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比NBA职业生涯中,和詹姆斯的所有比较,有这么一条:詹姆斯是个精明的生意人,不断打造自己的商业王国;而科比完全是个篮球信徒,把篮球刻在了骨子里。然而,在《福布斯》杂志公布的2016年美国40岁以下最富有的企业家名单中,已经退役的科比以3.5亿美元的身家排在第33位,詹姆斯以2.75亿美元的身家排在第39位。
对于NBA的球员,尤其是那些超级巨星来说,退役之后转而经商是个不错的选择,乔丹和魔术师约翰逊都是这方面的例子。他们有头有脸,有钱有资源,能够迅速跻身商业圈,甚至在球员时期就和商业圈的朋友保持往来。科比退役之前曾说,职业生涯结束之后,将会学着去做一位商人,果不其然,退役之后第二天,科比仍然和球员时期一样,早早来到办公室。
2013年,科比注册成立了“科比公司”,为自己谋划商业活动,并注册了Kobe、mamba及其周边商标;投资了新兴运动饮料BodyArmor,就是科比赛后接受采访经常拿在手里那款,科比加入该公司董事会,拥有超过10%的股权,是第三大股东;夏天又和老朋友一起成立基金公司;2014年夏天,科比580万美元买下了加州纽波特海滩附近的一处地产,计划将此作为科比公司的总部大楼;除此之外,成立科比中国子公司,开发中国市场,一直在科比的规划之中。
2004年,刚进联盟第二年的詹姆斯就和巴菲特成为忘年交,并与好友成立了自己的公司。詹姆斯早就从高端耳机品牌Beats by Dre的收购中赚下了3000万美元,并且拥有自己的公司小皇帝公司(King James Inc.),负责与业务伙伴洽谈合作;15年创办的新办的媒体公司UNINTERRUPTED,多个项目的股东;在詹姆斯的生意伙伴中,不乏纽约的精英投资银行艾伦公司这样的商业巨鳄。
杨毅老师说的对,利益面前,没有对错!只是科比的身价竟然比詹姆斯要高,始终是我料所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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