过他的电话,他不停的急促的,反复道歉,我只是打断他,轻轻的对他说:祝你幸福。
我也收到过她的短信,她告诉我,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占有的人还想着占有更多,美貌与财富,这些只会让人永远沉睡。
我想着,去他妈的。我一无所有。
我喜欢这深渊的城市,我喜欢这醉过的江河。我从重生以来,在岸晓上面沿着脚印摸黑走去,掉下泥沼,被野兽也咬伤,但这些我从来没怕过。
我去了另一个城市,永远离开这座伤心之地。那段时间我和死了没什么区别,躺在床上,想哭却挤不出一滴眼泪,想说话的嗓子一点都发不出声音来。我想着,等我起来的那天,我一定会变的不一样。
尖颌的嘴唇
我走进了美容所。
我感觉已经没有表情在我的脸上表达了吧,走进去和走出来,没有波澜,变化的只是脸上簇拥的五官。那一刻我感觉脸上火辣辣的,陌生的脸,陌生的表情,蜂拥而来,有一种报复的感觉缓缓占据了我的理智,那个时候我特别想走过他和她的面前,用柔弱的表情,应对他们也许惊愕的脸。
手术还算成功,几乎没有痕迹可以看出,那种翻天覆地的变化让我有些眩晕,好久都没能接受事实。
这就是了吧,风轻云淡的表达出所有想说的感受的,走过的,路过的,看过的,眼红的,最终走到了我的面前,成为了我的。
我已经不是原来的一直担惊受怕活着的女人,我想着慢慢也许会拥有属于我的以我为中心的朋友圈。人都过过幻想的日子,有一天也许就会成真。
工作和交友都很顺利,我也慢慢习惯了那种只有在梦里才会让人注意到的点点虚荣感。公司聚会总是不断被人搭讪,做错了事情也不会再有人指着你的鼻子大声喝骂。这一切熟悉又陌生,似乎和以前程程讲述的生活,有些类似。
我想着,是时候和过去做个了断了。
现在的我,只有自己认识。
尖颌的嘴唇我出差过一次以前的城市,在一家咖啡馆里碰到过他。他把头发留的很长,依旧是对谁都温柔的那种语气。他独自坐在窗台旁边,手里握着咖啡,呆呆的向窗外望去。
我走出门去,擦掉眼角流下的泪,我知道他再也认不出来我。
好像,有人叫了我的名字。
但我再也不会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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