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的最后一天。
今年是我人生的第二十八年。
原来已经二十八年了,我总是以为自己还是十八岁。
“以为”这两个字既是人生的快乐,亦是人生的痛苦。我以为我很好,我以为你很好,我以为人生无常,大家一样平凡。但事实好像是其他人都活得闪闪发光,只有自己一个人碌碌无为而已。
没人永远年轻,但永远有人正年轻着。这是郭小四说的,是我在青葱岁月里就看过并深深印在我脑子里的话,以前我无法感受此间深意,然而此时此刻的我,敲出这一行字,彷佛青春就这样在我指尖须臾中流逝,青春不在。
现在想起来,青春是什么样子?乐观自由元气满满,痛苦犹疑求而不得。
《白马啸西风》里说:江南有杨柳、桃花,有燕子、金鱼;汉人中有的是英俊勇武的少年,倜傥潇洒的少年。
但李文秀很固执: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喜欢”是个虚无缥缈的词汇,可它又像无处不在的空气一般,平凡又伟大。
我喜欢做个倾听者,收集朋友的故事,慢慢熬煮,成为岁月。
我一个朋友,喜欢一个人,已经五六年了。
喜欢,好像成为了他的习惯,每天都去看看她的微博,翻翻她的朋友圈,即使久久没有更新,依然乐此不疲。于他而言,这好像是一个仪式,无关乎内容。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如同山间的风,林中的雨,细细的初雪融化在眼睛里,温柔又奇妙的暖意。
我朋友不算世俗意义上好相处的人,话不多,朋友不多。孤独,也许是个不错的标签。
而他喜欢的女孩子,是与他完全不同的人,开朗外向,笑容治愈。
大概自己没能拥有的东西都觉得弥足珍贵。
他告诉我有段时间,他总是梦见她,以各种各样的形势。
在梦里,他们亲吻、牵手,甚至也曾有过婚礼。他说他真真切切地感受这些虚妄的幸福感,仿佛可以触摸。
听着他的故事,大家以为他们之间一定有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但事实上,他不过是在操场上,看见别人的球砸了她的脑袋,看见她带着委屈的眼睛。说实话,不是女孩儿最美的样子,但就是在那一瞬间,打到了他的心。
我不知道喜欢的光芒从何而来,好像天生而来的玄机,就是这样。
这好像就是青春的一个样子,充满美好。当然,还有遗憾。
他隐秘的喜欢着她,除了这样,好像也别无办法。这样的一丝青春悸动,会在时光中慢慢消弭。喜欢,不过是一时的心动。
奈何情深,却终不寿。
朋友告诉我好像不能再这样了,永远只活在臆想里,没有结束,没有开始。
前路漫漫,青春已过半,只能送她到这里。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雨渐渐,风渐渐,大到你看我不见。
《倾城之恋》里用一座城市的倾覆来成全一段爱情,传世的倾国倾城,到处都有,不问也罢。
爱是什么意思,范柳原说爱白流苏,千方百计让她离开势利的亲人,却也不愿给她一个明确的承诺。
每个人都是自私的,无时无刻不在衡量付出与得到是否对等。而朋友隐晦的爱意,也在时间的长流中消磨殆尽,除了一段回忆也别无其他了,但好过那个不知被爱的女孩,她甚至不知道这个故事。我不知道这是她的小遗憾,还是她的小幸运。
写得出的叫故事,写不出的才是人生。
她依然还是那个闪闪发光的女孩,只是已经与旁人没什么关系。
天气越来越冷,南方湿冷的空气裹挟着冬雨,淅淅沥沥。
每到冬天快要下雪的时候,我总是想起白乐天的《问刘十九》:绿螘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能有一个刘十九挺幸运的,人生得一知己,幸运至极,伯牙子期,都是可遇不可求的缘分。
我看《人不彪悍枉少年》里,最打动我的,是那些平实又动人的琐碎情感。真诚,是我觉得最珍贵的品质。
