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滴雨打在车窗上,也打破了沉默。我按下车窗,我把脑袋向车窗外探了探,落了几点雨到我脸上,我闻到雨滴激起的尘土味。
我关上车窗,对田露说:“前面服务区我们休息一下,等会我来开车。”
“我忘了查下天气预报。”
“没关系的,一会就能停。”
雨开始大了起来,劈里啪啦地打着车窗。田露加快了刮雨器的速度,放慢了车速。车子驶进服务区的时候,已经过了十二点了。有些车和我们一样开进服务区来避雨,人多起来驱散了午夜服务区的寂寥,人们涌进商店买吃的,有的在走廊抽烟。
我上完洗手间后,走进便利店想买点吃的,可看了半天找不到合意的东西,最后我买两罐速溶咖啡。把咖啡递给田露的时候,我说:“不太好喝,不过还是可以用来提提神,不过,如果你想睡觉的话,最好还是别喝这个。我开车的时候,你还是睡一觉吧。”
“我想睡不着觉的时候便对自己说不要睡着不要睡着不要睡着,或许喝了它有助睡眠。”
“那就试试!”
田露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纸巾,抽出一张沿着易拉罐的边缘仔仔细细地擦拭,她的手很好看,白皙欣长,手捏纸巾时手背上的肌腱细直纤柔,指甲修剪出曼妙的弧度。她那专注的神情是一心投入一件感兴趣的事情时才有的神情。她拉易拉罐的拉环时的小心谨慎,像似在引爆一枚炸弹。她喝咖啡时嘴似乎没有粘到易拉罐,只是轻轻凑近罐口,咖啡是被她倒进嘴里的,她就是这样小心翼翼地啜饮着。我真想跟她调换一下各自手中的易拉罐,我想她那罐咖啡喝起来一定特别提神。
我想到高中时期的田露的样貌,她那时候像一个小仙女,无论走在哪里,双脚都如同正踩在绿茵萋萋的草地上。而现在这个雨夜滂沱的夜晚,她站在我身边静若处子,灯光聚焦在她身上,包围在黑夜之中的灯光富有诗意。
雨来得急,也走得快。当雨点开始稀疏时,我们重又上路。这次换我开车了,我放慢车速,然后将车窗打开一点。雨后的空气呼呼地吹进车内,如同雨水流进干涸的土地。
当车窗关上后,我们像刚刚饱饮了雨水的禾苗,透出一股清新的生机。我的心头的画面还定格在她眯着眼睛头发被吹乱的样子。喜欢有时候是折磨人的事情,此刻折磨就攀上了我。
我脑袋经常被各种恶俗淫荡的念头占据,如果把我心里的所有心思都一览无遗地展现出来,雨会停风会止一声响雷会落到我的头顶。我祈求原谅,也应该被原谅。对于老天来说,祂的一次鼻息间我就灰飞烟灭了。对于他人来说,我的浅薄荒唐不值一嗮。唯有对我自己,我要带着这颗轻贱庸俗的脑袋直到死神把我带走,在此之前我要受它的鬼惑,受它的折磨,自己嘲笑自己。
一阵雨给我们带来欣喜,一阵风吹走了我们的睡意,在这最夜深人静的时分,我们却像似刚吸完兴奋剂似的。我对她说我们应该说些开心的事情。她说就是啊我们应该说点高兴的事,跟我说说你的大学生活吧。
她微笑地注视着我,眼神带着一种亲切,好像她对你持有特别的偏爱,被她用这样的眼神凝视,我想无论对哪个男人都是一种享受。她的好奇心如此温柔,让我无法拒绝。
1998年秋季开学,我一出火车站就看到车站广场红旗招展,很多学校拉着条幅欢迎新生报到,我不由得心潮澎湃。接站的学长从我手中热情地接过行李,这一刻我有进入一个新天地的感觉。如果说我的人生有什么得意的时刻,这一刻绝对算是。其他同学都有家人陪送,而我就是自己一个人来报道。有家长向我投来同情的眼光,而我却感到一点骄傲。
