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写于2016年7月3日
在我们人生当中,有一些风险是我们可能要面对的,比如重大疾病、残疾,但死亡是我们每个人都要面对的。如何规划死亡,体现了一个人是否有足够的智慧和豁达的心态。
这篇文章,我就来说说通过寿险来解决死亡风险的问题。问题分两个方面:
- 对家庭成员的影响
- 对死亡者个人的影响
死亡损失风险对家庭成员的影响有如下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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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的终止或减少
在一个家庭中,收入来源者的死亡将导致家庭收入的终止或减少,从而对家庭生活造成重大的经济影响。在风险管理中,我们称之为损失的是潜在财产:即作为一个经济劳动力的货币价值,是个人赚取收入的能力,即人的性格、健康状况、教育程度、经验、技能、判断力和创造力以及实现理想的驱动力。换成一个通俗的词,就是一个人的身价。 -
额外费用的增加
任一家庭成员都可能因为死亡而发生丧葬费用。
从上面两点来看,实际上购买人寿保险的目标就是谋求身价的保障。也就是生命的经济价值(或生命价值)可以通过寿险的保障额度来衡量。
由上述分析可知,人的经济价值是个人未来收入的或服务价值扣除个人衣、食、住、行等生活费用后的资本化价值。因此,从开始就业起,随着时间的推移,潜在收入逐渐转化为实际收入。人的经济价值将逐渐减少,而死亡损失风险的保险需求也将相应下降。下面我们通过一张图来阐释:
草帽图.jpg上面这张图由三条线构成:时间轴、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消费支出曲线(以下简称支出线)、人从就业到退休的收入曲线(以下简称收入线)。这三条曲线把人生分成了三个阶段:教育期、奋斗期、养老期。处在教育期的我们是家庭经济的消耗者,不为家庭创造价值和服务。处在养老期的我们是也是家庭经济的消耗者,这时候我们需要在奋斗期储备的养老金来养活自己,这个阶段大多数人也不创造价值和服务。
那么人的经济价值体现在哪里呢?就在上图中奋斗期绿色的部分(个人未来收入的或服务价值扣除个人衣、食、住、行等生活费用后的资本化价值)的面积。如果一个人从奋斗期的一开始就决定给自己购买足额寿险,那么他的保额计算就是全部绿色区域的面积。如果同一个人在中年才开始决定给自己买寿险,那么他的保额计算,也就是能够包括的绿色区域的面积就小了许多。
草帽图中断.jpg这样,我们就很容易的得到了寿险规划的方法,来看一个案例:
一个公司经理,现年35岁,预计65岁退休。当前的年薪的50万,个人消费支出10万。如果我们把通货膨胀导致的消费支出增长和年收入的增长也算在内,同时计算贴现率,那么计算情况会很复杂。现在假设其它影响因素不变,那么我们现在计算这个经理他在35岁时的生命价值(身价)或死亡损失价值。
根据上面所说,其工作年限是:(65-35)=40 年
未来收入减去生活费用是:(50-10)=40 万元
他的死亡损失价值:40 × 40 = 1600 万元
这1600万元就是他的身价的体现。也就是说,如果该经理要给自己购买寿险,其保障额度应该是1600万。这1600万的保额,就是对他未来40年收入的买断。保险公司的理赔金,能够让他的家人生活品质像他在的时候一样好。
死亡损失风险对死亡者个人的影响:
其实,这个问题就是遗产分配的问题,不少人对这个问题感到十分棘手。因为遗产分配的不合理将会导致后代关系,乃至其他家庭成员的不和谐,引发家庭矛盾。所以,很多人都在寻找一种极具效率又有一定隐秘性的遗产规划工具,来完成自己的遗产分配意志。下面我就遗产分配的效率、隐秘性两方面来说。
** 遗产分配效率 **
** 时间上的效率: **就是分配者希望遗产以最快的时间和方式让继承人得到。
** 费用上的效率: **在遗产分配的过程中以最少的费用(律师费、医嘱执行费等)完成遗产分配。
寿险在这两方面具有先天优势。
- 首先,寿险就是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被保险人确认身故,保险公司就会对其进行理赔,时间效率自不待言。
- 其次,人寿保险的理赔金不计入遗产税的征收范围;因此,以高额寿险作为规避遗产税的工具再合适不过了。
《遗产税草案》
第五条
下列各项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
- 遗赠人、受赠人或继承人捐赠给各级政府、教育、民政和福利、公益事业的遗产;
- 经继承人向税务机关登记、继承保存的遗产中各类文物及有关文化、历史、美术方面的图书资料、物品,但继承人将此类文件、图书资料、物品转让时,仍需自动申请补税;
- 被继承人自己创作,发明或参与创作,发明并归本人所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
- 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或与外国政府签定的协议中规定免征的遗产税;
- 国务院规定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的其他遗产。
人寿保险创造税金
于此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寿险来创造税金。这是因为我国的《遗产税草案》中规定:所有被计征的遗产需要在60天时间内以现金形式交足遗产税以后,才能进入遗产继承的过程。如果逾期未上交,资产将被冻结。也就是说:先交税,再继承。大多数家庭很难在短时间内筹集一笔大额现金,那么我们可以通过寿险来完成。因为寿险是以死亡为肌肤条件的,我们在生前可以根据遗产税率估算好需要上交的遗产税额度,把它作为配置寿险的理赔额度。那么,当被保人发生身故的时候,保险公司理赔巨额现金,正好可以用来支付遗产税。
遗产税草案
第二十一条
纳税义务人应于税务机关送达纳税通知书之日起二个月内缴清应纳税款;纳税义务人确有困难不能一次缴清税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分二至六期缴清税款,最长不超过一年。
2015年09月25日,深圳市公布预开征遗产税,深圳试点政策如下:
遗产税率.jpg遗产分配的隐秘性
在其它的遗产分配方式中,可能需要律师的参与,甚至需要公证,隐秘性不高。但是,人寿保险的身故受益人指定极具隐秘性。受益人指定只需要投保人指定,甚至不需要通知受益人知道;受益人可以同时指定多人,他们的受益份额(总和不超过100%)、受益顺序,皆可自由指定。最重要的是,受益人可以随时更改,只需投保人将需要修改的受益人证件提供给自己的保险顾问,无需告知他人,这个过程花费的时间仅仅几分钟而已。
这样,被继承人可以随时根据子女孝顺程度来自由选择受益人,真正把控制权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总结
以上,就是我所希望大家了解的我们人生中的死亡风险,以及如何通过寿险来解决死亡风险带来的人生问题。其实,我们也可以买一些有高额身故责任的意外险来作为补充,因为意外险属于消费型的(通常是交一年保一年),所以保费低、保额高。
最后,来一句煽情的:大部分人买寿险,是因为他们爱着某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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