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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同意人贩子一律判死刑吗?

你同意人贩子一律判死刑吗?

作者: 有约不过夜来半 | 来源:发表于2018-09-10 08:46 被阅读11次

引子      我们不讲大道理,看数据吧。

2010年到2014年,全国各地审结的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共7719件,12963名人贩子被判处刑罚,其中5年以上监禁直至死刑的的重刑占比56.59%。

这是什么概念呢,2008年到2012年,我国犯罪案件中,故意杀人的重刑率为82%,绑架罪为79%,组织领导黑社会的44%,强奸爆炸贩毒等重罪的重刑率也不过30%以上。

在我国,对于人贩子的刑罚是很重的,仅次于杀人和绑架罪,国家做的已经很不错的,这方面无需过虑。

这个题主的意思无非是只要是人贩子就一律判死刑,以杜绝社会的这股丑恶现象。

逻辑很靠谱,现实呢?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教授李春雷博士曾经把2000年到2013年之间,媒体公开报道的133个拐卖儿童的犯罪案件进行了梳理,发现其中有69个是被自己的亲生父母卖掉的。

2015年1月,山东破获了一件贩卖婴孩的大案,解救了37名儿童,但随着调查的深入,令警方唏嘘不已的是,这些孩子大都是被亲生父母主动卖给人贩子的。

这还是一方面,如果把这些人贩子判了死刑,会出现什么情况呢?

不怕人贩子为了逃避追捕,把婴孩弄死了抛尸吗?反正都是死,不如弄死算了。

很多国家在进行司法审判的时候,都有一种认罪轻判的传统,我们也有“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这也是鼓励自首、提高效率的有效手段。

法律并不是万能的,但也不是出于愤慨制定的。

人贩子的出现,还不是卖家和买家的需求持续存在,只有想办法断了这个利益链条,并在婴孩收养上降低门槛,能方便满足需要领养孩子的家庭的需求,慢慢就能减少人贩子的存在。

当然,人贩子必须处以重刑,如果弄死、弄残婴孩,或者拐卖多人的,一定得关一辈子乃至死刑。

对人贩子,你同意判死刑吗?

回复一:如果没有买家,那卖家又卖给谁呢?!买卖都受重刑,是不是更有利于打击人口贩卖!!?那些黑社会恶势力是怎么养成的?!那些传销组织是如何一直繁荣昌盛的?!想想吧!!!坚决支持人贩子判死刑!

回复二:我同意一律死刑,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杜绝拐卖儿童妇女,使人贩子彻底死心。另外特别反对那些假斯文的人,说什么人贩子也是人,现在的刑法就够重了。人贩子是人不假,可没人性,破坏多少家庭,让失去亲人的人活着比死了还难受,有的因思念自杀。还说什么让惩治买方,没了买方就没了人贩子,为什么就不说没了人贩子就没了买方,我建议对人贩子一律死刑,对买人的也严惩。

回复三:死刑!!死刑!!死刑!我现在有孩子根本不敢带着去人少的地方,视线一秒也不敢转移,碰不上人贩子是幸运,碰上了将是终生的痛苦,都敢正大光明的抢孩子,不让死干嘛,留着祸害?真不知道那些屁股决定脑袋的决策者是怎么想的!

回复四:人贩子应该判死刑,因为,为此失去孩子的家庭所承受的压力财力,精神方面是无法估量的,很多家庭会为此,家破人亡,打乱了原来有序的生活,还扰乱社会秩序和治安。给社会带来安全隐患,给人民群众带来财产损失,还会让失去孩子的父母患上精神病的可能。人贩子带来的危害涉及方方面面非常严重,所人人贩子要严惩,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回复五:同意,不仅判死刑还要充公所有财产,对于人贩子本就应该从严打击,还要从源头严治,买卖双方一样担责。还有几点建议:

