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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以此文,纪念那个我未曾见过面的男孩。

谨以此文,纪念那个我未曾见过面的男孩。

作者: 小文木 | 来源:发表于2018-09-12 16:32 被阅读165次

    作者:文木

     

    1:

    我回到家的时候,他已经走了。

    衣服,鞋子,帽子都已经不见,就连他买的杯子,也都拿走了。门口的拖鞋还在,孤零零地躺在原地。

    卧室里冷冷清清,压抑的感觉无比窒息,我把窗户打开,夜风吹进来,冷得我裹紧了自己身上的围巾。

    他给我买的花,还放在窗台上,只是已经枯萎了,花朵耷拉着脑袋了无生气。就像我们的爱情,已经走到尽头。

    他给我买的外套,还在我的衣柜里安静地挂着。可他,是真的走了。

    上班的时候,收到他的消息。他说,安溪,我们分手吧。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他是不是又看了微博里的幺蛾子?

    我隐约觉得不安,但还是给他发了个笑哭的表情,玩笑地说,好啊,那就分手咯。

    殊不知,我回到家,迎接我的竟然真的是一室的冷清。

    谈了七年的恋爱,也不过如此。

    依稀记得校园里的我们,他还是个青涩的大男孩,我还是个怀春的少女,一路扶持着走出校园进入社会,可终究没能一起踏入婚姻的殿堂。七年之痒,我们还真的走不过去。

     

    2:

    可他怎么能这样呢?明明上一个周,我们还在谈论婚姻,而今日,他就这样离开了。

    不过,也不惊讶不是?

    上次在他西服外套里闻到的香奈儿,衬衫上看到的口红印,他口袋里的安全套,还有每次晚归的烂醉如泥,以及再也不让我看他手机.......种种的迹象就已经完全表明了,他的心,早已经离我而去了。

    只是我还使劲儿安慰自己,蒙混着自己的心罢了。

    那个女人我见过,跟我长着完全不同的模样,狐媚的眉眼,妖娆的身姿,勾人的眼神,撩人的话语和动作。

    当着我的面,她笑得不怀好意地对你说,明哥,过几天我生日你一定要来哦!

    那是我们第一次吵架,你生了很大的气,气我胡思乱想,气我多管闲事,气我不知书达理,气我不通晓人情。

    可我错了吗?没有,我没错,是你错了。当时的你,早就已经跟她暗度陈仓了吧?!

    3:

    关上窗台,回到房间,卸妆,洗澡,刷牙,上床,盖被子,关灯,睡觉。

    :你看,没有你的日子里,我的生活并没有什么不同,我还是照样正常地过活。

    吃饭,上班,下班,坐地铁,回家。你走了,我的世界还是要转。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离开了谁就活不下去,不是吗?

    你走了,我一个人过活。

    一个人赚钱,一个人花。

    一个人煮饭,一个人吃。

    一个人洗澡,一个人睡觉。

    有什么了不起呢?七年前的那么多个日日夜夜,我都是如此过活。

    如今,我不过就是再过一遍七年前的自己罢了。

    这样安慰自己,可眼泪还是不听话地往下掉,我的心疼得要死去。

    4:

    脑海里记忆起你第一次表白我的样子,深情的眸光里,闪烁的都是爱意。

    后来我才知道,那束灿烂火红的玫瑰花,是你攒了一个月的伙食费才买下来的,我嗔怪你,干嘛那么浪费?

    你说,给自己媳妇儿花钱,怎么能算浪费?

    七年过去了,窗台上的那束玫瑰花,却是我拉着脸面求你买的,你当时还十分不情愿,你说,买什么花,那么贵一束到头来还不是要扔掉,多浪费啊!

    只是不爱了,所以一点点的花销,在他看来都是浪费,是吗?

    窗外不知何时刮起了风,打起了雷,下起了雨,暴雨的夜最是让人无助,我缩卷在薄凉的被子底下,浑身冰冷透彻。

    再也没有一个怀抱,能在凄凉的夜里给我温暖,再也没有一颗心,在凄寒的夜里给我温热。

    是啊,他是真的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End ——

    本文作者:文木,擅长情感故事,写暖心的小说,著虐心的故事,努力做一个有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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