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语·上·第七则
讲的还是周宣王时代的故事。
原文
鲁武公以括与戏见王,王立戏,樊仲山父谏曰:「不可立也!不顺必犯,犯王命必诛,故出令不可不顺也。令之不行,政之不立,行而不顺,民将弃上。夫下事上,少事长,所以为顺也。今天子立诸侯而建其少,是教逆也。若鲁从之,而诸侯效之,王命将有所壅。若不从而诛之,是自诛王命也。是事也,诛亦失,不诛亦失。天子其图之。」
王卒立之。鲁侯归而卒。及鲁人杀懿公而立伯御。
三十二年春,宣王伐鲁,立孝公。诸侯从是而不睦。
笔记
武公是鲁国开国国君,周公之子伯禽的玄孙,鲁献公之子姬敖。
括是鲁武公的长子伯御,戏是鲁武公的次子。
鲁武公带着两个儿子括和戏朝见宣王,周宣王立戏为太子。中国有一个传统:立长。但是周宣王反了传统。
立长还是立贤一直以来有争论,如果是从被统治者的福祉来看,当然是立贤。不过如果是要平息朝堂上的斗争,肯定是立长。立长容易明确,谁大谁小一目了然,大家都不要有念想,不要站队。立贤却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人贤与否不确定,可能只是君主的偏爱,但更大的危害是朝堂斗争,继承人成为权力斗争的工具。
所以樊仲山父说不可以立。
仲山父是宣王的卿士,采邑在樊,汪远孙注说再今天河南济源。
仲山父的理由是:不顺必犯,也就是立幼不立长,那么鲁国必然违反王命而不从。鲁国违反王命,必然得到宣王的讨伐——这意味着天子命令得不到执行,政治就立不住,顺序没了。让长子为幼子干事,民众就会放弃君上。
仲山父继续说:如今天子选择幼子确立诸侯继承人,是教天下叛逆。如果鲁国听从了,然后诸侯纷纷效仿,天子的命令就下不去。如果鲁国不从而讨伐鲁国,是自诛王命,这件事吧,讨伐不对,不讨伐也不对。天子要谨慎啊。
为什么呢?因为一开始就做错了。
周宣王最终还是立了戏。鲁武公归国后驾崩。之后鲁国人杀害鲁懿公戏,重新立了伯御。
三十二年春,宣王讨伐鲁国,立懿公的弟弟称为鲁王,也就是鲁孝公。
结果是诸侯从此与周王不相和睦。
打完,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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