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肖词尹 | 来源:发表于2017-10-06 20:31 被阅读0次

          喜欢现在脚下的路!

                                                            ——题记

            意大利文艺复兴时的诗人但丁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最先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是在看《快乐大本营》的时候,这是何炅年少时的座右铭。当然,这也是我现在的左右铭之一。

            高考可以说是我人生中的一个小小的转折点吧!高考落镑了,这也是我意料之中的,我已做好充分准备来职高读书了。升入高一之后,感觉一切都变了,有点偏离我想像中的生活。可能是自己人品太差了吧!周围那些陌生而又可爱的同学特别爱议论我。记得刚开学不久一位热心的学姐给我弄了个发型,去了教室之后,有一些男生和一些女生就议论了我好半天。记得开学不久的那段时间,我表现的挺积极的,自我介绍第一个上去,竟争班干部第一个上去等等一些。他们很多人都不喜欢这样的,说我爱出风头,喜欢作,等等一些,难听的话就不多说了。加上自己体型肥胖,样貌普通,相信又给他们增加了不少话题,不少笑点吧!当时心里真的特别不开心,感觉特别尴尬。反正我走自己的路,随他们去说吧!这一段路,自我感觉最大的变化是上数学课我竟然可以听懂了,上英语课我竟然还可以跟上两句,甚至可以充满底气的举手了,还有就是我终于从特别自卑变成超级自信了!这也是令我最最开心的,忽然感觉前途充满着光明啊!

            从高一到现在之一段旅程,我最庆幸的是来到这个学校,来到这个班集体。我最最感谢的是学校的拂晓文学社,以及我的班主任,我的语文老师,我的数学老师,我的英语老师和我所遇到的每一位同学。其实我原本不属于这个班,但是我去看班级教室安排表的时候我把501教室看成了我是在五楼计算机一班,当时我还很奇怪计算机一班的教室为什么在六楼,为什么老师晚上点名的时候没有我的名字。所以呢,我非常感谢当初班主任收留了我。我现在的语文老师,我现在的数学老师,我现在的英语老师。他们都是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老师,是我见过除了我初三语文老师以外最尽责的老师,我都喜欢他们,都特别喜欢听他们的课,虽然有时候还是会走神吧!但大多数情况下还是跟着老师的老师的思路走滴。加入拂晓文学社的时候是因为我发现一天好多空闲时间,当时的梦想是当CEO,企业高管,想去锻炼一下自己的管理能力,交际能力!看看自己的人品是不是直的有问题,然后呢,阴差阳错的进了记者部,真的发现问题了,我特别容易忘记别人的名字,而且不够活泼,别人如果对我特别热情我会特别不好意思,需要提高的地方真的太多了,的确后来我真的在拂晓文学社里慢慢的改变着,慢慢的变的更加自信了,更有能力了,视野也更加开阔了。当时特别羡慕那些社长能够在上面侃侃而谈,心里就想着我一定要座上社长这个位置,然后在参加社长竟选过后,我就退社了。

            一路走来,感觉此时此景才是最值得美的,最值得这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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