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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还没到上海,就把这本书看完了,到酒店就安利给一起来莫干山的小伙伴,直接把书给了她,因为太好看了。我基本两天一口气看完的。
作者沃森是一位小说新人,因为参加了一个关于写作的训练营之后,动笔写的处女座,没想到这么的好看。
故事说的是什么呢?失忆!记忆只保存24小时。
每天早上醒来,脑海中残存的记忆都不一样,虽然已经是四十二岁的中年妇女,但记忆中的自己只是一个青春期少女,或者更早。
身边躺着陌生的男人,没有任何的印象,他是谁?我是谁?
这样的日子如何才能继续。活着有什么意义?
找到了一个保存自己记忆的方法,但感觉一切都是虚幻,虚幻背后藏着一个又一个惊人的秘密,尤其到最后,当他撕咬着像你扑来,整个生命似乎又颠倒了……
好看,不剧透太多了。不是可怕的那种而是让人心里哆嗦。
看完了之后产生了一个后遗症。
刚给新员工打完电话,第三天竟然忘了打过电话,一直还惦记着要安顿一下新员工。当相同的话语再次说一遍时,心里咯噔一下哦。
难道我也失忆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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