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D先生相识于十年前,我本科,他研究生,入职了同一单位,此前陌路。我总觉得,有时,哪怕仅仅只是一次相处,就能透视未来的关系。他,贪玩、成熟、风趣;我,安静、直爽、简单。惺惺相惜的人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从众人中配对成功,我们很快的就成了很好的朋友。
刚入职的大学生,阔别了校园昔日的荣耀和光环,当理想和抱负被现实击得粉碎的时候,很多人都有着从天堂坠入地狱的极限落差。我也有,那一年默默躲在出租屋里哭的小女生依然住在记忆的一角。而最开心的时候,就是跟着他以及几个哥们喝酒吹牛,性格里男性特质比普通女生多了一倍,所以几个要好的朋友中哪怕只有我一个女生,也毫无违和感。当大家都觉得每个人都是哥们的时候,我慢慢的感觉他对我多出了哥们之外的感情,已不是单身的他和单身的我没办法去开辟另外一种关系。
我不开心了,他会哄我逗我,骑自行车带我兜风,“哥们”的关系保全着他的小心思,他以为我不知道。我从来都觉得,如果对方喜欢你,你在细枝末节中必然会找到蛛丝马迹,感情就会留有痕迹,不是当事人感受不到,而是选择不去感受。
伤悲和欢愉相互渗透掺杂就这么过了两三年,我们依然是老样子。也不再是老样子,有些人忍受不了满腹才华在体制内四处撞壁无任何职业突破,一个哥们起先辞职创业了,他也顺利通过事业单位考试,从此入职于省会的某局。
告别是青春年华里的家常便饭,哥们要离开了,总是要践行祝贺的,于是一帮人又聚在了一起,上演的还是老戏码,喝酒吹牛。人人都在为他祝贺,唯独我的心里是不痛快的,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察觉到我的不快,但我是个很好的表演者。生命中的人,你若来,我张开臂膀欢迎;你若离开,我佯装着喜笑颜开。饭罢,去k歌,我算半个麦霸,可是我没有那个气量去吼那些平日里高亢的歌,坐在一旁听他们鬼哭狼嚎。他拉我去掷骰子,忘了是3个人还是4个人,输的人罚喝啤酒。酒过几巡,众人并无醉意。
“我可以抱一下你吗?”他也不管不顾其他人有没有听到,像个孩子希望得到许可。
“什么,我听不见!”鬼哭狼嚎声似有似无,也成了我的挡箭牌。
“我可以抱你吗?”他的分贝更高,更渴望得到许可。
“还是听不见,好好玩,不要说话!”我像个家长很坚决的不允许孩子做什么。
散罢,大家分道扬镳。送我依然是他一贯的任务,他骑着自行车载着我,一路莫语,我多么希望这一刻就此停摆。分别,也是轻描淡写,仅仅嘱咐彼此早点休息。出租房是老房子,在三楼的平台朝外望去,他扶着自行车,依然僵在原地,看着我的方向,那一刻,我知道,这个男人,真的要一辈子走了。
如果老天倒回曾经,我会欣然得去迎接他的拥抱,并悄悄的告诉他:我也刚好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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