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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景赫
我们决定要做一件大事,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一件让大家都记得我们的大事,一件梧桐中学建校以来从来不曾发生过的大事,在这之前,我们必须忍耐,保持不动声色,一切如常。
我们,我,朱烨彤和吴七红,梧桐中学最奇怪的组合,没有之一。
在完成这件大事之前,我想记录一下我们这个组合,我们应该留下一点印记,不能只是一个符号。在梧桐中学的校史纪念册上,我看过太多的符号,那么多名字密密麻麻排列着,可还有谁记得,他们只是一串名字而已,没有生平,没有事迹,只是以符号的形式出现在校史纪念册上。
我得留下一点印记,我不要成为大家口中的那个谁,我应该有名有姓,我们三个应该有名有姓,张景赫、朱烨彤、吴七红。
绝对没有人会想到我们三个会成为一个组合,会一起去做大事,因为我们三个是如此风马牛不相及,谁能猜到呢?连我自己都感觉不可思议,我,一个小透明,怎么就和她们两个有了联系。
朱烨彤是什么人啊?班长、学生会副主席,年级前十的常客,校广播站站长,从高一开始就闪耀整个镇中的人物,校长在大会上都多次表扬的优秀学生代表。
吴七红也是风云人物,只是她的舞台不在校园,我听说过她的事迹,教导主任宣布处分时,几乎都会有她的身影,虽然在一个班,但我们是泾渭分明的两个世界。
不,在圣诞之前,我们都还是三条平行线,王老师说平行线永远平行不可相交,李老师却在他的课上说平行线也有可能相交,当它们无限延长时,它们可能相交在无限远处,这是非欧几何的理论。朱烨彤说罗素、黎曼等人都提到过这样的理论,她在B站也学习过相关视频,只是没听懂。吴七红问平行线为什么一定要平行?
问得真好,为什么这个问题不是我提出的?老师说在同一平面内,永不相交的两条直线叫平行线,我为什么就轻易接受了这个判定,从来没有考虑过其他可能性。我能理解同一平面这个概念吗?一张纸,一张桌面,在我视线范围内的平面我可以接受,可当这个平面无限延展时,海平面压根不平,为什么我的脑海中从来没有这个想法?
李老师说世界之广袤展现了无限的可能性,我们从来没有真正看清过这个世界,甚至连我们的周遭都没有看清过,你们真的认识身边的同学吗,了解他的一切吗,知道他内心真实的想法吗?来,同学们,让我们在纸上写下自己的想法,然后交换别人的想法,看看有谁能找到知心人。
那是周四下午的第三节课,心理活动课,下课之前我们都从纸箱里摸到了一张不具名的愿望清单。
我的愿望:
要么默默无闻,要么声名显赫。
我收到的愿望:
织成一张茧,遮风挡雨,躲避阳光。
我收到谁的?谁收到我的?教室里大家在躁动,兴奋源于未知。但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在这喧哗声中,我没有参与进去,也参与不进去,偌大的教室,怎么会在意一个小透明的声音。
我坐下,把这张愿望清单折叠放在我的铅笔盒里面,虽然可能是别人随手写下的一张小纸条,但也应该慎重对待,不是吗?
朱烨彤是隔了许久才和我说那张愿望清单是她的,她是我的后桌,我折纸条时她就发现了。她的愿望清单就那么安安静静地在我铅笔盒里缩成了一张茧,她问我为什么留着一张纸,我说那是别人的心愿。她说那是她的,我顺手递还给她。
人与人之间的际遇就是这么神奇,和朱烨彤同学两年,交集几乎为零,可一张小小的纸条却让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我认识了朱烨彤,也认识了吴七红。没有人知道她们私底下的关系如此之好,两个人在学校里面几乎没有交集,因为她们聚会的地点在酒吧。
我不喜欢酒吧,因为我不喜欢酒,酒精是神奇的事物,能让一个懦弱的人变得勇敢,也能让一个正常的人变得疯狂。我其实很心疼张永胜,一米八的大高个却一直被一米六五的刘爱弟骂得抬不起头来,从我认识张永胜开始,他好像一直都在被骂,从没有反抗过,除了喝酒的那一次。
我讨厌喝酒,我想喝酒,我想知道酒精究是如何让张永胜变得不一样的,懦弱胆怯逆来顺受任劳任怨的张永胜怎么就一下子变得那么勇敢无畏残忍决绝无法无天呢?酒精,暴露了他本性还是改变了他本性?
