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
这是我第一次读余华的作品,初印象简单点来说就是话糙理不糙。文字淳朴写实,不用太多华丽的辞藻修饰,但能在在短平的语句里把一切写活过来。很多地方的描述有身临其境的细腻感,不突兀。不仅逼近生活真实,而且以平实的民间姿态使小说通俗易懂,然而读来却一点都不轻松。那浓得像墨一般的压抑感让人喘不过气,还久久挥散不开。
第一次眼见一个人承受着整个世间的沧桑和苦难,战争、饥荒、家变、病痛,几多周折又几度生离死别,亲手埋葬了所有爱的人,最后仍还必须不能死,得活着。淡泊又坚毅,让我能察觉到死亡的气息,勾起我极端又脆弱的的思想。不知为何,那么多的苦难总让人有一种一死白了的念头,我也想着死了也许是一种解脱。这无法承受的生命之轻,或是重。
但是这这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告诉我要活着,而《活着》本就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
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我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所有家业一贫如洗,气死了他爹,在穷困潦倒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战乱后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又聋又哑的。
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
生命里难得的一点点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和他的一头老牛相依为命。
我看到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在这些社会改革过程中,富贵的人生和家庭都不断经受着苦难,到最后所有的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而这个老人还活着,这就是活着的意义和难能可贵!
这些让人压抑的旧时代让我觉得分外悲凉,世间的沧桑很多,苦难与折磨都太沉重。太痛了真的会没有力气,但依然要活着。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会有新的生活,有新的希望。那怕生活好讨厌,但也一定可以让自己可爱起来。
读完《活着》,觉得自己无比幸运,我没有理由不感激如此好的时代和新社会。希望自己更能去忍受生命赋予我的责任,忍受现实给我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作者余华,年少子承父业从医,后弃医从文。我估摸着可能是拜倒在了鲁迅先生的西装裤下,后来一经查证,余先生曾两度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在鲁院期间,还结识了女诗人陈虹,并成为夫妻相濡以沫。(所以要多读书啊,看见没,能脱单呢!)
余华是中国大陆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并与苏童、格非等人齐名。据说“先锋派”的代表作家,早年的小说带有很强的实验性,以极其冷酷的笔调揭示人性丑陋阴暗的角落,罪恶、暴力、死亡也是余华执着于描写的对象,处处透着怪异奇特的气息,又有非凡的想象力,客观的叙述语言和跌宕恐怖的情节形成鲜明的对比,对生存的异化状况有着特殊的敏感,给人以震撼。
看了这些描述,我不仅觉得如芒在背,我竟然还想和这些作者继续有精神交流。继续拜读余华的作品,让活着总是需要一点精神的。人生就要用宽容与爱心去拉长生命每一天,要学会去面对每一个给予我痛苦与快乐的时刻。
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不看《活着》,不知时代之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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