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好几个月了,想来我好像很少称呼男友的名字。
恍惚记得上次在客运站售票站的时候,我和男友一起去取票,当售票机的页面显示出确认取票的姓名时,那三个好熟悉又好像很久没人提起的字出现在眼前。
一瞬间竟然觉得这个名字奇怪又陌生。
我站在他身后一米多的地方,盯着屏幕上那三个简单的字,直到他取票完成,我还愣着神看着屏幕发呆。
取完票后,男友一回过头,露出一口小白牙朝着我笑,就像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对我笑一样。
我甚至怀疑这个眼前的男人是隔空穿越来到我眼前的。
我便也傻傻地挠挠头朝他笑,然后几乎不带任何思考地,我问:“你叫什么名字呀?”
显然他愣住了,先是睁大了眼睛,然后以一种夸张的挑眉姿态,在我面前进行了一段像是五官跳舞的特殊仪式,最后整理起自己的衣领,又露出大男孩的笑容。
“我叫卫泽豪”,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然后拖着行李箱走到我面前来,摸摸我的头,把我埋进他怀里。
我一把抱住眼前的这个是我男友的生物。
他的存在就恰好像是老天派来和我搭队的,正正好高一个头,正正好大一圈,又正正好和我看对了眼,然后正正好就在一个特殊的时候成为了我特殊的人,而现在我正正好抱着这个生物。
我把鼻尖凑近他的衣领,狠狠地嗅了一下。
嗯,是熟悉的洗衣粉的味道。
然后我又不受控制出于习惯性地,两只手啪地拍在他的两边脸颊,直到把他的嘴倭成一个扭曲的圆,然后一口亲上去。
嗯,是熟悉的软软的嘴唇。
“所以眼前这么这么熟悉,恋爱了好几个月每天几乎都腻在一起的,我的男友,我居然差点把他名字给忘了?”我怎么也想不通。
粗略地想来,男友好像也很久没喊我过我的名字,我们都喊对方“宝贝”,例如,“宝贝,我好想吃这个啊”,“宝贝,今天不可以熬夜写稿了,该睡觉觉了。”
而在朋友面前,通常以“我男朋友巴拉巴拉”“我女朋友巴拉巴拉巴拉”开头,然后眉眼上扬,噼里啪啦说一大堆。
这好像已经成为了一种称之为习惯的习惯。
我们好像根本不需要知道对方叫什么。除了被要求带个话的时候,或者被正儿八经问起时,才会恍恍惚惚想起,噢原来这三个字就代表我爱的这个人呀。
在二十年前,我们在两个不同的地方,被各自神圣地授予了一个名字。
然后这个名字成了这个眼睛这个鼻子这个嘴巴组合在一块儿的代名词。
二十年前,他是个叫卫泽豪的小男娃。
二十年后,他是个叫卫泽豪的一米八的成年男子。
这两个看起来不太相像的生物,却不得不被承认是同一个人。
再然后,这个二十年前还是个小娃娃的男人,从某一个莫名其妙的时候起就栽在了我这个女人的手里,成了我的男友,再被我深爱,这看起来其实挺玄幻的。
我怎么都没法弄清这个看起来说起来都挺复杂的人生因果。
细细想来,我和我最好的朋友,最亲密的家人之间都会有一个独有的属于这个特定关系的特别称呼。
而且好像随着喊这个特定称呼的次数增加,我和这个亲密的人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亲近。
亲密关系的维持这么一说,似乎就变得很简单。
有的时候,弄不清因果,也不是一件坏事。这些简单而独特的称呼会像夹心棉花糖一样,被吃下去,然后感到入口即化的甜蜜与舒适。
最舒适的状态就是,你知道我存在,懂得我的喜好与脾气,我可以放心大胆地在一个安全的阈值区间内骄傲与颓废,殷勤与无理。
正好这个时候,我以最平淡最不经意的语气喊出只有我可以喊的称呼。
你回应了我,这就足够了。
对方的名字,并没有什么需要出现的理由。
再简单不过的时刻,好像都因为这个特殊的称呼,多了点安心。
而所有亲密关系的亲密,都是一点点安心积累起来的。
这种积累起来的安心,可以形成一种默契,形成一种毫无压力与完全可以卸下防备的信任,形成一种,强而有力地支撑起这段关系的巨型支架。
其实说来挺奇妙,夹心棉花糖和巨型支架看起来是两种东西呀。
不过你要是让我再说一遍,夹心棉花糖是怎么变成巨型支架的。我就只能告诉你,我喊出的“宝贝”两个字是有魔法的,可以把夹心棉花糖嗖地一下变成巨型支架。
而这其中的奥秘,明白的人会明白。
不明白的人,也迟早会明白。
明白或是不明白,总有一天会明明白白。
最后还有个后记:
最近我开始尝试喊这个男人全名了,就是在写这篇文章之前的几天。
然而他总觉得被喊全名是一件很危险,需要高度警惕的事情。
于是,我试探着还是以“宝贝”称呼他,这似乎看起来更加的和谐,他惬意又幸福地享受着这个只会被我一个人喊的称号。
毕竟除了我之外的76亿人都可以名正言顺的喊他卫泽豪。
而和76亿人竞争似乎并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呢。
这里是一个十九岁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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