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人推荐加了个男士的微信,理由自然不必说,大家心知肚明。本来在介绍人的那句“长得有点像李易峰”的驱使下,对用这种方式去认识这位新朋友还是抱有期待的,直到我看到他的头像躺在我的聊天记录里,我之前所有的期待全都幻化为零。我不知道怎么去形容那个用了大概十八层美颜滤镜的自拍男士头像,因为我怕我一说出来会无形之中伤害了人家,但我还是要引用我朋友见了这个头像时说的四个字,“骚里骚气”的。对,我就是因为这个头像而失去了和这个人继续认识的所有心情。当我静下来认真思考的时候,我不禁问自己:这不就是偏见吗?还透着一丝丝若隐若现的傲慢。当我向自己提出这些疑问的时候,很显而易见的,我在思考了,我在反省了。是的,有人会在自我反省中自我完善改变不该有的偏见,而我则在自我反省中坠入偏见的深渊。因为在我自我反省完并且意识到那是偏见之后,我还是没有后悔自己的选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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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这里,我想起来简·奥斯汀在《傲慢与偏见》中说过的那句话“傲慢让别人无法来爱我,偏见让我无法爱别人”,大概就是这意思,原话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所以究其我没人爱,以及无法去爱别人的原因,也多少与我的傲慢和偏见有关。想想我以前因为一个男士在我面前说了句“我操”就把人家拉入黑名单,以及许多以小见大、以偏概全的众多事例,还真是这样呢,“傲慢让别人无法来爱我,偏见让我无法爱别人”。
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如果在公众场合看到女性用食指和中指夹着烟蒂吞云吐雾,势必会向她投去鄙视的目光,然后站在道德制高点在内心谴责她给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带来了不良的示范。当然我所谓的鄙视和谴责都只是我的心理活动,我还不至于胆大到对着别人竖中指和破口大骂的程度,因为我可是个怕惹事的人。往往在这样的心理活动完成后,我又会思考:我为什么能容忍男性在公众场合抽烟却不能容忍女性呢?这不就是所谓的偏见吗?当思考完这些,我对自己在这样的年代还有此种偏见感到一丝厌恶。我向来看重男权女权的平等,却不想自己还是禁锢在死气沉沉的观念中,长期无法自拔。
事实上人们心中形成的观念是一种可怕的存在,而且当你意识到这种观念也存在于你的心中,你是厌恶也好,挣扎也罢,短时间内你别想摆脱它的束缚。如果你长期接受相反观念或思想的熏陶倒是有可能有所改变。就像以前我跟朋友们说过,如果我三十岁还没结婚,我就要离开这里去大城市生活了。我的理由是大城市比较有包容性,见到三十岁不结婚的女性不足为怪。而小地方要是有到三十岁还没结婚的女性,不仅会遭到父母的反对,还会遭受周围人的非议,最坏可能会和这些人为敌。看吧,“在小地方三十岁不结婚会遭到非议”这样的观念简直是深入我心,是我接受了这样的观念才会觉得别人的想法和我一样的。如果这种观念没有深入我心,我也不会在乎三十岁没结婚会受人非议这种事。观念最容易导致偏见,这样的偏见也是无处不在的。
说了一些关于偏见的例子,我现在想说说傲慢,当然我是针对自己,别人的我不敢多做评价。我的傲慢体现在我的“不屑一顾”。对爱情的不屑一顾,特别鄙视那些视爱情如生命的人;努力维持“人间不值得” 的高冷姿态;假装把一切看得透彻,“啊呀,那么会撩一看就是渣男”;喜欢暗地里给人贴标签,“直男癌”、“老宅男”、“舔狗”等等。有人说傲慢是低自我价值感的人在对抗冲突时所表现出来的姿态,是一颗坚硬外壳包裹下的虚弱的心。我倒没有觉得自己是低自我价值感的人,相反我觉得自己才华横溢。需要说明一下,不止我自己这么觉得。(此时此刻希望曾经夸过我的众位都是摸着良心才夸出口的)所以我应该算得上是实打实的傲慢吧。因为这种不肯退缩的傲慢,我把自己二十多年母胎solo的原因归结于“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我有多值得被爱”。多么无懈可击的原因啊,丝毫找不出归因于自己的破绽。然而今天我在这里写下关于自己傲慢的事情,就是一场深刻的自我反省,我把自己的内心撕开来展示,以示我想要抛开傲慢的决心。希望看到此文的人不要觉得我是个阴暗的人,而是觉得我是一个可爱得无与伦比的人。
我是个纠结的人,当我穿着新买来的汉服在家中晃荡被我弟说神经的时候,我义正言辞地教育他不要对任何人任何事物抱有偏见。我在教别人怎么尊重人的时候却忘了该怎么去尊重别人。想到这些,还真的挺罪过的。但是我也有一分为二看问题的时候,所以你们看到这里千万别否定我啊。
如前述所说,我是个懂得自我反省,但会在自我反省中坠入深渊的人,其实这只是我的自嘲,我相信在时间的长河里,一个懂得自我反省的人一定会有所改变的。我只是个平凡的人,带着傲慢是我的本性,带着偏见是我的“眼界”,但我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有所改变,毕竟像造物主那样清明透彻的人,生来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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