高中和大学是两段相继的日子,但在记忆里却是截然不同生活,既有环境的变迁也有心态的改变,回想起来高中时期好像带有久远的意味,而大学生活还记忆犹新。高中时期的生活沉闷单调,但是正因为如此,反而让人因无所遐想而保持宁静。大学校园则呈现纷繁复杂的气息,在这种氛围之中,我总是有一种心绪不宁的感觉。我是自卑敏感的人,容易受到周遭环境的影响,我不知道这种性格为我带来何种好处,但却实实在在地体会到它为我带来的痛苦,而造成痛苦都是琐屑之事。
自卑的人总是渴望表现得洒脱一些。去大学报到的路上,我就想我此后要做一个洒脱自信的人,就像王朔笔下的男主角那种气质,对一切都抱着爱谁谁的态度,他越是无所谓别人越是拿他当回事。想要成为一个与本性截然相反的人,就无可避免显得不真诚。我表现为外表和内在的浮夸,在花钱方面我也颇为慷慨,还学会了抽烟喝酒,为了美化自己有时还不惜编造谎言,但是这些并未为我带来更多的快乐,而是带给我本来不会有的沮丧和懊恼。我曾把这种改变当作为走向成熟而做的努力,而实际上真正的成熟却是坚持本我。
在宿舍卧谈会中我表现得很活跃,从书上读到某个警句,想到一句俏皮话,就非说出来不可,即便伤了别人也不在乎。没有人像我一样在谈话过后还在脑子里逐句回想刚刚讲过的话,想想哪里说得不好,哪里还可以说得更好。我一边想着融入世界呼风唤雨大干一场,一边又抱残守缺孤芳自赏,结果我成了一个自怨自艾的怪咖,经常自己把自己搞得头昏脑涨。
尽管我刻薄虚伪,但我还是凭借谈锋机智赢得了一些友情,室友们偶尔三五个相邀去校门口饭馆搓一顿时,也经常邀上我。请客最多的是赵晓华,不仅因为他最有钱,还因为他喜欢热闹,他不善饮酒,但是喜欢和大家一起喝点酒,他喝酒过后就快乐得像个孩子,但是要是他喝多了,他就变得特别感伤,会流出眼泪。在我们看来他这样的人是不会有眼泪的,或许正是为了避免这种没有来由的感伤,他喝酒通常都很克制。
赵晓华是省城本地人,家庭经济条件优越。他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他们在他很小的时候在国外生活过一段时间。更让人嫉妒的是他本人的优越条件,他长得高大帅气,有电影明星气质,单凭长相就可以征服世界,不过他自己一直想要依仗的却是头脑,他聪明又用功,生活和学习上都很自律,更难得的是他没有钱子弟的那种娇宠之气。大多数人一辈子都在考虑怎样才能出人头地,而他一生下来就学着如何平易近人。不得不承认,无论我将来怎么飞黄腾达,我也成为不了他那样的人,唯有希望将来自己的孩子能成为像他那样的人。
我把笑话和俏皮话最多地用到赵晓华身上,时不时还挖苦他几句。赵晓华却好像享受我对他的挖苦嘲弄似地,在我嘲讽他的时候,他一副乐呵呵的表情,他如此安之若素甚至激起我的妒意。
新友谊带来的新奇和兴奋随着一个学期的结束也就冷淡下来,处于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最强烈的愿望是渴望得到异性的关注,所以那些走在校园里的伴侣成为羡慕的对象。年轻人渴望的不仅是爱情本身,还有爱情带来的虚荣心。
虽然校园里都是风华正茂的年轻男女,但是恋爱仍然属于少数人的,我们班四十五人中在大学期间有恋爱经历的不过十几人。那时候年轻人总是那么容易害羞,那么在乎他人的眼光,而唯独不在乎自己,我们从小遭受的教育让我们发育不良,年轻的欲望和激情在羞怯中过早枯萎,原本对于人最根本的东西甚至一辈子都没有舒展过。