1.适度的改善从孤儿院领养政策,让那些不能生小孩的没必要去以身犯险,对举报人重金奖励。

2.加大对街头残疾乞讨小孩查处,对那些幕后控制人员严查严打严罚。对那些确实是家庭困难的乞讨人员,予以尽可能的劝导和支助,尽快建立相对完善的残疾人辅助计划。

3.对医院的器官建立完善档案,透明每一器官的来源,严厉扫除器官买卖的黑市。

回复六:绝对死刑,因为生一个孩子真的不容易,怀胎十月受的罪,没生过孩子的女人真是体会不到,所以应该严重处罚,死刑应该很合适。

回复七:对人贩子不处于极刑就对不起受拐卖的妇女,儿童所受到的痛苦和伤害,也给其他拐卖儿童,妇女的犯罪分子震慑,我极力赞成对人贩子死刑

回复八:支持死刑,多少家庭支离破碎,多少家庭夜不能寐,更可气街边的被打残疾的乞丐,不给重刑难平民愤,犯罪成本太低人贩子更加猖獗,让人贩子不敢犯罪。但也更应该要完善法律制度!

回复九:必须死刑,那些说什么怕人贩子走极端的人,你不判死刑他就不极端了?贩卖人口本来就是泯灭人性的,这和杀人有什么区别?还是杀了一个家庭。就因为判的轻,所以他们才敢这么做,所以要杜绝此类事件,必须抓到一个杀一个。

再来说说买家,俗话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他们也有罪,不过考虑到小孩妇女的安全可以根据情节再判,另外国家可以出台奖励政策,毕竟国人信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比如邻居家突然多了个孩子,来路不明,你就可以去有关部门或者公安部门举报,查证属实的可以奖励10万,我相信这10万块每一个失去孩子的父母都肯出的。

对于买了孩子对孩子好的人可以教育为主的惩罚,而买了孩子对孩子不好,甚至打骂孩子的就要判刑,对于主动自首的人视孩子情况,时间的长短而定,如果提供人贩子线索的,不但不罚还可以奖励,但是人贩子抓到,查证属实就必须处死……

回复十:贩毒的刑法已经很重了,但是杜绝不了贩毒。同样提升人贩子的刑法直接到死刑也消除不了人贩子这种犯罪。只要有不断提升的经济利益,犯罪就无法杜绝。

个人觉得 不能一刀切的死刑,只能说有儿童人命的死刑就行。没有导致儿童死亡的人贩子,可以考虑比现在加重刑法。同时必须考虑孩童的追回和解救问题。比如主动帮助追回孩童 和主动反水或者投降的人贩子,因为没有残害儿童的,可以进行减刑。这样才有孩童被找回和解救的可能。如果全都不分青红皂白轻重缓急的全处死,那么最后必然是在刑侦和解救儿童的过程中,大量儿童被犯罪分子当成累赘直接被杀害,以及反正要死为啥告诉你孩子被卖去了哪里,因为他们反正难逃一死,必然导致犯罪本身更加残酷。

回复十一:我只想问,制定这些法律的专家,学者,你们的孩子被人贩子拐卖过吗?有可能被拐卖吗?我所知道的被拐卖的孩子都是底层普普通通劳苦大众的孩子。你们可想像得到被拐卖孩子父母那种撕心裂肺,痛不欲生,度日如年的精神折磨。我建议,第一,从法律制定上加大人贬子的犯罪成本,一律无期或死刑。第二,买孩子的人也要判个10年刑期,并处10万元罚款。我就不信还会有这么多的人贬子和买家。

回复十二:所有人贩子判刑标准,:一、贩人数量达到两个立即死刑!二、是否伤残或死亡,三、惨无人道,灭绝人性,这是个肯定死刑,这事毫无凝问,必须死刑!支持死刑!

