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说过用分类解决问题的方法,简单来说,就是先了解出现问题的系统的结构,再从问题出现的那个组件(部分),以及与有关联的其他组件身上,发展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而解决。
如果时间很充足,或事先已经了解了系统的结构,这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缺少的往往正是这两个条件。
那么,遇到没有解决过的问题,应该怎么办?如果说解决问题的过程就是学习的过程,那我们应该养成怎样的学习方式?
宁静就是力量。很久以前,我在看国外大学线性代数的课程时就发现,教授在介绍一个概念之前,都会举出一些特殊的例子,这些例子的计算过程和结果都很简单,当然也是很具体的。然后再慢慢地,照着这些特殊的例子引导出原理和定理。
由于受上课时间的限制,这些特殊例子很快就过渡到一般情况了。如果特殊例子足够多,那最后肯定也能得到一般原理。我想,教师们一定对这种做法了如指掌。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学习一样新东西的时候,绝大部分情况下都有意无意地先从小部分或细节开始了解。这是人类的天性,总要先具体,再一般。
对于解决问题,在时间不充足的情况下,一是可以借助其他人的具体经验,可以具体到与问题的特征一致。不一致或一致性不够也没有关系,通常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稍微缓和一下问题,为找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争取时间;二是只了解整个系统的部分结构,这对结构不复杂的系统特别有效,这种方法除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同时也让你从某一方面开始了解整个系统,为以后的全面了解奠基。
更普遍地,对于学习,则可以从某一具体任务做起。比如说,你要学习用编程语言Python的Web框架Django做一个网站,但一开始就看文档似乎寸步难行,这时候,你大可参照网上的建站教程,具体地按照一步一步做,不求是否清楚每一步这样做或那样做的意义,只求感觉,后面才到思想。
如果一次不够,就多做几次。当你回过头来再看文档或原理时,之前一些不懂的地方仿佛就会不言自明,你就能用自己的话将它们解释了。
上学的时候,数学老师经常说“遇到不懂的,先做再说”,就是这个道理。
你先需要知道这个事物在某个方面的细节,才能通过细节反映到其与其他事物的共同点,即普遍性。越了解细节,越了解普遍。越了解普遍,越容易了解,因为普遍的东西本质上都是容易理解的。
当我们非常了解一个事物后,将其普遍性加上它特有的特殊性,就是这个事物本身了。
如果遵循这种方法学了若干种新事物后,以后再学新的事物就会越来越快上手,原因在于:当人们已经认识了一些事物的共同本质之后,就可以用这种共同的认识为指导,继续地向着尚未研究过的或者尚未深入研究过的各种具体事物进行研究,找出其特殊本质。那么,普遍性加上特殊性,就是这个新事物本身了。当你了解了一个事物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之后,就可以说,你已经学会或了解这个事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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