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条热播新闻,年近古稀的王奶奶有一儿一女,在老伴去世后王奶奶将股票、房产等财产都无偿赠与了儿子,女儿因此意见很大。一年前王奶奶被诊断出了癌症,治疗费用非常可观,王奶奶3000元的退休工资无力承担。患病期间都是儿子在照顾,女儿则不闻不问。王奶奶一气之下将女儿告上了法庭,追讨其赡养义务。
这个事情引起了广泛讨论,微博上有一个评论点赞很多。评论的观点大致是说有一家拆迁户,分了差不多几百万,姐弟俩都已成家,父母拒绝给姐姐分财产,姐姐也因此怀恨在心。后来这对父母相继病重,儿子希望姐姐照顾父母顺便劝说父母给姐姐分钱,然而姐姐一口回绝了。好几年了,儿子想把父母送去疗养院,然而姐姐拒绝,就这么一直拖着,姐姐也再也没有回过家。
绝大部分点赞的人都认为这对父母是活该,谁让他们重男轻女呢,这就是报应。
然而我感到很心寒,这完全是一个由钱引发的伦理悲剧。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平时其乐融融的家庭一谈到钱都变得千仓百孔。仿佛平时的孝顺温顺都是为了最后的这一点财产。照这个逻辑是不是失去劳动能力而无法创造财富的父母就该被活活饿死呢?
大部分人都有一个误区,将父母的财产分配和自己的赡养义务挂钩。其实这是完全不相干的两件事。我们赡养父母是为了回报他们的养育之恩,乌鸦尚且反哺何况人乎?
养儿方知父母恩。我儿子只有一岁半,但我已深刻感到养育之恩的不容易。没有母亲会把给孩子喂奶看成是一项投资,以期获取孩子长大后的回报。我国每年的新生儿中大概有5%的残障率,残障儿大都需要父母一生的精心照顾,然而绝少有父母在生出残障儿以后选择弃养。
然而,子女长大后,却仅仅是因为没有分到父母的财产而视父母为仇敌,不闻不问形同陌路,弃养育之恩于不顾。
诚然,重男轻女是多少中国人心中的隐痛。重男轻女的存在有其历史的原因,但是随着时代发展,这一落后的观念其实已经得到改善。我所了解的80后、90后这一代的父母对孩子的性别基本上已经完全释怀了。有人说二胎的开放倒退了重男轻女的历史,目前我没有看到相关的统计数据支持,暂且不讨论。
我自己也是出生于多子女家庭,姐弟组合,我是姐姐。客观的说,父母不可能把爱均分给我们,小时候我也怨恨过父母为了弟弟而忽视了我。但平心而论,我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他们对我和弟弟尽量地做到了公平公正。现在我也能理解当初父母对弟弟的多加照顾,毕竟他比我小太多,更多的照顾弱者是一种很自然的选择。
现在我比弟弟成熟和有能力,我很愿意多照顾父母。至于父母的财产分配,我会尊重他们的选择。我赡养他们和他们的财产分配是两回事。
再回到开头的案例,法院最终的判决为母亲要求女儿给赡养费是合法的,但鉴于情感因素,儿子应更多承担赡养义务。这个判决很自然,合乎法律也合乎情感。
赡养父母根本就无需斤斤计较,子女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不应和父母的财产分配挂钩。就像父母的爱无法均分给每一个孩子,也无需要求每个子女都付出相等的赡养。纵观整个自然界赡养都是一个很自然的过程,不应被过于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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