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往聪明的人才会想走捷径。譬如,每天去企业服务中心上班,乘坐八路公交车的人都会选择在最近的站点下车,其中99.9%的人又会想当然地去横穿振兴路,因为至今,我说回局里上班的两年零八个月时间里,还未出现交通事故,估计剩下的0.1%的人还会选择这种走捷径的方式。是时间来不及吗,恐怕不完全是,是事儿多吗?好像理由也站不住脚,生命毕竟大于天。归结到一点,恐怕就是懒,觉得走更多路,那是一个怨。怨当然不是本能,本能是懒,固有的天性。我在想,盲人一定不会这样去做。他或她腿勤嘴也勤,东问西问虽然是想走得更便捷一点,但绝对不会去横穿马路。
爱也应属于人的本能吧。喜欢一个人或爱上一个人,可以说出于天性,起码年轻人喜欢上一个人应该是。因为爱一个人,有时会出于某种动机:容貌之美;身价百倍;家庭背景,可以给自己成长带来一个良好的环境。这动机不能说与天性无关,但毕竟有了一定理性。现代男性作家似乎特别看好那种不顾一切的爱,还把“老家有贤妻,工作地有美女陪伴”作为一种时尚来推崇,在文学作品里变着法子描述。也许随着年龄的增长,思想已变得越来越保守,总觉得大男人婚后这种“横穿马路”的选择方式,真的太伤害在老家的妻子了。为一个更年轻更貌美的女子,并以“真爱”的方式去说服自己,也去说服家人,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做法。一个生存在世界上的人,必然会遇到让自己钦慕的人,但人不仅仅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感的人,还是一个有礼有仪有理智的人。我们在赞美爱情之光芒的同时,千万不要忘了去赞美理性之光辉。而且有时就是这个理性,让更少的年轻女子不受伤害,让更多的家庭走向圆满,也让整个家族享受到一个尽善尽美的人的身后荣光。
天性常在,爱我的人,我爱的人也常在。但选择必须止于“横穿马路”。
陈水河整理于2021年11月18日晚上,在观看外国影片《理智与情感》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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