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你们家是在哪条路呢?”
“对不起,我们家没在县里,在一个小镇。”
“哦,这样子啊,不好意思,这个我们可能没法处理。你联系镇政府试试看吧。”
“镇上没有你们的办事处吗?”
“镇里应该设的有,但我不知道联系方式,他们也不归我们管,我们和镇政府是平级单位。”
“好的,那请问,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县里是怎么处理呢?”
“县里的话,我们会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进行规劝。”
“好的,谢谢您。”
一个生活噪音污染问题,我拨通了110,一个急躁的女声说完“这个不归我们管”之后,就匆匆撂下了电话。我复播,还是她,让我联系市长热线。市长热线推荐我找环保局,环保局又说是城管的事情,按照他们所给的电话号码,我打了八九个电话,都是在接起之后1秒挂掉。至今,我不能接受这是因为电话连接到传真机上这个理由。复播市长热线,给了个城管方面的新号码。小姐姐声音很温柔,上述是我们对话的一部分。
仔细想来,城市建设与管理,听名字,就与城市以下泾渭分明。虽然目前问题尚未解决,但我不能否认,小姐姐的确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的路径。我联系镇政府之后,镇政府说他们可以管,但前提是我要先联系镇所在地的村委会,先由村委会出面协商,协商不成,镇政府再出面。
当我把所有的一切告诉我父亲时,遭到了我父亲的严厉批评。在父亲眼里,一个镇级社会,是一个彻底的熟人社会,既然是熟人社会,我们就不好通过公权力让邻居面子上过不去。父亲觉得,所谓协商,是与法律无关的,是与我所提到的环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无关,协商是道德规劝,不是法律警告和处罚,而且,这种道德规劝的结果和我们已经实行过的邻里协商并无二致,即协商时收敛,协商后不要脸,公权力会恶化协商后的结果,使协商后翻脸。
我非常不认同父亲在维护自我权利时的容忍和退让,但也不得不接受父亲所言非虚的事实。生活在小镇上,我们享受着熟人社会带来的种种便利和温暖,却在恶邻当道时无可奈何,即使法律上明确禁止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商业宣传。
我不禁觉得,法律像是一滴油,根本无法渗入熟人社会中。这是法律遭遇熟人社会的困境,也是镇级社会行政机构不足的困境。作为一个生活在镇上又学了四年法律的人,我感到非常无力,当我遭遇不法问题,妄图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时,首先需要绕一大圈来寻找可以解决问题的主体,找到之后遭到父亲反对,和熟人社会的压力,最后只能使问题悬而不决。
这使我非常羡慕在县里,“会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进行规劝”。我还是很想去找村委会,虽然我父母都不知道村委会到底在哪儿,我也想一纸诉状告到法院,状告邻居侵犯相邻权,请求邻居停止侵害,但我知道我不能。因为,需要长久的生活中在这个熟人社会里的不是我,是我父母。
因此,我只能感叹,法不下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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