吴七红把酒递给我,她说是男人就得喝白酒,我说我不是,她笑了,和学校里那副小太妹无所谓地笑不一样,这一次她笑得很开心。她说别的男生都是接过酒就喝,有会喝的,也有不会喝的,没有人关心要不要喝,只在意喝得帅不帅。
她问我喜欢酒吧吗,我说不喜欢,太吵。我很怕吵,张永胜喝酒那天很吵,一拨人接着一拨人,没完没了,等到都走了,就剩下死一般的寂静,没人记得我。
朱烨彤喜欢酒吧,她说她喜欢吵闹,在这里人们只会尖叫、兴奋,没有冷静、冷漠,在这里人们只会管自己,没有人在乎你是谁。
吴七红说她喜欢酒吧,酒吧里的人真实,没有人戴着面具,这里展示的是最彻底的人性。舞池里面,灯光闪烁,人们摇头晃脑,高举酒杯,大声尖叫。
我看着舞池里疯狂扭动的身躯问道,他们是戴上了面具还是脱下了面具?
朱烨彤说戴上面具是人,摘下面具是鬼,是人还是鬼,谁知道呢,都披着人皮。
就在这灯红酒绿的酒吧里面,我们三个人,三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人凑到了一起,我们决定要做一件大事。
二、朱烨彤
徐时栋的《烟屿楼笔记》如果不是有“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这一句,估计早就埋进故纸堆里,其实和埋进故纸堆有什么差别呢,一样都是无人问津,还不如埋进去,起码不抱期待。
我从不抱期待,因为没有期待。吴七红说我身在福中不知福,我说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你羡慕别人的衣食无忧,别人也可能羡慕你的无拘无束。
吴七红是我最好的朋友,没有人知道。人们只看到她是一个小太妹,抽烟喝酒逃学打架,标准的坏学生,只有我知道在她张扬的外表下隐藏了什么。
没有一个人可以比她做到更好,如果你也出生在那样一个家庭里面,年近四十的父亲还在做着古惑仔的梦,干着小马仔的活,你能见到的叔伯兄弟都是花臂黄毛,香烟不离手,几瓶啤酒下去之后不是当年用刀砍了谁,就是当年和谁一起打天下。
我问她为什么不选择跟妈妈走,她说一个小混混能找什么样的女人,不是小太妹就是小姐。她妈妈就是后者,年轻时没有风光过,现在更是只能在城中村洗脚店昏暗的灯光里装嫩。
她总是随身带着一把爪刀,很隐蔽,很锋利。我问她为什么要带这样危险的东西,她说我是大小姐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危险,午夜的酒吧各种牛鬼蛇神都会出没。她耍刀的样子很帅,爪刀在旋转、飞舞,漆黑的钨钢高速旋转,隐隐中有风声凄厉,开刃过的刀尖在空中划出一条白线,危险和美丽总是形影不离。
我喜欢酒吧,喧闹、嘈杂、自由、无拘无束。女人的脸就是酒吧的通行证,只要脸蛋够年轻够漂亮,酒吧会求着你去,靠着吧台的散座,吴七红介绍说,散座牛鬼蛇神最多,卡座是装酷耍帅的舞台,包间是灵魂堕落的天堂,想看清一个人的真面目,酒吧是最好的地方。
我说有没有可能有人来酒吧就是来释放自己的压抑,她说有啊,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有人来买醉,有人来寻欢,有人来释怀,有人来见识,每个人都有来酒吧的理由。
我喜欢酒吧,每个人都沉溺其中,喝自己的酒,跳自己的舞,寻找自己的目标,被拒绝了也没有关系,马上寻找下一个目标,每个人都目标明确,让自己快乐。这不是很好吗,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把自己的人生目标建立在其他人身上?
