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元帝世,有甲者,衣冠族姓,暴病亡。见人将上天,诣司命。司命更推校,算历未尽,不应枉召。主者发遣令还。甲尤脚痛,不能行,无缘得归。主者数人共愁,相谓曰:“甲若卒以脚痛不能归,我等坐枉人之罪。”遂相率具白司命。司命思之良久,曰:“适新召胡人康乙者,在西门外,此人当遂死,其脚甚健,易之,自此无损。”主者承敕出,将易之。胡形体甚丑,脚殊可恶,甲终不肯。主者曰:“君若不肯,便长决留此耳,不获已。”遂听之,主者令二并闭目,倏忽,二人脚已各易矣。乃即遣之,豁然复生。具为家人说,发视,果是胡脚,丛毛连结,且胡臭。甲本士,爱玩手足,而忽得此,了不欲见。虽获更活,每惆怅,殆欲如死。旁人见识此胡者,死犹未殡,家近在茄子浦。甲亲往视胡尸,果见其脚著胡体,正当殡敛,对之泣。胡儿并有至性,每节朔,儿并悲思,驰往,抱甲脚号咷。忽行路相逢,便攀援啼哭。为此,每出入时,恒令人守门,以防胡子。终身憎秽,未尝悮视,虽三伏盛暑,必复重衣,无暂露也。
晋元帝(东晋第一个皇帝司马睿)的时候,有个士人,是衣冠士族,高门贵姓,得暴病而亡,被人带上天去,拜谒司命。司命进一步勘查核对,发现他阳寿未尽,不应该召他前来。主管就派人带他回去。士人脚极痛,无法行走,没办法回去。主管等人十分发愁,互相商量说:“这人如果因脚痛无法回去,我们都会担上枉取人命的罪名。”于是一起去告诉司命。司命想了很久,说:“正好有个新召的叫康乙的胡人,住在西门外,这人马上就要死,他的腿很强健,可以把这两人腿换了,彼此都没什么损失。”主管得到指示后出来,要给两人换腿。
胡人形貌十分丑陋,腿尤其丑恶,士人始终不答应。主管说:“你如果不答应,就会永远留在这里,出不去了。”于是士人答应了。主管叫两人闭上眼睛,不一会儿,两人的腿就已经换好,于是就将士人遣送回去,士人立刻就复活了。
士人将情况详细给家人说了,一看腿,果然是胡人的腿,腿毛杂乱丛生,而且其臭无比。这人本来是个士族,极爱耽玩手足,却忽然得到胡人的腿,虽然重新活了过来,却惆怅不已,恨得几乎要死。
有认识那个胡人的,知道他死了还没入葬,家就在附近的茄子浦。士人亲自去看胡人尸身,果然看见自己的腿在胡人身上,正要入棺,就对着腿哭。胡人儿子极有孝心,每逢节日或月初一,胡儿思父悲哀,就跑到士人家,抱着士人的腿痛哭。有时在路上碰到,胡儿也会抱着士人啼哭。因此,士人每当要出门时,都要叫人看好门,以防胡儿。士人终身恨自己的腿,从没看过一眼,即使三伏盛暑,也一定穿着两层衣服,从没露过腿脚。
《士人甲》载于《太平广记》卷三百七十六,“再生”类。故事虽然荒唐,却反映了当时士庶之间森严的阶层壁垒。两晋南北朝是门第等级最严重的时期,士族与庶族有着极其严格的界限,寒族就算当上大官,在士族眼中,地位也极低,胡人就更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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