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阅读的时候还延续了学生时代的读书法,一字不落的读,好像不把角角落落读到就不算读完了一本书。
那时候读一本书,很慢很慢,长则三个月,短则也要一个月。没有目的地读。
自从写作开始后,就有意识的去读书了。阅读的速度还是很慢,因为感觉读的一旦快了就忘记的也很快。
后来看了很多关于如何阅读的文章、书籍、还有音频课。
后来开始有目的的快速阅读,但发现基本上是读完就忘完了。
至到最近才发现,自己读一本一般在两天就可读完。
我并没运用那些阅读方法。还是瞎读。
竟然读快了,读完也能写一篇读后感。
今天,在阅读时,忽然发现一本昨天才开头的书,已经读了一半多了。
由此才想到,难道是前几个月读了几十本书起的作用吗?
读多可读快,看似简单的量变引起的质变。
其实,只是熟练了而已。
如卖炭翁里,卖油翁说讲,“无他,惟手熟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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