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的本质是交换,而所有的交换最终都是要满足的每个个体的需要,而个体的需要,是由其生理和认知共同决定的,但是其最根本的基础,仍是生理性的、基于物质的。
所以商业的组织方向,往往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直接满足个体的需求(比如剪裁出合体的衣服、或炒出一盘令人食指大动的菜肴)
二、赋能给前面这类,使之能够更好的满足个体的需求(比如商店和银行)
人类的需求之本质发生改变是及其缓慢的(至少在过去的上万年几乎未变,很显然接下来就马上发生巨变的概率不大),那么所谓创造需求,其本质就是改变认知,现实中,更多表现为“认知升级”。
而认知的本质是“想象的共识”,也就是产生了一种对更好的“需求得以满足的方式”的想象,而且这种想象的场景还能够达成某种程度的共识,从而形成需求驱动力,进而推动商业朝此方向变革。
因为个体需求的稳定不变,所以所谓的革命性创新业务根本就不存在,所有的“革命”都是指“演进过程中某种优化”,从而得以按照某种升级过的认知,对已有的个体需求的满足方式进行了重新封装。
因此,商业的创新方式(商业技术),就来自于对认知升级的观察(风口之猪)、创造(神之教主)和引导(弄潮之儿)。
所以要有梦想,但要抛去空想,回归个体需求的本质,去观察认知升级的规律,从而创造并发展新的认知,找到新的落脚点,并组织资源满足之,就是最好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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