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遇见,她都是穿着一件蓝色工衣,一条棉裤,再配上一双十公分的高跟鞋,在我眼前晃来晃去,虽说是同事,难免抬头不见,低头见。可是,以我短时期的观察发现,她向来喜欢我行我素,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两个同事或朋友,不像我,偶尔拉上小叶,或是叫上阿甘,三两下就并肩出去瞎逛。
最初的时候,应该是她的身高引起了我的注意,没有一米八,也有一米七几了,身材好也就算了,海拔还这么高,表面一看,倒也是标志,就是,嗓门有些大了。她不仅身高在公司名列前三,嗓门也一跃而上。
她负责注塑部的内部事务,说白了就是又当爹又当妈,说实话,我一开始很讨厌注塑部,内部管理很乱,零件配发乱,每次她拿申购单给我时,总少不了我的一顿数落,她一边陪着笑,一边跟我解释这些那些。现在我也没有明白,当时的自己怎么老是喜欢欺负她呢?
她嗓门大,这是公司上下无人不晓的。她在车间里嚷嚷叫着,我在楼梯间都能听到,那声音不仅洪亮,还有一种穿透人心的威慑力,她把注塑部当成家,大事务主管说了算,其他事务她说了算,理所当然的畅通无阻。
一般情况下,她除了每天要不停的往办公室里跑外,还要往仓库跑,人到哪,嗓门就到哪,连她高跟鞋的哒哒声也到哪。如果我在茶水间,没有看到她人,就先听到高跟鞋哒哒的声音传来,紧接是她上场,那时的办公室是十分安静的,除了她的哒哒声。如果我在办公室,听着哒哒声就知道是她了,回头一看,她正大摇大摆的向我走来。
她虽然踩着十公分的高跟鞋,但走路完全是另一幅模样,左晃一下,右晃一下,跟鞋依然稳稳当当。有一回,在上班时间刷卡的时候碰到了她,我终于把憋了许久的话说了出来,我说:“磊啊,你海拔这么高,为嘛还要天天穿高跟鞋上班喱,而且还是十公分的,我以后都不敢和你走在一起了,这差距太大了,大的把我的脸都给遮没了。”
她笑了,笑的忒纯真,然后把手搭在我肩上,回我:没办法,习惯了,我除了高跟鞋,没其他鞋了。我很不要脸的说了一句:那没事,以后我站着,你蹲着。
她不修边幅,嗓门大,思想又单纯,甚至带着几分傻气,虽然年长我一岁,但在我看来,她好像还是校园里的学生,不懂得人与人之间的狡诈和勾心斗角。她认为,她所看到的,所听到的,就是事实,是社会最真的一面。可我觉得,这样的人,或许,少了几分对社会的深知,也就多了几分幸福的预算。
后来的后来,不知怎的,我和她经常会在晚饭过后去公司门口的那条小巷里散步,聊天。与其说聊天,倒不如说是给她灌输一些为人处事的基本,在这种伴君如伴虎的环境中,先学会自保,才是首要的。
她一边听着,一边半蹲着,偶尔也会提出一些问题,当我说完后才发觉她的异样,她说:我半蹲着,你就没有压力了啊。我笑她没个正经。
在我参加成考的那段岁月里,几乎整个办公室的人都知道了,当然也包括她。后来,我们才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因为,在那时我才知道,她的英语很棒。考试无非就是语数英三门课程,当我遇到不会发音的单词时,我便会去一楼找她。
有一次晚上加班,领导都出去吃饭,她在PMC那里整理资料,我拿了本词汇走到阿甘面前,阿甘在看书,我问阿甘:喏,这个音怎么发?阿甘白我一眼:“这么简单的都不会啊,来,姐教你。”然后拿手机百度了一下,啊了半天,嘴里的音愣是没有发出来。我看不下去,抬眉就说:阿磊,你过来下。
她三步并两步的跑过来了,问我:啥事?
我也就打开窗户说亮话,直奔主题:“你英语不错,怎么不去考个证,以后早点脱离这个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方,多好,难不成你还想在这呆上一辈子?”“我是喜欢英语,但我更喜欢服装设计,等我下啊,我去给你们拿我以前设计的款式。”她说完就撒手往一楼跑,生怕我们不等她似的。
过了片刻后,她手里拿了几张A5一样大的纸,上面画的都是女装,款式挺好看的,她一边给我们手上发一张,一边介绍这些款式的创作灵感。让我们出乎意外的是,她不仅英语好,画画也是有功底,我一张口就是:“那你在这,不是浪费人才么?”她悠悠的吐了几个字:“不是我们想做什么就能做的。”
我不知道她是真的不愿意去改变自己,还是习惯了按部就班的日子,那时也没往深处想,就缠着她带我读单词,阿甘见我俩读的正欢,没来骚扰,转头便顾自看书。我们从站着到蹲着,蹲累了直接坐在又光又亮又冷的地板上,继续咿咿呀呀的念着,完全顾不上形象。
直到听见领导乐呵的谈笑声,才发现为时已晚,我瞪了阿甘一眼:你怎么放哨的呢,人回来了也没有信的。阿甘带着一副贼笑又忒无辜的表情,说:我真不晓得今天这么早就回来了,而且我正看的起劲……后来,我才知道,那丫的看的竟然是电影。
经理朝阿甘这边走来,又很不适时的停下了脚步,瞄了我们一眼,才走向自己的位置,还好另一个领导直奔了BOSS的办公室去,这才算是有惊无险的度过了一关。
她要辞职了,这个消息在公司传的沸沸扬扬,我问她接下来的打算,她只是说先回家。我再问真不打算考级了?她依然那副十头牛拉不回来的倔样儿。然后是面对在这个公司看来是常理的谈判,谈什么,和谁谈?也无非就是主管,再上升到经理,再是最高执权人。一轮一轮的口舌战下来,结果是欢喜的,她同意留了下来,并且接替采购人员的职位。
从另一角度上看,她是升职了。
她不再是在车间里来去如风的人,她终于也坐在敞亮的办公室里,她不用再扯着大嗓门叫这个叫那个,她学会减小分贝,同样也开始了没日没夜的加班加点。
每次我和阿甘出去时,路过保安室,都能看到她去加班的身影,总少不了逗她:阿磊,班还没加够呢。她说:这个月才过了一半,我都加一百多个小时了,早超了。
我还是比她先走,我辞职的最后一个月里,带了几个接我工作的人,都是没做几天就溜了,直到最后一天,领导说让她来接我的工作,采购另招人员。我又一次笑她:恭喜你,又升职了,这年头就数你最幸运了,连蹦三级,好好努力!