我的外表不足以让女生主动靠近我,我的羞怯又使我没有勇气靠近女生,而我的室友又大多数和我类似的人,他们一点忙也帮不上。他们挤在窗户前冲楼下女生吹口哨时,我嘲笑他们无聊,实际上我比他们更觉无聊。
我的恋爱季直到大三才开始的,不过我上的医学院是五年制本科,所以说虽然是迟来的爱,但是还不算太晚。我女友叫于娜,认识她也要归功于赵晓华。
如果说赵晓华有什么明显的缺点的话,那就是他的花心,在高中时期他就恋爱过,上大学后,他每年都要更换女朋友,到大三之前谈过的女朋友已经有三个了,即便如此还是他谦虚谨慎的结果。于娜是赵晓华的第四个女友,不过他们交往的时间很短,赵晓华觉得不喜欢她后就有意疏远她,而于娜却一直不肯放手。
于娜长相并不出众,右眼睑处有一个分币大小的乌青色胎记,鼻梁两侧长有一些斑点。她带着宽厚镜框的眼镜,在眼镜的遮挡下不太明显,但是最在意的目光总是来自自己,或许这些影响了她的自信,她走路时有点儿低头含胸,头发有意无意地遮盖她的脸颊。其实她有一个修长匀称的身体,如果她能自信将她的这一优势展示出来,那么她是有魅力的,至少不该像她自认的那么自卑。
当于娜步履匆匆几近无声地从赵晓华面前闪过之时,好像是要从他视线范围里一跃而过,而正是她这种掩面而过的神色触发了赵同学敏感的探测器。他总是在捕捉与众不同的猎物,而她那个瞬间就是最让他觉得与众不同的。
像赵晓华这种蜜罐里长大的孩子,偶尔吃了口苦瓜会觉得滋味不错。他确实表露出一种对什么新奇的东西都要尝尝的偏好,于娜就是他逐奇猎新的结果,但是他很快就觉得她不对自己的胃口。对他这样的老饕来说,不仅天生有一副尝新食鲜的舌头,还有一副好胃囊,这样的小意外既伤不了他的心也伤不了他的胃。
跟赵同学的没心没肺相比,于娜则是一副胃溃疡发作的样子,她眉头紧蹙雾锁荷塘的样子站在男生宿舍门口,等着见赵晓华。有一次赵晓华和我一起回宿舍,远远地看到于娜,他让我帮她引开,那次我帮了他的忙。
不知道老天要惩罚我撒谎,还是出于对我的眷顾,后来几次于娜找赵晓华都叫我撞上了,我不仅帮她传了几次口信,还帮他捎过一封书信,但是赵晓华的回应就是一概不理会。赵晓华的傲慢激起我对他的愤慨,也激起了我对于娜的同情和好感。
男生宿舍一楼的东侧有几间小卖铺,那里永远都飘着茶叶蛋的香气。小卖铺门前有一块广场,广场和马路间隔着一圈铁栅栏。我有一次外出回宿舍,看见于娜垂着头坐在铁栏杆上,陪在她身旁是一杆路灯,昏黄的灯光从她的头顶罩下来,她像舞台剧中孤身台上的女主角。
也许她不过是想一个人坐坐,但是我的同情心把我引到她身边。我对她说和赵晓华分手了对她实际上是一件好事,因为赵晓华这个人从来就是朝秦暮楚。就在我在对赵晓华表示强烈谴责之际,于娜突然冒出一句:“男人不都是很花心?”
我不知道女人说这句话时会不会觉得自己很成熟或者显得有见地,但是当时我觉得她说了一句陈腐的话,而比她还要陈腐的就是我,我竟然心里暗想,别人花心不花心我不敢说,但是我敢保证我一定不花心。
并非我的口才说服了她,而是我的真诚感动了她,于娜跟我说话多起来。她的每一句话都能带走她的不快,她说得越多心情便越轻松。我很享受只是作为听众就能改变另外一个人的心情那种新奇,跟我挥手说再见时,她朝我露出灿然一笑,让我相信她今晚可以睡得安稳。我松了一口气,好像刚解救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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