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新冠”疫情,不少人在顿悟,在重新审视人世间的一些事,旨在人们重新认识自已,特别是善待生命,珍惜亲情、友情和爱情,这无疑是非常有意义的。
目前网络讨论比较多的话题之一,就是两地生活的父妻感情能否长久,能否幸福?
我以为,夫妻最好不耍身处两地,如果已经异地生活,而且还想拥有幸福家庭的话,就要想办法一定聚在一起生活,否则后果很难预料。
许多人都知道女词人李清照,她的“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诗句。这对感情的美好期许,多少年来不知被多少人感动并吟唱着。
诚然,真情不在于早早晚晚都厮守在一起,即使整天腻在一起的夫妻也不一定携手到老,抑或走着走着,一方就走散了,找都找不回来了。可异地生活的夫妻,离婚的概率肯定更高,这是不争的事实。
况且,时代不同了,人的观念也不同了,婚姻的变数想必也会越来越大。
我们是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七十年代初,我家邻居的一个姑娘不知怎么就嫁给了一个身在武汉的男子,那姑娘在我们镇上的一家工厂工作,长得很漂亮,男的则是湖北武汉人,那种南方小男人形象,很不起眼。他们育有一个儿子。在武汉工作的丈夫,限于路途遥远,乘不起飞机,又没有高铁,只能做武汉至本溪南芬的火车,单程加上换车的等候时间,就需两三天。所以一年只能回来一、二次,夫妻实在是聚少离多。
那时,我们才十来岁,根本不知什么叫夫妻感情,什么叫男欢女爱。后来,听大人们说,邻家那女的作风不正派,和另一邻家的小伙儿来来往往关系暧昧。那小伙儿比那女人小五岁,长得英俊帅气。我们只知道,小伙儿经常帮女人挑水劈柴干一些家务活儿,后来又听说那女人的孩子管那小伙儿叫了爸爸,再后来这个小伙儿就和那女人结婚了。当然和她武汉的男人离了婚,而武汉的男人离婚后在武汉又娶妻生子了。好在俩人都有了比较好的归宿。
这件事,在当时的镇上影响很不好,要知道那时人们的观念和现今的观念是不一样的,离婚是被人耻笑的,就连她的父母在人前都抬不起头,这种事根本不可能被人接受。
我想,当年这对夫妻如果不是异地生活,他们也许不会离婚,也许会生活得很幸福。要知道,再好的夫妻感情也是经不起长久时间等待的,不然怎么会有“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美好诗句呢。夫妻只有共同走过风雨,经历苦难,特别是患难与共,才会成为彼此生命中的人,而不是生活中的人。
所以,我想告诉还没有选择爱人的年轻人,最好选择同一地方的,已经选择或者已经结婚的年轻人,夫妻一定要千万百计调到一起生活。
因为,家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共同撑起的家,有了这个有温暖、有爱的家,才会更好地生儿育女,孝顺老人,共享天伦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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