回复十三:大数据的说明是一方面!但不能说明人贩子的罪行便可减轻或可原谅。

人贩子,如此作孽,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严重破坏社会和谐严重残害个体家庭的极恶凶手。咱先不说人贩子是否有将拐骗而来的孩童进行身体残害而使其去行丐讨要生财,仅是拐卖拐骗一罪,便已深恶痛绝人神共愤。

常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鄙认为,没有拐卖,何来伤害?所以,人贩子之罪行,足以与死刑并立、相当。否则,不足以惩戒后来者。

从数据看,说明关于人贩子之犯罪十分猖獗警情很是严重。

尽管目前的量刑,从层面上看很符合犯罪者所犯罪行的惩罚,但并不能彻底打击、摧垮人贩子这股罪恶余毒。

为什么人贩子历年惩戒不绝?难道人贩子们他们不知道这是在犯法吗?全都是法盲?答案决然是:绝大多数以身试法者都知道!即使是法盲也在不断的流窜作案中得知人贩子被抓被判犯的是重罪,深知这是没有人性见不得人的犯罪勾当,否则,为何要流窜、恐惧法律、逃避追捕?

一个家庭,其实关系整个社会和谐与否的关键。

一个家庭,苦也好、穷也好,但终归是个子亲完整的家。

而一旦被人贩子盯上、破坏,就不是一个家庭端陷悲剧,而是因为孩子被拐过妇女被拐从此多个家庭被同时破坏!被套上亲离子散悲痛残绝环绕的死咒。

因而,综上种种,要想完全、彻底的消灭、扼制无人性无天良的拐骗拐卖行径,就不能手软心慈,与人贩子讲人性、讲道德、讲情理,因为他们失去了人性。

古有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何况人贩子这种十恶不赦的大恶!

面对这种罪恶,唯严刑恭候,凌迟最好。

回复十三:我同意对人贩子的最低刑法为死刑!

在所有的犯罪分子当中,人贩子是最可恶的!孩子一旦被拐卖,这个家庭就毁了!孩子是父母亲的心头肉,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拿在手里怕摔了。一旦找不见孩子,父母亲就疯了!这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痛,将伴随终生!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一旦丢失,顿成泡影!对人贩子应该凌迟!当然,这是气话,对人贩子应该判处死刑!

前一段时间,看了中央电视台倪萍主持的一个节目,专门寻找被拐卖的儿女。台上哭声一片,我不禁无数次潸然泪下!我的心里更加恨人贩子!

我们鼓楼巷有一个孩子,长得虎头虎脑的。在他三岁时,被人贩子拐走,至今下落不明。他的父母亲受不了这个巨大的精神打击,双双跳进西花园自杀身亡,令人唏嘘不已!

人贩子的最低刑法必须是死刑!否则对不起那些被拐卖的孩子和妇女!决策层是用屁股说话,根本不动动脑子!

回复十四:我建议对人贩子判刑三步走!1.赔偿,犯人上数1代 下数2代,定期每月赔偿一定额度,且不许一次付清,如滞纳则加倍,严重滞纳则拘留!——这是现实代价!2.鞭刑,拐卖1天执行1鞭由家属执行!无论死活“休养”30天后执行第三步!——这是诛心还债!3.枪毙!无论死活!——这是法律威严!

回复十五:这个问题必须死刑,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一个小孩牵涉几个家庭,能让几个家庭支离破碎,多少人伤心欲绝,抓到人贩子直接打死为民除害,算正当防卫,给打死人反正我奖励10万。全民到处抓人贩子,我看谁敢偷小孩。

回复十六:支持死刑,多少家庭支离破碎,多少家庭夜不能寐,更可气街边的被打残疾的乞丐,不给重刑难平民愤,犯罪成本太低人贩子更加猖獗,让人贩子不敢犯罪。我就不明白国家为什么不对人贩子判死刑?难道人贩子是他们的亲戚?

对人贩子不处于极刑就对不起受拐卖的妇女,儿童所受到的痛苦和伤害,也给其他拐卖儿童,妇女的犯罪分子震慑,我极力赞成对人贩子死刑。

回复十七:同意判死刑,孩子落到人贩子手中,被卖掉的还算是好的下场,好多孩子被她们弄残了,剁掉手脚,挖掉眼睛,去街上讨钱给他们,这样的孩子还不如直接死了的好,最起码不遭罪了,抓到人贩子直接死刑,直系直系亲属不许参军,不许考大学,不许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不许乘坐飞机,火车,银行黑名单,所有能想到的社会保障,都不给他的直系亲属,直到三代后,才解禁!

