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百度百科
标杆管理法是美国施乐公司于1979年首创,西方管理学界将其与企业再造、战略联盟一起并称为20世纪90年代三大管理方法。标杆管理方法较好地体现了现代知识管理中追求竞争优势的本质特性。
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
全面标杆管理,就是要以人为镜,向标杆学习。
标杆环”由立标、对标、达标、创标四个环节构成,前后衔接,形成持续改进、围绕“创建规则”和“标准本身”的不断超越、螺旋上升的良性循环。
立标——有两重含义,其一为选择业内外最佳的实践方法,以此作为基准、作为学习对象。其二是在企业内部培养、塑造最佳学习样板,可以是具体方法、某个流程、某个管理模式、甚至是某个先进个人,成为企业内部其他部门或个人的榜样,即试点工作。[1]
对标——对照标杆测量分析,发现自身的短板、寻找差距,并分析与尝试自身的改进方法,探索达到或超越标杆水平的方法与途径。
达标——改进落实,在实践中达到标杆水平或实现改进成效。
创标——运用标杆四法创新并实施知识沉淀,形成超越最初选定的标杆对象,形成新的、更先进的实践方法,进入标杆环,直至成为行业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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