我特别喜欢李渔,内心澄净透明,温暖善良,有赤子之心。当然喜欢李渔的另一个重要理由:讨厌物理,对我来说这简直是不可抗拒的一个理由。
李渔,喜欢英语喜欢鸟山明,喜欢秋天,讨厌物理讨厌下雨。优秀,但不至于完美,很有烟火气,就像我们青春里曾经出现过的那个人。
那个在你脑袋敲开鸡蛋的那个人,那个隔着电话线,隔着重重山海给你打电话的人,那个不太明白爱为何意却偷偷吻你的人,那个你曾经喜欢过,却也仅仅止于喜欢闪闪发光的那个人,我们都走散了,遗忘了,这样也挺好的。
遗忘,是感情最后的归宿。如同死亡,是人生最后的归宿。
就像离别和重逢,总不都是悲伤和喜悦。
人生最不想的重逢,往往发生在最不堪的场景。某一天,你没有化妆,早上胡乱洗了一下脸,戴着眼镜,穿着最平常的运动衣衫,然后在某个平常的转角,你遇到了你的初恋,你的前任,曾经看不起你的对方父母。哈哈,不好意思,你的人生还是没有逆袭,你以为的重逢没有发生,只是又一次见证了你的狼狈。对,就是狼狈。离开你的男人也没有后悔,看不起你的长辈觉得自己目光如炬,做了最明智的决定。
人生本身悲凉的底色,靠着一点一点的温暖慢慢写上一些好看的颜色。父母那些永远不言说却实实在在存在的爱,朋友无时无刻的关心与暖意,一个爱你理解你包容你愿意与你一起成长的soulmate,都是成为“你”的理由。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不完美的,也许在你看来不幸的所有,都是别人求而不得的大幸运。人与人的悲伤都不同,人与人的快乐也千差万别。
你,十几岁,二十几岁,三十几岁,四十几岁,这样虚无又真实的数字,就像魔咒一样,一刻不停休的围绕在身边。我们知道它,却无法感受它。
这个数字很重要,这关系着别人叫你小姐姐还是阿姨,关系着我们的外表元气满满还是一团祥云。
可是这个数字又如此不重要,因为我们好像死在了人生的某一时刻里。
是死在日复一日麻木的工作里,还是死在没有爱情搭伙过日子的婚姻里;是死在长期奔波无法停靠的身体里,还是干涸枯竭的精神世界里;是死在庸庸碌碌日夜颠倒的作息里,还是死在无休无止竞争激烈的工作里。
我们不知道自己何时会死去。
我们不知道自己原来已经死在过去的某个时间节点。
有的人只活了一天,然后重复了许多年。
我们喜欢的第一个男孩子,看见就脸红看不见就相思,见与不见,都是枉然。
喜欢的第二个男孩子,好像开始懂得爱的意义,以为天长地久自己轻易就能拥有。
喜欢的第三个男孩子,不,这个应该称作男人,他成熟稳重, 可惜他可能也与你一样,权衡左右,终于抛下了彼此。
后来,好像没有喜欢的人了,年龄越大看得越透,不知道是不是已经失去了爱一个人的能力。我们都还活着,又好像已经死了。
浮世万千,终有一天,我们会领悟、醒悟、顿悟。
人的一生,快乐很重要,那些遗憾和悲伤也有必然存在的道理,都是完整人生的一部分。
人啊,最难做到的就是换位思考,你以为的鸡毛蒜皮,不过尔尔,却是别人的头等大事,不可忽视。子非鱼,焉知鱼之乐,焉知鱼之不乐。分享快乐,一份快乐成了许多快乐。而悲伤,不适合分享,只适合独饮,伤身亦伤心。
Some of us get dipped in flat, some in satin, some in gloss. But every once in a while you find someone who's iridescent, and when you do, nothing will ever compare.
有人住高楼,有人处深沟,有人光万丈,有人一身锈,世人万千种,浮云莫去求,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此间时光已逝,愿诸君来年看尽世间浮华,归来仍是少年,不老不死,梦想不灭,青春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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