回复十八:证据确凿一律死刑,罪大恶极,因为人贩子对个人,社会和家庭危害和影响极为严重。有人提出怕死刑让人贩子更加凶残,更加灭绝人性,难道现在的人贩子不够灭绝人性吗?刑法的目的是对罪犯的威慑,现在人贩子的犯罪成本实在太低了,关几年就出来继续危害人间,让人贩子心存侥幸,成功了就发财了,万一失败也只是坐几年牢而已。而如果一律死刑,意味着一切都没有了,会让更多人三思而后行,或许宁愿抢劫偷盗诈骗也不愿做人贩子。建议对于情节严重人贩子,可以邀请受害者家属自由行刑,简而言之,这人贩子给你们了,关在这里,铐在这里,你们想怎么搞死他,随便!怎么解恨,你们就怎么来。

回复十八:拐卖儿童,抢夺儿童,虐残儿童,都是极其不道德的,法律应该从严打击,死刑不为过。至于那行自己卖孩子的父母,肯定是遇到了天大的困难,返回来说遇上天大的困难也不应该卖孩子,自己生活困难,又不想孩子跟着受罪,就得提前想好了,不能等孩子生下来了,才想起来,早干嘛去了;有些生孩子卖就是为了得利,这些父母更该收到惩罚,可视同人贩子处置。政策层面应降低领养门槛,斩断人贩子的利益链,让人贩子无立足之地!

回复十九:我同意最低量刑为死刑,很多家庭孩子丢失后父母很少能够从痛苦中走出来,这种痛对一个家庭,对一个父母是不能形容的,看了刘德华的《失狐》感觉心都在滴血,同时也希望国家对未成年儿童有更好的保护措施。这个事情迫在眉睫希望国家能够重视。

回复二十:必须死刑,那些说什么怕人贩子走极端的人,你不判死刑他就不极端了?贩卖人口本来就是泯灭人性的,这和杀人有什么区别?还是杀了一个家庭。就因为判的轻,所以他们才敢这么做,所以要杜绝此类事件,必须抓到一个杀一个。

再来说说买家,俗话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他们也有罪,不过考虑到小孩妇女的安全可以根据情节再判,另外国家可以出台奖励政策,毕竟国人信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比如邻居家突然多了个孩子,来路不明,你就可以去有关部门或者公安部门举报,查证属实的可以奖励10万,我相信这10万块每一个失去孩子的父母都肯出的。

对于买了孩子对孩子好的人可以教育为主的惩罚,而买了孩子对孩子不好,甚至打骂孩子的就要判刑,对于主动自首的人视孩子情况,时间的长短而定,如果提供人贩子线索的,不但不罚还可以奖励,但是人贩子抓到,查证属实就必须处死……

回复二十一:同意,高度同意!!!人贩子比杀人犯还可恨,为什么呢?杀人犯犯罪基本是有原因的,他(她)们的犯罪范围是基本有限的,杀人也是有局限性的,他(她)不可能天天杀人吧,虽然造成的后果跟人贩子差不多。而人贩子呢?他(她)们犯罪是没有目标的,只要有合适的对象就下手,是没有固定时间的,也就是没有局限性的犯罪。他(她)们的犯罪是不受时间,不受地点,不分男女,没有笃定对象的一种犯罪。这样的犯罪得手的机会太大了,造成的社会影响不亚于杀人犯。尤其犯罪的对象基本是儿童,儿童是什么?不唱高调的说,儿童就是一个家庭,一代人或者几代人的希望。犯罪分子一旦得手,对孩子的家人造成的痛苦,我们相信只要是有点人味的人都会体会得到。儿童一旦落到人贩子手里,被卖到其他人家,这还是善终,还有重见家人的希望。可是一旦成为犯罪分子的挣钱工具,这个孩子可能就基本上废了,想想就让人心疼!所以小编提出这个问题来很好,中国是一个泱泱大国,人口众多,很多犯罪必须要有严刑,不要给犯罪分子留下什么念想,在此也呼吁立法者们把涉及到人口的犯罪要建立一部严厉的刑法去约束,希望读过我呼吁的正义之士点赞同意,让更多的不想失去家人的人们看到希望,谢谢你们了。