和她交接工作,还是用周末的时间做的交接,我把原来的交接事宜打印出来给她,然后把工作流程告诉她,再教她材积的算法和申购单的处理,每个月要对的账单及各个供应商的联络方式。当时的情况是,她在一边和新招的采购员做交接,一边和我做新工作的对接,她忙的焦头烂额,我倒有点窃喜。
工作上,我一般喜欢做笔记,可能是受环境影响,为了方便日后查账,我把每天发生的事情都做了笔录,单单是这些笔记,我就有四本用A4纸裁成对半,再用订书机订好的本子,另外有一本是每个月的账单记录,一本是供应商的电话本,还有一本是我自己在工作上写的心得。这些,我原封不动的,全部交给了她。
我只有一天的时间要让她知道这份工作的基本流程,她也只有一天的时间去接触和学习,如果从专业术语讲起,一天的时间根本不够用,所以我只能给她设定一个框框。
吃散伙饭那晚,男男女女一共两桌,她是最后一个到的,而且还是我从餐厅又折回去把她拉来,说来也挺逗的,她当时就把餐具洗好,然后夹了一些菜吃,刚放下筷子,催魂电话来了,领导让她回去,不知又是哪出问题了。
领导发了话,我总不能不放人吧,于是,她又风风火火,上气不接下气的跑回去。连保安都说:看吧,这碗还没拿起来,又被追了回来。
我走的那天早上,阿甘要去考试,无法送我,她用90分贝的高音从四楼喊到五楼:阿林啊,快起床了。我做了一个“小声点”的动作,她立马止住了声,然后帮我收拾东西。我的东西也不多,剩下一些带不走的都扔给了她,她执意要送我到住处,两人手里都拎着大包小包。
等了半天,没有看见的士,身旁正好有几辆摩的在拉客,路费不贵,十块钱,我对她说:我们一人一辆吧?她脸上不高兴了,没吭声,立在原地不动,我问何因,她支支吾吾才说:不安全。我笑了,心想,还真是个没长大的孩子。
我和她搭了一辆摩的,途中因风过大,差点把她的钱包吹跑了,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放下东西,时间尚早,便领着她去逛街。走到安踏的店门前,我犹豫片刻,又继续走了进去。之前,我有一双安踏的运动鞋,穿起来舒服,但是今年没有看到这种款式。她说:“我想买双运动鞋。”这话让我对她另眼相看,在公司的时候让她穿平底的,可死活都不肯。
我们上了二楼,她去试新鞋,一边问我感觉怎样,我的回答当然是自己觉得是肺腑之言,别人看来就是敷衍了,我说:“你自己感觉舒服就好,鞋子适不适合,只有脚知道。”她和我一样,买东西没头脑,看中了,就直接打包,刷卡。
在外面漂泊已久的人,对于聚散离合看的太透了,也没想过离开后,会有怎样的联系。之所以能成为同事,也是缘份一场,我在这个站点下车,日后的我们,各自祝福。或许,还能在某个站点相遇,或许,一辈子都不可能再相见。
前几天,我刚想到PETS的考试,一下子就联想到了她,于是,发消息问她要不要一起参加考试?她一口一个“师傅”的叫着,我都觉得不好意思,没想到,她这次居然没有再倔下去,欣然同意参加考试,她还说:“师傅,我送回给你几句话:当经历过一些事情后,一切都显的微不足道。”
我故意逗她:“你又偷看我的笔记了?”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句话应该是我写在笔记本中央的文字,前一页还写了细心,恒心,信心,耐心,多听,多看,多思考,这几个字。她还告诉我说,这句话让她想到了很多,也悟到了很多。我想,那些笔记本留给她,也算是物有所值了,多希望,她能真正的悟出处世安身之道,让自己如鱼得水般自由的活在这种环境下。
或许,我们所能遇见和相识的人有太多太多,然,可以为良师益友,志同道合的并不多,也许,我们只是在这一小段插曲中同行,事后各自纷飞也说不定,但当这些点滴成为往事时,那时的自己才会惊觉:呵,原来曾经有过如此美好的回忆,原来我的青春也是这样的色彩斑斓。
有时候,残酷的现实会把我们的梦想一点一点辗碎,没有关系,你要一直铭记你曾经的梦想,无论身在何种阶段,先要从自己愿意为梦想奋斗开始,才能一点一点靠近梦想,才能慢慢的变成自己想要成为的那个模样。
PS:自认为凡是写叙事的篇幅都较长些,但是写完这篇文字的时候,我才发现还没有给文章拟标题,这是第一次出现的事例,文章完了,标题没拟。若编入随笔,自然是不适合,就当是收拢生活碎片罢了。
2014-2-22
By 梦想的方向/林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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