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本书中读出熟悉的味道,就像常年漂泊在异乡的人突然吃到了家乡菜家乡饭,在品味与回忆中感受着难得的幸福。
《一个人的村庄》是新疆沙湾县作家刘亮程先生在1998年出的一本书,据作者在“后记”中回忆说这本书里的篇章是他陆陆续续在八年期间写出来的。书中大量篇幅都是以回忆的方式以十分细腻的笔触叙写着他曾生活过的黄沙梁村。小到一只蚂蚁一只蚊子一片落叶,都不乏细致入微的描写。
其实,人一辈子能遇上多少惊天动地的大事件呢?也许终其一生连一件算得上大事的值得大书特书的事件都没遇上,更别说亲自参与了。而大多优秀的文学作品,也都是从一件件平凡的小事和一个个平凡的小人物写起的。
生活原本就是鸡零狗碎。从细小处着手,从细微处下笔,用朴实无华的语言表达生活的真实。而这种来源于尘世最底层的生活真实,正是吸引并打动读者的地方。
我每每读一部较厚的书,常常是在开头部分感觉融入有些慢有些难,甚至有些着急。读到最后一部分,突然发现快要读完的时候,又感觉结束得太快,甚至舍不得一口气读完,舍不得合上书。
而对于《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我读完之后略略梳理了一下,我之所以能够共情,大概源于以下几点:
一是我本人自小也有过二十年的在偏远农村生活的经历,虽然我家房前屋后不是黄沙梁,却也是穷山恶水。那些年的村民们(包括辍学在家未成年的孩子们)纵使终年劳作无休,也只能是勉强吃饱肚子。甚至还不如新疆当地农民,有力气就可以随便开荒拓土种庄稼,吃饱饭总是没问题的。
二是作者刘亮程先生兄弟四人某天从野地里背着柴梱子往回走,在快到村口时突遇一场迎面而来的大风,把逆向而行的兄弟四人刮得东倒西歪,举步维艰。这一幕描写能使我联想起我们兄弟四人小时候上山砍柴割草往家里挑的情形。那时候除了我大哥之外,我们小的哥仨都还不满十八岁,骨骼都还没发育定型。从山路上挑着一担柴草时不时地撞着路边石头或碰着自己脚后跟,一路趔趔趄趄十分吃力。时至今日,每临阴雨天气,我的腰椎总是隐隐作痛,应该就是那年月骨骼未发育定型时的重压劳损。
三是我本人最近几年正好先后去到内蒙古、西藏和新疆旅游,对祖国大西北的那些地形地貌、荒凉戈壁、大漠风沙和稀稀疏疏的沙漠植被都有些记忆。从新疆地形图上看,沙湾县紧邻着石河子市,而前些时我的新疆之旅也正好经过那里。所以,在读这本书的时候,黄沙梁、白杨树、梭梭草、骆驼刺、碱蒿、胡杨以及总是长得不够挺拔的老榆树,时不时地在我眼前浮现,使我对作者描写的生活环境增添了几份亲切。
除此之外,我甚至从这本书里看到了前不久热映的电影《隐入尘烟》剧本的影子,准确地说是有着夹带西北泥土味的语言特点和尘土飞扬的熟悉场景。
从这本书里,我还看到了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先生的小说《生死疲劳》中的语言遗传因子。莫言先生的这部小说中主人公西门闹死后先后轮回成驴子以及猪牛狗猴,莫言先生在描写这些家畜时的语言风格,跟《一个人的村庄》中写到这些家畜时的风格,非常近似。
《一个人的村庄》一书作者虽然生活在大西北,而我是出生在华中湖北省的西北边,我们相距十分遥远,却有着些许共同的儿时经历,这也是我感到好奇继而对这本书回味无穷的原因。
一个爱读书的人一生要读许许多多的书,若按门类划分可谓五花八门。但是,能从一位素不相识的作家文字里品读出熟悉味道来,实属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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