回复二十二:完全支持对人贩子死刑。

失联亲人的痛苦远远大于死去亲人的痛。亲人去逝或意外死去,必仅知道下落,而失联亲人就不一样了,他是在受苦受难?是在生病饥饿?还是受虐待受折磨?思念亲人的痛无法言表,而且是长期的、永远的。

对人贩子一一杀!永绝人贩子。

回复二十三:这个问题还用问了?坚决赞成死刑。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是人间悲剧,难道故意制造这种悲剧,以此赢利的人贩子还要留着继续伤害更多的家庭吗?!该杀,应该杀,坚决铲除这个危害社会的毒瘤就必须杀!!!我倒是想问问国家为什么不把人贩子判死刑?

回复二十四:死刑是应该的,而且想有效控制人贩子就必须对其家人也是同罪处理,并没收所有名下财产。家人包庇罪,至少还可以领到遗产,所以有好多人铤而走险。家人应同罪处理,并没收所有财产。

回复二十五:不但应死刑,而且应是除注射,绞刑之外的死刑,并且请所有丢失孩子的家庭现场观刑!

孩子是父母的命呀,每一个孩子的被拐都会击碎几个家庭,父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有多少人因为孩子丢了而选择了绝路,有多少家庭因寻找孩子而长期生活在痛苦的煎熬与自责中,所以人贩子只要抓住,必须明正典刑,决不姑息!

回复二十六:人身是人权的最基本权利,敢卖人的人,就该剝夺他的生存权,应该枪毙立即执行,否则世界上连人就敢卖,还有什么不敢卖的!

回复二十七:绝对死刑,人生没有彩排只有一次,不是说今天把你拐走了明天就送回来了,这是一生的伤痛,这是对生命的亵渎,那为什么不能判死刑?是不是可以这样说死刑还可以商量?如果不能那他们这帮拐卖孩子的就判死刑!这样生命才能真正实现价值

回复二十八:实际人贩子更是杀人犯,只不过是没直接杀死而已。有多少人因为孩子丢了选择自杀的!又有多少人因为孩子丢了活得人不人鬼不鬼的!还有多少人因为孩子丢了闹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人贩子比杀人犯更可恶!必须严惩,必须枪毙!

回复二十九:对人贩子死刑不为过!孩子丢了或者死了对一个家庭来说都是毁灭性的伤害。拐卖人跟杀人对受害家庭来说是性质都是一样的,结果都是人没了,所以死刑不为过。如果说没有死刑只是依法处理,那我只能理解为法律还需要完善!

同意并且要没收全部资产。再株连九族。要搞得其它人贩子永远不敢再去拐卖人口。达到让人贩子半夜做噩梦,吃不下饭的效果!把人贩子判死刑,器官无偿捐赠给需要用的人!

回复三十:不动真格的,说保护妇女儿童,那都是胡说八道,这么多人犯子,你怎么保护妇女儿童啊,只有严力打击,见一个杀一个,见二个杀一双,这样才能起来保护的做用,不用写标语,给人犯子玩实的,五年后,一个敢的都没有啦。

回复三十一:拐卖儿童和拐卖妇女我觉得应该死刑,因为他们毁掉了多少的家庭,对被拐卖者心里造成了终身的心里阴影,这是多么严重的行为,这样的人再不死刑还会有更多的人更多的家庭毁掉

回复三十二:对人贩子死刑,才能震摄人贩子,别在干这种事,抓住就是死刑,为了所有家庭,和人贩子对拐来的人进行残无人道的个种虐待,为了让国家以后都不会再有人敢触碰底线,我认为,必须判死刑!

