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迷恋推理小说,特别喜欢阿加莎的作品,原因三:
一是严谨的逻辑和巧妙设计的故事结构。
二是喜欢她写的英伦风情,有城市,有乡村,还有旅行。
三是喜欢作者的幽默感。譬如,人都不看好她嫁给一位小其十多岁的男士,她却坚定自己的选择:
“他的职业习惯使他对古董特别感兴趣,你越老,他越爱。”
她丈夫是位考古学家。
吃水果,灵机一动,突然想致敬一下我最喜欢的阿加莎作品《十个印第安小孩》。
十个互不相干的人收到匿名邀请信去一荒岛聚会,伴着童谣,一一离奇故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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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小说的朋友,一定也看得懂我上面的“行为艺术”摄影。
那部小说一版再版,还在全球有各种文字的译本。最后一个空盘也代表了其中另一个译本的名字《无人生还》(《And Then There Were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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