吴七红说我身在福中不知福,她只是看到了我的衣食无忧,却不知道我最真实的日常。当然对比她残破不堪的家庭来说,毫无疑问我是幸福的,一个时常缺席偶尔出现但能提供足够物质生活条件的朱总,一个永远在家怨言不断但坚决不出去的朱夫人。
朱总的生意很忙,不是在谈合作就是在出差,连除夕都不能保证有时间在家。朱夫人去慰问过,却在酒店找到了和女秘书一起谈合作的朱总,据说朱夫人当时的脸色铁青,比罗秘书那件IDPAN的重缎香云纱裙还要青。那条纱裙朱夫人在专柜看过,朱总说太薄太透太贵,一点都不符合总裁夫人气质。
朱夫人只敢在我面前骂罗秘书狐狸精,在朱总面前她必须保持住总裁夫人的体面,朱总最讲究体面,体面人做事要有体面人的规矩,大呼小叫是绝对不允许的,该一家人出现的时候必须一家人整整齐齐,不该出现的场合自己要懂得分寸。所以朱夫人出现在酒店是不应该的,一个相夫教子的总裁夫人怎么可以没有邀请就进入酒店,更不要说对另一个优雅的女士的穿着指指点点了。
朱总说小孩子就应该多读书,成绩好才是一切。于是成绩就成了我的一切,朱夫人对成绩的上心程度甚至超过对朱总行程的关心,每一次考试成绩的分享都是她引以为傲的时刻,那是朱总对她工作的认可。
我从不厌恶学习,相反对朱夫人对我的督促我甘之如饴,在一个外表光鲜亮丽实则时刻处在崩溃边缘的家庭,如果只靠成绩就能黏合裂纹,我一定全力以赴。只是在朱总和朱夫人的关系中,我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环,他们从没有真正在乎过我的成绩。
费孝通说家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因为事业所以需要排斥了普通的感情,我不能理解他说这段话是源于什么,直到我读懂了朱总和朱夫人的关系才理解了费孝通,朱总他需要在生意场、风月场说说笑笑,热热闹闹,他的舞台不在家,但是他需要一个家,他需要朱夫人在家里安安静静、恪守本分。朱总也需要一个孩子延续他的生命,那是他在这个世上的延续,别人有的他也要有,还得比别人有的更好,至于孩子想什么并不重要。
太聪明的人总是有更多的烦恼,读懂了费孝通,我就读懂了朱总,也读懂了朱夫人。朱夫人为什么连罗秘书的青纱裙都只能腹诽不敢当面发作,因为她只记得她是朱夫人,忘记她还有一个名字。罗秘书还有一个姓氏,她却连姓氏都没有了,只有一个朱夫人的称呼,这个称呼别人能给她,自然也能收回。
我看穿了一切,却没有能力改变,这世界的真相是如此残忍。“孩子碰着的不是一个为他方便而设下的世界,而是一个为成人们方便所布置下的园地。他闯入进来,并没有带着创立新秩序的力量,可是又没有个服从旧秩序的心愿。”费孝通冷笑着告诉我这一切。
吴七红说酒精可以麻痹神经,可以让人忘却烦恼。肉体的痛苦可以消弭,精神的创伤却不那么容易解决,当然聪明的人总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希帕斯发现了根号2,动摇了毕达哥拉斯对有理数的信仰,于是毕达哥拉斯就把自己的弟子扔进了爱琴海。我改变不了朱总,也改变不了朱夫人,但我可以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我决定和吴七红一起去做一件大事,在做这件大事之前我们要保持不动声色。张景赫是一个意外,小透明的存在居然也有这么丰富多彩的经历。
这世界真的很疯狂!
三、吴七红
朱烨彤带张景赫到酒吧来玩,同学两年多,我只知道他的名字,从没和他说过一句话,像他这样安静内向的乖学生应该从没来过酒吧,我不知道朱烨彤为什么要带这样的人来酒吧,不是说要保持不动声色吗,难道是要最后的放纵?
我问他喝酒吗?他说不喝,我说是男人就喝白酒,他说他不是。
在酒吧,放肆的音乐,躁动的灵魂,妖艳的灯光,魅惑的女人,在这样的场合男人放浪形骸放纵欲望,很少有人会承认自己不是男人,特别是在漂亮的女人面前。
朱烨彤说他不一样,我承认,相当不一样。
我以为我已经够惨了,天底下有几个父亲会把自己的女儿当做上位的工具呢?吴文财这样大岁数还有梦想的古惑仔太稀罕了,过了砍砍杀杀的时代,古惑仔还想上位要么有钱,要么有背景,吴文财什么都没有,但他有一个女儿,女儿漂亮也可以是一种背景。
在一个古惑仔和小姐组合的家庭里,生命就是一种奇迹,我佩服我自己,居然还能活得好好的。小赞恩起诉了他的父母,理由是他们生了我,多好的理由,多好的国度,居然还能状告自己的父母,而我却不能这么做,因为他们是我的父母。天下没有不是之父母,每个人都这么告诉我。