回复三十三:这个命题激起的是民众对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的愤恨,这种愤怒怎么能代替法律对拐卖者的制裁呢!我国的刑法规定可以判处拐卖儿童者死刑,已经是非常严厉的了!有利益就会有犯罪,拐卖儿童和贩毒一样,个别人总会被利益驱使,心存侥幸的进行犯罪活动!除了要打击处罚力度加大外,铲除滋生犯罪的土壤是必须的!试想,假如没有人来买孩子,还能有卖孩子的市场吗!移风易俗,不买孩子传宗接代的教育很重要;但谁买孩子就加重处理谁,无疑是更重要了。想说的就是也应当加重处理购买孩子的人,这样才能长治久安!

回复三十四:对付人贩子,我有几点要说,让男女人贩子生娃,女孩长大后让她免费嫁给受害者家里当老婆,可以解决中国男多女少了问题,男孩子长大后让他了鲜血捐给医院救人,内脏捐给需要的人,尸体捐给医学院实验研究。当女人贩子无法生育时候让她得艾滋病等病,提供医学家研究,研究根治药品,当男贩子无法劳动时候,可以提供给军人,让新军人见见血,这样才能更好了保证战斗力

回复三十五:宽容不能给这些人,如果因为死刑会增加死亡率,那就只能说明罚轻了,人贩子家属花的卖小孩的钱也要连坐,人贩子全家不能坐飞机火车,不能到三乙以上医院就医,子女不允许上学进国企工作,直系亲属全部受罚,这样会让他家里人主动举报,这才是杜绝拐卖的根本,另外农村的取消宅基地,城市的不允许购房

回复三十六:人贩子我也痛恨,有时我时常会想他们大脑怎么想的,难道就没有一丝人性良知嘛。就为那点钱有必要犯险还给别人家庭造成伤害。难道人贩子就没有子女吗?如果人贩子的子女被拐了,他们又是什么心情想法。

其次刑罚无论轻重,首先国家政府要大力宣传拐卖贩卖人口需要会得到什么处罚,特别偏远地区或法律意识淡薄的地区加强法律意识。

其次就是采用先进技术对婴幼儿DNA、采血、血型、身体胎记特征、指纹等和亲生父母建档绑定。这样无论人贩子把孩子拐到何处,都能通过指纹DNA血型等生物技术识别出来,在警方排查或上户口时不给买方有可乘之机,也能很快找到拐卖儿童。

回复三十七:我认为最低死刑是对的。起码最低死刑这个字。能起到震慑的作用。谁家没有孩子呀。把别人孩子拐走了。多少家庭承受得起这样子的打击。最低四星光死心这两个字就能起到震慑的作用。我觉得直接死刑就得了。跟贩毒一样的罪行。直接死刑,让他们以后再也不干了拐卖孩子了。直接来个死刑。

回复三十八:确认是人贩子的话,可以考虑判三十年到五十年,看他犯罪到什么程度,贩卖次数多且严重伤害伤残儿童者重判,终身坐牢做一辈子工来偿还受害者家属,对于私自买孩子者严厉处罚,可判五到十年,但是现在法律法规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根本普及不到老百姓,所以应该在人民法院外墙用电子屏幕二十四小时不停的播放法律法规,还要到偏远山区主要地区,因为人贩子去到地方就是山里,只要宣传到了老百姓知道这是犯法而且知道犯法的严重后果是要坐牢的话,他们还会买么。

回复三十九:对付人贩子,我有几点要说,让男女人贩子生娃,女孩长大后让她免费嫁给受害者家里当老婆,可以解决中国男多女少了问题,男孩子长大后让他了鲜血捐给医院救人,内脏捐给需要的人,尸体捐给医学院实验研究。当女人贩子无法生育时候让她得艾滋病等病,提供医学家研究,研究根治药品,当男贩子无法劳动时候,可以提供给军人,让新军人见见血,这样才能更好了保证战斗力。

回复四十:我认为对人贩子处以死刑一点也不为过!第一拐卖妇女,儿童从动机来讲主要是勒索钱,不劳而获。第二人贩拐卖的不仅仅是本人,更重要的还是对情人的身理心理造成的危害太大,主观上只是图财不是害命,其实对受害人及情人精神的损害比直接害命更严重。所以我认为必须死刑,这样对犯罪分子起到威慑作用,对人民来说增加了安全感,对社会来说增加了稳定感。何乐而不为呢?

