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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经120︱接受了公司的offer,不去可以么?

求职经120︱接受了公司的offer,不去可以么?

作者: 面试求职那些事 | 来源:发表于2017-09-11 12:24 被阅读655次

    网友@家家咨询,最近他同时面试了几家公司,有一家先发了offer,他已经接受了。另外一家是更想去的,一直在等消息。如果这家也能发offer的话,肯定就不去第一家了。放了企业鸽子,这种要承担责任么?

    想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弄明白,什么是offer?

    offer全称是Offer Letter,中文翻译为录用信、录取通知,一般是企业发出的表达己方愿意录用XX人就职XX岗位的一封信件,通常是企业HR发邮件给应聘者。因此,很多人会把自己接到公司的“Offer Oetter”、电话通知等一类的叫offer,被公司通知面试合格能够录用,也说收到了offer。

    在法律意义上,offer意为“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就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企业向应聘者发放Offer Letter在法律上其实是一种要约行为,Offer Letter—旦发出,就对用人单位产生法律约束。但是,Offer Letter的生效与否取决于应聘者。应聘者可以选择接受,或不接受Offer Letter。如果应聘者接受,则Offer Letter就会生效,对双方产生约束;否则,就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回到本文提到的案例中,@家家收到的offer,是否已经生效呢?

    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情况做判断:

    第一种情况:口头回复

    假如@家家在电话中口头说明愿意接受offer,会准时来公司报道,那这个offer在法律上就是已经生效的。

    第二种情况:邮件回复

    假如@家家收到offer邮件之后,主动给HR回复了一封邮件,说明“非常高兴可以加入贵公司,谢谢!”之类的话,那这个offer在法律上也是已经生效的。

    在以上两种情况下,如果@家家又接受了其他公司的offer,不能准时入职的话,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说到违约责任,这里又会涉及到2个问题:

    问题1:HR对@家家口头接受offer无法举证,空口无凭,没有证据。

    问题2:一般offer上只会写明工作岗位、入职时间、薪资标准等,往往没有约定应聘者的承诺期限(例如,offer发出的24小时内,应聘者需明确回复是否接受)和违约责任(例如,如果应聘者明确表示接受offer,之后又不来入职,应当被追求什么责任)。

    基于以上2点,即便应聘者接受offer之后又不来,一般公司也不会追究应聘者的违约责任。

    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公司都有强大的人才库系统,接受offer又不来的应聘者有可能被企业列入黑名单,这是应聘者承担的唯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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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作一滴水:即便没有风险,还是建议不要变卦,总会给人不诚信的感觉……
        面试求职那些事:@作一滴水 很多大学生为了证明自己,秋招里拿个五六个offer,随便拒。有些有工作经验的人跳槽,也要多拿几个offer,了解各公司薪水行情,比价格。像您这种厚道人其实不多了。: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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