吴文财对他的兄弟说,谁能给足彩礼,谁就是他的女婿,说这话的时候他已经喝得醉醺醺了,他是认真的,只不过能和他一起喝酒的兄弟都没钱。小赞恩最后的感叹是何以为家,我也不知道何以为家,吴文财在等着我长大,他就能名正言顺地卖了我。
爪刀是我的亲人,刺伤别人或者刺死自己,在任何时候它都忠贞不贰。我喜欢看着它在指尖旋转飞舞,更喜欢看着它在手腕上划过,轻轻地划过,鲜红冒出,像一条蜿蜒的蛇,在雪地上留下爬行的轨迹,慢慢团成几滴大小不同的圆,滑落。
朱烨彤说自残是懦弱的行为,丽兹在风雨中不还是踏入了哈佛,我说她至少还有父母。她又推荐我去看塔拉的故事,Flee as a bird to your mountain,我讨厌看书,我只看电影,肖申克的台词里面说有些鸟儿注定是关不住的,它的每一片羽毛都闪耀着自由的光辉。看书是文艺青年的爱好,我这样的人应该看电影逛酒吧。
朱烨彤问我什么是应该,我说不过她,我怎么可能说得过一个在手腕上画蝴蝶的人,如果不是熟悉那股味道,谁能看出在蝴蝶红色的翅膀上全是细密的血点。我只会用爪刀划破,留下一条条丑陋的疤痕,而朱烨彤是在实践行为艺术。
朱烨彤说“应该”的本质是取最大值或极大值,从价值论来讲,我们这样的女孩都应该遵从社会的约定俗成,她应该努力读书,争取考上清北,我应该听从吴文财的话嫁给一个半老头子或者卖一个好价钱。
张景赫也是在应该之外的人,很难想象他居然可以做到如此平静。我一直以为他是内向,不是,我看错了,他是平静。
张景赫说他不喜欢喝酒,很认真很诚恳,我问那来酒吧干嘛,他说好奇。酒的魅力在哪里?明明是让人意志沉沦、意识迷糊的东西,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沉迷其中。
他的悲剧是个意外,张永胜从来不是一个性情暴虐的人,多数时间都在被他的母亲张永胜的妻子罗美一家人谩骂指责,罗美一家本来是贪图张永胜有房子,又是独生子,能帮衬小舅子一把,可是没有想到张永胜除了房子能算得上光鲜亮丽,压根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东西。
那一间100多平的老房子,本来是张永胜一个人,后来是张永胜夫妻,有了张景赫之后,罗美的爸妈也住了进来。张永胜说丈母娘照顾怀孕的女儿,总不能让老人家跑来跑去两边颠簸,丈人后来住过来,房子还大,孩子还小,也可以接受。张永胜对小舅子的入住颇有微词,毕竟一个半大的小伙子毕业之后不去找工作,吃住在姐夫家算怎么一回事。
可是张永胜不是那种强势的人,房子姓张,可这里面只有两个姓张的人,却有四个罗家人,他开不了口,拉不下脸。
老实人的忍让不会赢来别人的尊重,反而是别人的变本加厉得寸进尺,张景赫说他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五月十四号,周日,诸事不宜。那一天是他小舅的女朋友第一次上门,一家人齐齐整整,烧了一大桌饭菜款待新客人上门,张永胜也开心,多喝了几杯,他以为他的小舅子要谈恋爱了准备结婚了,是时候搬出去住了。
可当一家人坐下商量时,张永胜还是低估了罗美的扶弟魔属性,老丈人说儿子结婚是大事,女方提要求说要名下有房才会结婚,让张永胜把房子转给罗强,罗美说她就这么一个弟弟,做姐姐的必须帮他。
张景赫说他已经完全忘记他们是怎么争吵起来的,张永胜怎么暴怒拍桌的,罗强是怎么挥拳打扒了张永胜,罗美是怎么奚落的,一切好像都在他的眼前,但是他压根不能做出任何反应。恍如黑白电影一般,他看见张永胜冲进厨房拿出那把锋利的剔骨刀,想伸手阻拦,却拦在了空气里;罗强伸手过来抢夺,在一阵扭打中,刀准确地刺中了胸口。在片刻的惊愕之后,杀戮又重新上演,这一次张永胜好像变了一个人,冷血而残忍,第一个冲上来的丈人,尖叫的丈母娘,慌张想逃的罗美,每一刀都扎得凶狠有力,好像在发泄这么多年的怨气。
张景赫说在血泊中,他失去了思考能力,连挪动手指都显得那么困难,他只能看着张永胜一步步走向深渊。警铃呼啸,一堆人从门外涌入,又挤成一团涌出,无数人在门外伸长了脖子,各种闪光灯交替亮起,有人牵着他走出了噩梦。世界是那么嘈杂,又那么安静。
“就像酒吧,灯光、音乐、人群、呼喊,那么近,又那么远。”张景赫说。
我懂,朱烨彤也说过这样的话,所以我们都是一样的人。
四、张景赫
张永胜说谁也不能抢走我的房子,他做到了,我不希望他做到。在见他的最后一面,他哭了,只剩下我孤苦伶仃一个人,房子不房子的,其实无所谓,如果可能,他还是希望看着我长大。他伸手摸我,厚厚的玻璃阻隔了最后一公分的距离,这是一道无法逾越的天堑,它留存了张永胜最后的温度。