回复四十一:我觉得 拐卖妇女儿童就该和8090年代 请直接枪毙吧 。浪费子弹就绞刑 个人看法不代表国家 一个人贩子拐一个孩子害了5个以上家庭 孩子父亲母亲 及他们的双方父母 及父母以上家庭 所以枪毙算轻的 如果不是人道主义怕国外说残忍。。请凌迟处死!

回复四十二:对他们判有期徒刑是纵容、是保护!明知贩卖人口就是违法的却也要坚持到底,对他们只有一个结果:死刑!惩戒的目的是避免再次重复出现,然并卵!

回复四十三:死刑太便宜人贩子了,被卖的小孩运气好的被别人收养,运气不好的被弄成残疾乞讨,更差的直接被杀取内脏,所以对人贩子手段一定要狠,决不能手软

回复四十四:不支持死刑的,换位思考过没有?哪些满口仁义道德的人,牺牲你家孩子试试,再说这些大话可以不?普京大帝说过:抓到恐怖分子就把他们淹死在马桶里,原谅他们是上帝的事情!同理,拐卖伤害儿童的人贩子,就是魔鬼,一样要淹死在马桶里,原谅他们是上帝的事。我们只需要把他们送给上帝!

回复四十五:如果人贩子知道了贩卖人口是要判死刑(这不是中央发个文件,刑法改一改就完事的,是要大量的宣传的)。知道这个情况的人贩子不外乎两种结果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这算是最好的结果了②和贩毒人员一样不肯放弃这个暴利的行业,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被抓到。当然被抓到了,那结果肯定和贩毒人员一样,反正知道自己会被死刑,那绝对会鱼死网破,后面会发生什么事情大家都会联想到的,有可能本来能救下的孩子因为这种疯狂都死亡。其实这种事情最好的处理应该是把贩卖人口的和买卖人口的都重刑(不叛死刑就是不要给人贩子和买卖人口的人铤而走险的想法),没有买卖就不会有伤害!!!

回复四十六:人贩子必须死刑,收买人者必须判20年,这样的法律实施后在普法短时可能还有不知道者,一旦都知道了那对潜在的犯罪分子极大的震慑。将根除贩卖人口不法行为。

回复四十七:应该判死刑!止罪必须以恶制恶,让者望而生畏,不敢犯罪!判刑数年,除了不足以让他长记性,也不足以抵消他所犯的罪恶。面对暴利,还会挺而走险,再次犯罪。

回复四十八:人贩等同恐怖组织,买方等同通敌罪,举报重奖,重罚重奖,奖罚分明,直系旁系亲属身份证标注某某人贩/叛国犯亲属,凡是需要身份证验证环节皆广播公放三遍。某一地出现两人以上贩卖人口参与者其所在地按情节轻重从门牌开始直到省名更换为 人口贩卖 等明确性质的标志性名称。当地官员根据拐卖人口数量从全国通报到剥夺政治晋升资格,如有欺瞒直接叛国罪处理。

回复四十九:人贩子只所以能够活得滋润 富水流油 活跃度不乏有小红星 是否考虑我们法的处罚力度还不够 还须加倍 加大打击力度 比如最低惩罚就是死刑 看还有谁不法歹徒再敢为所欲为 虽然这要求不现实 可足以表达我们极其愤慨的强烈愿望和对犯罪分子的切齿痛恨 人贩子买卖毁的是一个家庭 伤的不仅仅是一个家的亲情 还有团结在他周围的朋友圈 还有充满正义正能量的人们 无不被其石头一样做的冷血心肠 被其狼一样的狠心 苦苦折磨 没有买卖就没有市场 人贩子也一样 对于买了别家孩子的人家把快乐建立在别家人的撕心裂肺上 其心一样可诛 其行为一样让人不齿 我们举起大法的重锤 一定要严惩 让贩卖人口的市场不存在 就要断绝买家 就要不能因为是买家我们就法外施恩 手下留情 一律照打就行

