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抽象可以作为数学的基本思想,通过抽象我们得到数学的语言或者定义。语言或者定义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卡西尔说:尽管语言无法以其自身的手段产生科学知识,甚至也无法触及科学知识,但是,语言确是通往科学知识之途的必经阶段,语言对事物知识得以生成和不断增长的唯一中介。
思想与语言之间的关系大体是这样的:一方面,无论是思维的过程还是表达的过程,都是语言承载的思想;另一方面,思想是思维的结果,体现了语言产生、发展与表达的内心活动。
数学语言主要是指数学的基本概念和运算法则,这些是数学所要研究的对象,是数学研究的基础。
数学思想是指数学基本概念和运算法则产生、发展与表达的内心活动。
第一,抽象的过程。数学的抽象经历过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的抽象是基于现实的,第二个阶段的抽象是基于逻辑的。
抽象必须关注研究对象的共性,不仅如此,抽象还必须关注研究对象与其他事物的差异。把握共相、明晰异相,把所要研究的对象从诸多的事物中分离出来形成集合,对集合以及集合中的元素进行明名忙命名,这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抽象的基本思维过程。
卡西尔说:每命名行为是不可或缺的首要步骤和条件,而科学的独特工作就是建立在这种明确限定行为之上。在数学上,这种命名行为就是定义(有两种定义方法,一种是基于对应的定义,一种是基于内涵的定义)。
所谓基于对应是指通过若干具有同质特征的实例,给研究对象起个名字,不涉及研究对象的本质特征;所谓基于内涵是指把握研究对象的本质特征,述说研究对象是什么。这两种方法都要归结于公理体系,最终达到抽象的极致。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该从两个方面把握数学的抽象。
一方面,我们确信,真正的知识,包括数学最为本质的知识,是来源于感性久经验的,是通过直观和抽象对到的,因此抽象不能独立于人的思维而存在;另一方面,我们还应当知道,抽象能力是数学思维的基础,只有具备一定的抽象能力,才能从感性经验中获得事物的本质特征,从而上升到理性认识。
因此,数学教育,特别是基础阶段的数学教育,必须把抽象能力的培养作为一个重要的目标,无论受教育者未来是否从事与数学有关的工作。
就一个具体的数学概念的抽象过程而言,数学抽象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简约阶段:把握事物关于数量或者图形的本质,把繁杂问题简单化,给予清晰表达;
(2)符号阶段:去掉具体内容,利用符号和关系术语,表述已经简约化的事物;
(3)普适阶段:通过假设和推理,建立法则、模式和模型,在一般意义上描述一类事物的特征或规律。
正如阿蒂亚所说:数学本身是一个层次分明的学科,每一层都是建立在之前的层次上,这就是为什么少受一年的教育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这种层次结构与抽象发展是一致的。在这个过程中许多类似的现象被组合到一起,形成下一个层次的基石。
第二,抽象的存在。这完全是一个哲学问题。
这个问题是由柏拉图引发的。他认为人的教经验是不可靠的,因此,所有基于经验的概念都是不可靠的,只有理念才得以x穿存在。亚里士多德不同意柏拉图的观点,他认为抽象的东西是不吃存在的,它只是一个“名"而已。数学任务不是发现已经已经存在的东西,而是构建数学的研究对象。这就是著名的“名实之争”。
事实上,抽象的东西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基于这种存在,人们才可能对抽象的数学对象进行研究和交流。但这种存在绝不是现实的存在,而是抽象的存在,是那种存在于人们的大脑之中的,并且可以取得人们普遍共识的东西。
比如,我们看到足球、看到苹果,会形成圆的概念,离开了足球和苹果,在大脑中依然有圆的概念存在。依赖这个存在,我们可以在黑板上画出圆,可以在一起讨论圆,甚至可以给出圆的定义、研究圆的性质,这是一个由感性具体上升到理性具体的思维过程。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研究的不是曾经看到的足球、苹果这样具体的圆,也不是在黑板上画出的那个圆,而是在大脑中存在了的抽象的圆。
正因为如此,数学的研究才具有一般性。
善于画竹的郑板桥说得最为生动:我画的是我心中之竹,而不是我眼中之竹。
虽然与数学一样,哲学研究的对象也是抽象的东西,但二者之间有本质区别,了解这个区别对深入理解数学的抽象是有意义的。
康德所说:哲学的知识是出自概念的理性知识,数学知识则是出自概念的、构造的理性知识。构造一个概念就意味着:把与它相应的直观先验地展现出来。哲学知识只是在普遍中考察特殊,而数学知识则在特殊中,甚至在个别中考察普遍。
我们可以这样把握数学概念产生的思维过程:数学概念的形成是从特殊开始的,数学概念的思维是从直觉开始的。对于数学的抽象而言,构造的理性知识,或者说,具有结构的理性知识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数学最终要形成抽象结构,这个抽象结构包括对象以及对象的关系或者运算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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