张永胜的前半生就是一朵小浪花,在人潮人海中存在着,却从来没被看见过,当他被抛离海洋时,终于被看见了,也就被晒干了。
张永胜说他无辜,都是他们逼他的,没有人相信,法官也不信,我相信,那不是他深思熟虑之后的选择,只是情绪上头的结果,情势逼迫的使然。
房子很黑,灯光打不散浓郁的黑暗,在空荡荡的房间里面我已经住了两年,我想清楚了,我要做一件大事,是深思熟虑之后的理性选择。
我想说,最后这个选择是我经过两年理性思考的最终结果,与其他人无关。一个人没有办法选择他的出生,必须承担他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因果,而我的因果可能和攫取、牺牲有关,于是我选择在我成人之后离开这个世界。在我成人之前,张永胜承担了我的因果,他选择了用他的生命来保全我的房子。在走之前,我本打算处理掉房子,但它沾染了太多的因果,连周围的邻居都选择了远离,可能我来不及处理了,那就随它去吧,张永胜也说他想开了,房子是无所谓的。
张永胜走的时候是孤零零的,我边上还有两个伙伴,他应该羡慕我。
走了,不说了,一切都是我自己选的。
五、朱烨彤
还是留下一张纸告个别吧,可能朱总不是很在意,朱夫人也顾不上。
在朱总和朱夫人的世界里,三纲五常还维系着这世界的和平,“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如果君还在的话,朱总和朱夫人应该会跪拜吧。
说到跪拜,有一个疑惑,还是经历太少了,有些常识性的内容不是靠脑袋就能想明白的,我想知道一下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仪式上有跪拜礼吗?
这个问题是不是有点突兀,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突然想到了,也很好奇,朱总说他吃过的盐比我吃过的米还多,这个问题应该能解答。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思绪特别飘忽不定,朱总说他吃过的盐,按照一个正常的人每天摄入10克盐来计算,他今年刚过四十,总摄入量应该不超过300斤,想比我吃过的米还多,朱总起码得活到120以上,但愿他可以,我是看不到那一天了。
在这么严肃的时刻,为什么我会有这么多无端的联想,可能我本来就不是一个严肃高冷的人,朱总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气质不适合我。
不说了,感觉有些冷,阴司带了一个阴字,应该比阳间的温度要低上几度,但愿不要太冷,我有点怕冷。
六、吴七红
在十八岁这个最灿烂的年纪华丽地死去,是我一直幻想的事情,没有想到幻想成真了,原来不是我一个人有这样的幻想,我的身边还有这么多的同伴。
我很欣喜,我不是一个人,这世上也不全都是吴文财这样的人。
死亡是最终的归宿,没有人可以逃避,只是怎么赴死才是我们要选择的方式。《帕洛斯弗迪斯的部落》告诉我结局终将是死亡,一支榴莲说世界已然将你抛弃,岸上人们脸上都挂着无关。吴文财会关心我去了哪里吗?他最多伤心他收不到本该有的彩礼钱。
我有点想不起母亲的脸是什么样子了,我有多久没有看见她了,她还好吗?
在她灰暗的人生中,我算是她生命中一抹亮色吗?
本来打算去找一找她,现在好像没有必要了,她看见能说什么,会说什么呢?就算找到又能怎么样呢,把吴文财换成了她,受益的对象换了一个而已。
还是不去了,可怜的人不必再去见另外一个可怜的人,可怜分享给可怜,只是把苦涩调和成能入口的滋味,可怜不会改变。
他们都不喜欢爪刀,一个说看不得血,一个说怕疼,何必呢,结果都是一样的,方式的选择有那么重要吗?爪刀才是我的最爱,我最忠实的伙伴。
用爪刀和各位说晚安了,我先睡了。
七、后记
本报讯:5月14日,织金县梧桐中学3名学生,相约在辖区内一处民宅自杀。经公安部门走访老师和整理死者生前遗物发现现场留有三封遗书。经刑警现场勘查,三人死亡符合自杀特征,排除他杀,系自杀。
目前,区政府、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和市区两级公安部门正在全力做死者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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