回复五十:我这里猜测定为死刑的后续可能之一:只要有百分之两百的利润,就永远不会缺少要钱不要命的人。所以定义为死刑后人贩子依然不会退出历史的舞台。

同时,因为被抓到就是死刑,只要做过一次,犯罪者心里上就确认一件事,指不定哪天被抓了就要死。心理忐忑而暴虐,行动越发冷酷而残忍,可能会出现被抓前先把孩子都弄死的情况出现,或其他一些杀一个赚一个的心理,就跟毒贩一样。

我这里不提出解决办法,我仅仅只是探讨其中的一种可能后续

回复五十一:自从有了孩子,看到这么多抢孩子的新闻,我都不敢出门了,晚上还老是做噩梦,对人贩子无比痛恨,支持人贩子和买家一律死刑,如果帮忙找回小孩可以适当减刑

回复五十二:还在讨论这个无聊的问题,直接判死刑,谁要是说可以不判死刑的话,让人贩子把他儿子拐卖走试试啥滋味!

回复五十三:我同意这个请求,真的太可恨了人贩子!我身边就有这样一个例子,孩子不见了,母亲没多久就疯了…后面父亲生病临终前喊孩子的名字死的时候都没有闭上眼睛,疯母亲最后失踪了!很凄凉!所以支持人贩子要叛死刑!

回复五十四:人贩子给一个家庭造成的影响,比恐怖分子还严重。恐怖分子还有信仰,人贩子对拐卖人口一点人性都没有。强烈呼吁恢复凌迟处死。

回复五十五:贩卖人口,灭绝人性,换位思考,必死当株,用自己险恶的内心,做伤天害理的事,都是娘生父母养的,受伤害的家庭濒临绝望,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难道简单给他死刑就行了吗?要让这种想做这种事的人想想就后怕的刑法,才能从心里敬畏人的宝贵,社会在进步,对人性的权利保护也要有新的高度,做了的就洗心革面吧!不要再给每个幸福的家庭带来悲伤,去祈祷吧!受伤害的家庭振作起来,大家共同努力找寻失去的亲人!我们大家为你祈祷!有爱社会才会变得更美好!不用征询了,直接改吧!就死刑!

回复五十六:每次看到人贩子拐骗的新闻,虽没经历到,但同样心在发抖,在为受害家属鸣冤!为儿意担心!为什么人贩子这么猖獗,就是没有对人贩子严厉的法律!处决是斩断再犯者的根本!

那种骨肉分离的痛,比杀人还要狠千倍万倍,多少家庭就此家破人亡、死不暝目?此刑必须是死刑而不带缓字的。人贩子被抓到了,就应该把他们的腿脚都给弄折了。每天在他们身上割一刀。把他皮肤给割掉,再然后再割肉。一刀一刀割在把骨头给挑出。

回复五十七:《等着我》节目,台上台下男女没谁不流泪,不敢想象幼小的孩子被卖受到强制打骂虐待,孩子有多么的可怕可怜,孩子被卖.给家人以及孩子身心无法弥补的伤害,法律对抢孩卖孩子买孩虐待死刑,买孩子无期!建立健全领养制度,降低医疗成本,治不孕不育成本大于买儿童成本,买家就有需求,加强买卖惩罚力度,惩罚力度大就不敢犯罪以其人之道,还至其身。被拐卖的年份之和就是刑期。至残的,变卖财产(全部)用以抚养,并终身监禁。亲生的剥夺一切权利,并处同等期限刑期。同时应成立还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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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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